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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雨声厌
本文又名:[金光]雲仔一位「普通村民」在金光的江湖路,有温暖、有辛酸、有爱恨,还有遗憾,有幸人世走一遭,千般修行皆无悔。行医道,除痾懕,灵应如何解痴缠;云途渺,金雷念,魔佛从来一线间。按剧情走,从魔戮开始,私设不少,文笔幼稚,努力写出心中的金光,改变一些遗憾。CP大概是俏如来尽量不BE,恋爱不是剧情主轴。(常欣小天使是最重视的闺蜜。
一袍纸雀风
都说简介一定要给力。推倒重来。看看这个够不够劲。第一卷我敢让主角手断掉。第二卷我敢把女主写死。第三卷……什么你说第二卷就死了那肯定不是女主。恩……第二卷我敢把女主她母亲写死,勉强可以了吧?血虐残虐极致虐。狂虐暴虐蹦高虐。就是个虐。爽不死你我全赔!…………好吧还是要解释一下本书看点。是我在年初到现在关于天朝在国际上的局势产生的一些感概。被欺压到最底点,蛰伏,不屈,崛起,建国……威震四海。争得属于我们每个天朝人的尊严。这也是选择西幻题材的原因。一个人的冒险成长并不是主旨。一个种族的崛起,其中的困难,艰辛,收获,荣耀。是我想表达在这本书里的。从未言包你满意,只想说尽心尽力。
第七心
啥,那小子种的西瓜每个都是八斤八两,西瓜上奇特的纹路图案居然还有预言功能?比庙里的签还灵验?啥,那小子给猪造的猪圈有空调有电视,还给猪做了游乐场供它们玩耍?啥,那小子养的鸡每只都是跳舞高手,还会认人,很多城里人将鸡买回去当宠物?啥,那小子想成为龙国最厉害的农民,创建一个农业帝国,他疯了吧!书友群:QQ538766314,欢迎大家加群!
猎人部落(书坊)
第一次见面,她强了他,带走了他的裤衩;第二次见面,咬嘴巴,生娃娃,从此冤家宜脱还是脱!“公子,我与你不相识。”他挑眉看着她,“你手中的裤衩是本王的。”“公子,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他轻笑,“洞房花烛夜见过。”“公子,你好像我下一任夫君。”他倾身而上,将她横抱而起,“娘子别闹,为夫这就床上跪罚!”
颂杏子
40年前,发丘天官厉瞎子聚拢好手37人,开展了建国后最大的一次盗墓活动。子午大墓被盗之后,生还的盗墓贼于数年内,种种怪病缠身。吃生肉、变面目,红毛怪物、祸及后代!一切,须从一枚古符说起……
不玩好剑心不改名
在他最弱小与孤独的时候,有那么一群几乎被联邦遗忘的人,带给他新的曙光。他们给与他温暖,告诉他要活着。无数人想要撕碎他,那些掌控者,那些背弃者,那些在联邦光辉下黑暗里苟活的人。于是他带着这个信念,冲破了背叛、冲破了黑暗。既然要活着,怎么活?当然是成为那一个最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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