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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不咸的咸鱼
谁说百无一用是宅男?萧煜之凭借其三寸不烂之舌(虽然只是QQ上),腹中万千书卷(尽管只是小说),醉观夜阑美人,指点王侯将相。从死刑犯,到万人风靡的的说书人,书商,富贵王,大贤……恨他的人说他是国家的蛀虫,萧煜之笑骂,“不,我最多是个书虫。”爱他的人说他惊才绝艳,萧煜之左上四十五度仰望,长叹一声,“其实我——只是个书虫而已。”小小书虫回古代,小说魅力请能挡?PS:声明,本书里面的大殷朝属于完全虚构的朝代,并不是中国古代的殷商时代,请大家不要搞错了,谢谢!殷-超级群:21784499(招兵买马中~)殷-超级V群:35763399(进群请个人书屋截图验证)
布衣王五郎
本是伯府嫡女,却被阴谋陷害赶出家门;成为农家弃妇,原是稀里糊涂怀了身孕。可不管如何,她都要努力的活下去,还要活的比嫉妒她的人都好!偏不知哪儿来了个腹黑王爷,口口声声说他是包子亲爹。向晚恶狠狠的步步逼近:你?就是当初抛下我们娘俩的负心汉?呃……男主泪眼朦胧紧抱萌娃,他是真的很无辜!
络城
“这位公子,看你印堂发黑,四肢无力,定是长期纵欲的后果,让本姑娘为您开一贴药,保管药到病除!” 某女看着男人鼓囊囊的腰包,贼心四起。 某男上下打量了某女一番,不屑的努了努嘴:“爷我从未碰过女人!你这个江湖游医,骗旁人罢了...
尹口丘山
穿越后遇见大黑熊,你会怎么办?装死!好吧。要是这只大黑熊会说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你会怎么想?惊骇!好吧。要是这头黑熊叼起雪茄,抽出把AK顶在你脑门子上,笑眯眯地对你说:“朋友,要吃花生还是熊掌?”……2010年火树颠峰之作,敬请欣赏!
天字规
主角:孟喻,裴莫。孟喻转校到二中第一天,就见到了传说中的大佬裴莫。少年清隽挺拔,漆黑的双眸眼尾微挑,薄唇轻勾永远带着倦意,寡淡的校服在他身上仿佛带了颜色。大家都说裴莫乖戾偏执,谁也不在乎。一张让人趋之若鹜的脸,却无人敢上前一步。当裴莫一次又一次有意无意的帮助了孟喻之后,为了报答少年,每天各种口味的牛奶和各种颜色的便签纸都会出现在少年的桌子上。少年挑眉冷笑,但还是没舍得将它们扔掉。面对所有人的诽谤少年都可以一笑置之,只有看到孟喻眼中的害怕,心中仿佛针扎一般刺痛。裴莫看着眼前吓到眼尾绯红的女孩,心中叹了口气转身离开。衣摆却被一双小手拉住。“裴莫,给你小软糖,你,不要凶我好不好?”少年转身看着小姑娘白嫩的手心中那颗颜色鲜明到刺眼的糖果。他缓缓伸手接过,血液翻涌,压抑着感情。“好。”多年后,裴莫了结一切,拥有了足够为她遮风挡雨的能力和地位重新回到这座城。孟喻已经克服社恐,成为火遍全娱乐圈的昆曲闺门旦。裴莫将刚下台的小姑娘抵在后台的化妆桌上,声音低哑,压抑。“当年,我收了你一颗糖,而且你却拿走了我整颗心。”“怎么赔?”小姑娘仰头,又乖又甜的笑着,双手环住他的脖颈:“那把我自己送给你呀,要不要?”裴莫所有的压抑,瞬间冲破理智。孟喻永远都不知道,她付出了一颗糖果,少年却付诸了整颗真心。·社恐小软妹校花X可奶可A酷盖伪学渣真全能学神·从校服到婚纱,小甜饼,无虐。·女主前期社恐,后期会好起来!
卖萌小风
前生林小枫就是一妖孽,不管是同学,还是老师都是这么认为,满脑子的阴谋诡计。死后附身到将军遗子的身上,也叫皇上、皇子、对手知道了什么叫妖孽。因为林小枫的座右铭就是,我一带把的,我怕什么。敢惹我,那么阴你没商量。管你天王老子,前世我没权、没武力、没女人。今生有机会,是我的,谁碰我就剁谁的爪子。以前羡慕三国赵云,一杆长枪所向披靡,今生咱也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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