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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逼李小明露宿桥洞,没想到半夜一个衣衫不整的中毒女警花钻进了他的铺盖,还请他给解毒……
落笔东流
生活的百味,尚未尝尽,唯独苦味,尝了一年又一年,一遍又一遍,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了,可是我还要为我爱的人能过得更好去努力,人为什么要努力?因为这世界没有道理可讲。
回家等死
兵王莫云龙,从部队退伍后,经历了感情的欺骗和创业的艰辛。并卷入了毒品的交易里面,九死一生,最终成就了一名非凡的缉毒警察。亚洲的歌坛女巨星主动投怀送抱。可是飞机失事,让她成为一个下身瘫痪之人。莫云龙不离不弃,推着她访遍名医,走遍整个中国。吃尽人间的苦难,最终在深山之中康复,从此俩人过了让很多人羡慕的深山隐居生活。
风魄沫
传闻,当红女星苏锦陌温柔可人,会说话,会做人。某男傲娇一哼:扯淡,此女尖酸刻薄,没心没肺,无情无义。传闻,封家三少风流倜傥,颜值高,桃花旺,某女嗤之以鼻:桃花旺倒不假,可若是形容封墨辰的话,不要脸,很不要脸,非常不要脸。封家三少的女人,有“四不四要”一不准拍吻戏二不准在外面留宿三不准吃醋四不准跟除老公以外的其他男人靠近一穿衣服要上不露点,下不露腿二要会挡酒三要知进退。四要服侍好自家老公可是他没有想到,这个他用心调教了七年的女人,会是一颗毒药,沁入心脾,不可自拔。阿锦,阿锦。他时常梦中都唤着的名字,此锦非彼锦。锦绣年华,陌上花开,她等一个人等了七年。洗净铅华,养精蓄锐,他念一个人念了七年。苏锦陌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年初夏见到封墨辰的时候。一眼,惊艳了她整个青春,拯救了她的人生。那个人的唇,是粉红的,鼻子是高挺的,他的眼睛就跟他的名字一样,一片墨黑,就好像是深潭,好像随时都能把人给吸进去一样。那个人的衣服,是极其妖艳的大红,皮鞋锃亮锃亮的,腰背伸的笔直笔直的,纤长的腿也是笔直笔直的,骨裂分明的手轻轻放在了她的肩膀上:苏锦陌,以后就叫你阿锦好了。【小剧场一】“三少爷,今天苏小姐又收到了一捧玫瑰花。”某男依旧看着自己桌上的文件,淡淡的说:“跟我昨天送东西的相比呢?”“那当然是比不上少爷您送的。”得,当他没说。“三少,苏小姐说她今天不回来了,那你看这晚上的饭……”“跟刘总打电话,把明天的会议提前到今天。”助理再次叹了口气,想要抓住男人的心,还是得抓住男人的味。“三少,叶公子约苏小姐晚上看电影。”某男脸上终于是露出了不悦的表情:“封家的家训,不准跟老公以外其他男人靠太近。”助理擦了擦额上的冷汗:“可是苏小姐说,她已经跟您离婚了。”某男面容有几分扭曲,突然想起来某人在她面前早就把老公这个称呼改成前夫了。【小剧场二】“这可是三少昨天送给我的,全球总共只有一根的项链。”“我看看,真是好看。”“这设计也太巧妙了,哇!真的非常好看。”“好羡慕你啊。”女子高傲的抬起头,得意的看着眼前的苏锦陌。“怎么样?就说我跟三少的关系不一般吧。”“不过是个次品而已。”“你说什么?”某女面色一僵。“如果全世界只有这么一条,那么,封墨辰只会带在我的身上。”某女气极,要不是有这么多人,她一定要撕开苏锦陌的那张伪善的面具,将她给剥皮抽筋,狠狠地打,往死里打。苏锦陌身着妖艳的红裙,踩着十公分的号跟鞋,优雅的走过去,然后将红酒给淋在了对方的头上,红唇一勾:“感谢你用自己的青春,来调教别人的老公。”他用了七年的时间,教她跳舞,教她演戏,教她做人,现在,她终于足矣成为跟自己并肩而立的女人。闪光灯下,俊男配美女,红礼服配妖艳的西服,高跟鞋配锃亮的皮鞋。众人惊叹:天作之合本文【1对1】,男女身心干净,双强联合,欢迎入坑。
春末爱夏初
洪信受雷击而死,却因冤情和前世行善而位列仙班,光荣地成为了一名雷公。洪信原以为这就是个在下雨天打打雷的闲差,可事情却完全不是想象中的样子,各种麻烦纷至杳来:嫦娥来找洪信谈心、月老来找洪信牵线、雷震子来找洪信惩恶扬善。不仅如此,洪信的世界观也被完全颠覆,形形色色的人走入他的生活,包括清纯校花、寂寞富婆、火辣女警,甚至有迷死人的女妖精……渐渐地,洪信现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自己被卷入了一个精心策划、纵横三界的大阴谋中!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雷公》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苇叶
现代小人物穿越到陌生的世界,这里没有三皇五帝,没有唐宋元明清,有的是一个强大到足以震慑所有人的庞大帝国!官员腐败,皇帝昏庸,天灾频频却无人救济,天下百姓苦不堪言...王旭,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乞丐做起,一步步披荆斩棘,搬开面前的一块块绊脚石,利用现代知识造就了无数先进的武器...他不甘平凡,他要造反!【友友们,喜欢就收藏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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