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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不识
主角:叶莺,傅琛。一、 凤城的叶家生了对双胞胎千金,女孩儿长得一模一样,容貌都是一顶一的漂亮。只可惜大女儿叶骊许给了傅氏集团的疯少爷,众人都觉得叶骊这辈子算是毁了。 叶莺第一次来傅家的时候,傅琛站在楼上的落地窗前看她。 朋友调侃道:“你说她能待几天?” 傅琛嗤笑了一声,眼角冷了冷。 “一天都不到。” 这一待竟然好些年,叶莺也追了他好些年,他从来不给她一个回应。 直到那个雨天,小姑娘心灰意冷拖着行李箱要走。 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傅琛顾不上打伞,冲进雨幕中,慌得将她搂在怀里。他低下头一遍遍地吻她的眼睛,柔着声音哄她。 “乖,不要跑。” 叶莺冷漠地推开他。沉默了片刻,她抬眸看着被大雨淋湿的狼狈不堪的傅少,淡声道: “我不喜欢你了。” 她离开以后,傅琛魂牵梦绕,想她想得快要发疯,故意淋雨让自己发烧整整三天三夜,她没来看过他一眼。 再后来,傅琛听说叶莺消失了。 二、 人人都羡慕叶骊有眼光,即将嫁入豪门。她的未婚夫年纪轻轻就是福布斯青年富豪榜的首富,是凤城多少名媛最想嫁的男神。妹妹叶莺就不行了,一个人辛辛苦苦在娱乐圈打拼,还遭到雪藏。 那日宴会,叶莺登台献歌,引得了无数富二代的青睐。 一曲终了,一群富二代围在叶莺身旁邀请她跳舞。 众目睽睽下,男人西装革履,矜贵出众,缓步走来,在女孩面前站定。 “她是我的。” 叶莺眼里有什么闪了一下,她低垂下眼睫,轻声说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叶骊……” 不等她说完,他搂过她的腰,将她拉进怀里。男人低头,在她的眉心烙下了一个炙热缱绻的印记。 他低声喃喃:“我知道。” 谁都不可以替代你,因为你是我的无可替代。 无论你伪装成什么样子,我都会知道,因为你,就是你。 我的小夜莺。 你需整夜地为我歌唱/那刺需刺入你的心头/你生命的血液得流到我的心房里/变成我的。 ————王尔德
两只耳朵剁下来
大明朝永乐年间,尊贵皇太孙爱上俏皮假太监,从此引来种种杀机,一切只因这段秘密地下情为世人所不容……她的情路跟人生一样坎坷,好不容易和心爱的皇太孙互诉衷情,却因她的钦犯身分太过敏感,两人的地位太过悬殊,只能表面上恪守主仆分际,到了夜里才可你侬我侬,岂知被迫当地下情人,遭他的妃子妒忌就算了,可悲的是,他的家人正是威胁她性命的根源。当年奉命追杀她的杀手太监突然回来了,她的处境变得危险,一方面皇帝无所不用其极想找出她害命,以保住大明朝的国祚,一方面太子妃恨透她独占儿子的欢心,害媳妇们夜夜守空闺,为想早日抱孙子,这才一会赐毒命她自尽,一会企图活埋她,幸好她肚皮够争气,怀上小金孙,老人家立即怒气尽收,但谁知突来一纸秘密遗诏下达,又毁了她安然过活的梦……
蓝凤蝶
纳尼?他交了个男朋友!还是个痞里痞气的小混混。what?他们其实早就分手了!那人怎么这么不老实,一大把年纪了还学人撒谎。什么?他的初恋是自己!那还等什么,先把人抢过来再说。......初遇时,他还是只懵懂的拖油瓶。青梅竹马的岁月里,是那个人守护了他最美好的时光。情深不寿?屁!他偏要做一回进击的恋人,坑蒙拐骗也非要将人夺回来不可。
杏花微雨
【最火新书】【主编力荐】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走过了落魄潦倒的半生,他却突兀的重回高中年代,既然可以重来一次,誓要无怨无悔,纵情肆意人生!已有200多万字玄幻作品《万界天墟》,良心作者,请放心入坑。QQ群号:226484493
听风7440
日夜苦修,血火征途,少年终于手刃血仇!越过高山,踏足青云,此生当要逆天而歌!
人比黄瓜受
沐风穿越了,是话也不会说了,路也不会走了,遇上个农民还给他养上老了,后来沐风觉得自己这穿越穿的,太失败了,沐风决定要洗心革面,从新做人,就在他即将要承包下村里最大的鱼塘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怀孕了……没错,是那个朴实的老农民动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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