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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流夏
他,站在血泊中。漆黑凌乱的丝之下,闪烁着一双疲倦的红色瞳孔。他的身上布满伤口……刀伤、剑伤、魔法伤……每一处伤口都在流血,都在消耗着他的生命。他的脚下,是一座由尸体堆积起的山丘。他就站在那里,右手所握的魔剑——暗灭上,仍在滴着那些尸骸的鲜血。剑身上的血色魔瞳闪动,从剑柄处钻出的无数黑暗锁链已经侵蚀了他的整个右肩,将剑与他完全的融为一体。这样的他,就站在那里,沉重而疲倦的喘息着。伟大的神祗看着他,痛惜的说道——“孩子,你已经被魔血完全吞噬了。现在,你究竟还想要什么?”血色的双瞳颤抖,他低下头,沉默不语。忽然,他的四周扬起一阵羽毛?这些羽毛是那么的弱小,稚嫩。不管任何人都看得出来,这些羽毛根本就无法阻止这个已经完全被魔血吞噬的人。可令人惊讶的是……他,颤抖着抬起左手。混乱的血瞳内闪过一抹波澜。下一刻……一片羽毛,静静的……飘落在他的手心之中……原名为(我的女儿之我的天使2)
马上将军
置之死地而后生,重生后,身份居然那么牛逼。有个boss老爸撑腰,这次我不把这个世界玩个转,还真对不起自己了。 (对本书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的,书群见起来229067533,谢谢大家的支持。)
yeah
(正文己完结)宠一个女人要宠成怎样?给她房子给她珠宝给女人所希望的一切?不,男神摇摇手指,宠是要从长计议,首先要圈起小窝将她圈养,然后默默帮她打扫烂摊子,容忍她一切小脾气,抚平她所有的臭脾气,不厌其烦的帮她处理一切烂桃花,暗暗帮她实现她的小理想,不动声色将欺负她的人全部踩平,用高冷的态度倪视一切伤害她的人,强硬的将她的心一点点夺过来,这才是一个男神应该有的态度和职业操守!没错,他就是这么做的,你有意见?!超甜宠文,糊涂蛋女主和她的男神的故事。其实就是个喝错酒捡对宝的故事。
一弯银月
别人御鬼,呼风唤雨;某男御鬼,衰神附体。“房火强,今天你身边那些大鬼,小鬼,不大不小鬼有什么嘻哈事啊。”某男面容憔悴的从一摞作业和一群鬼中挣扎出来,头杵在桌面上:“唉,阎王,你说我一个高中生我容易吗?”
昆仑摩勒
我所代表的就是规则,挡在我面前的,都将灰飞烟灭。 我在走我的路,一条可以拯救这个世界的路。 “亚丹,你能把那些看起来很美味的家伙扔给我吃吗?” “当然,我们可是同伴!” “那就让我们一起干爆这些家伙的PY吧!” 这是属于反英雄的英雄之路。 “对了,托尼,我从不认为你和史蒂夫之间谁对谁错,但请你不要挡我的路....这是朋友...这是家人的劝告。”
一朵蒲公英
1860年的巴黎,欧洲文艺的中心。这是最好的时代,雨果,小仲马,莫泊桑,福楼拜,层出不穷的文坛巨擘将巴黎渲染成文艺的盛世。一个莽撞的穿越者来到这个时代,身无长处的他发挥文艺青年的余热,抄书。被抢饭碗的同行记恨他的才华,出版社争相抢夺版权,法兰西的民众崇拜他的文笔,就连刻板的法兰西学院也向他抛出了橄榄枝。以前他没得选,现在在这个文艺盛世的时代,只想做一个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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