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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手不停揉捏她的奶头
唐雁秋
主角:林意涵。林意涵十几岁时,全球气候骤变,土地沙化严重,粮食短缺。杀来杀去,抢来抢去,苟了十几年,她从土地沙化严重的末世穿到古代了!老天开眼啊! 曾经她最大的梦想就是能有一抔黄土,哪怕只能种上一颗西红柿。如今,面对遍地肥沃的土壤,她恨不得把脚下的每一寸土地都种上粮食,哦,还有她心心念念的西红柿。说干就干,什么都没种地攒粮来的重要!呃,可惜这古代没有西红柿,粮食蔬菜种类都稀少的可怜。 不过,这古代虽然吃食种类不多,可它管够啊!而且胜在安稳啊!不用整天跟人啊兽的你杀我我吃你的。而且这辈子她是个富贵人,家里有钱的很呐,她还自带了穿越福利—空间,虽然里面只是一片沙地,那她日子也过的不要太美。 谁知,当朝皇帝是个不中用的,好色爱玩,性子还懦弱,屁股下面位子不稳,老百姓日子不好过不说,还诱的想篡位的藩王造反了!!! 连累她家这阳城首富成了别人眼中的肥肉,待宰的羔羊。 林意涵:天杀的,好日子到头了!!
元峻道人
原始时代这是凶兽、巨兽、精怪的时代。原始人类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莫名其妙穿越而来的李昂,要想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就要不断的变强崛起,这不仅是李昂一个人的崛起,还是原始人的崛起。
浪余生
修炼巨灵神力,拥有天妖分身,当超级学霸,不装逼,真牛逼,专治各种不服,小萝莉,大明星,俏警花,靓记者,美女运动员,冷艳女总裁,请你们不要爱上我,我只喜欢我的女神!
语行书
主角:叶莺,傅琛。一、 凤城的叶家生了对双胞胎千金,女孩儿长得一模一样,容貌都是一顶一的漂亮。只可惜大女儿叶骊许给了傅氏集团的疯少爷,众人都觉得叶骊这辈子算是毁了。 叶莺第一次来傅家的时候,傅琛站在楼上的落地窗前看她。 朋友调侃道:“你说她能待几天?” 傅琛嗤笑了一声,眼角冷了冷。 “一天都不到。” 这一待竟然好些年,叶莺也追了他好些年,他从来不给她一个回应。 直到那个雨天,小姑娘心灰意冷拖着行李箱要走。 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傅琛顾不上打伞,冲进雨幕中,慌得将她搂在怀里。他低下头一遍遍地吻她的眼睛,柔着声音哄她。 “乖,不要跑。” 叶莺冷漠地推开他。沉默了片刻,她抬眸看着被大雨淋湿的狼狈不堪的傅少,淡声道: “我不喜欢你了。” 她离开以后,傅琛魂牵梦绕,想她想得快要发疯,故意淋雨让自己发烧整整三天三夜,她没来看过他一眼。 再后来,傅琛听说叶莺消失了。 二、 人人都羡慕叶骊有眼光,即将嫁入豪门。她的未婚夫年纪轻轻就是福布斯青年富豪榜的首富,是凤城多少名媛最想嫁的男神。妹妹叶莺就不行了,一个人辛辛苦苦在娱乐圈打拼,还遭到雪藏。 那日宴会,叶莺登台献歌,引得了无数富二代的青睐。 一曲终了,一群富二代围在叶莺身旁邀请她跳舞。 众目睽睽下,男人西装革履,矜贵出众,缓步走来,在女孩面前站定。 “她是我的。” 叶莺眼里有什么闪了一下,她低垂下眼睫,轻声说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叶骊……” 不等她说完,他搂过她的腰,将她拉进怀里。男人低头,在她的眉心烙下了一个炙热缱绻的印记。 他低声喃喃:“我知道。” 谁都不可以替代你,因为你是我的无可替代。 无论你伪装成什么样子,我都会知道,因为你,就是你。 我的小夜莺。 你需整夜地为我歌唱/那刺需刺入你的心头/你生命的血液得流到我的心房里/变成我的。 ————王尔德
素青四
其实生活中每个人一生下来就在寻找,找爱的人、爱自己的人、朋友等等。可生活中到处都有错过的爱!错误的爱!交错的爱! 我只是个普通人,我也在寻找。但我还在寻找爱与不爱的距离。 写这部小说之前,我找到了爱与不爱的距离――爱与不爱其实就是2个人心脏+骨骼+肌肉+皮肤+衣服之间的距离。 声明――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可故事只是故事么?生活只是生活么? ps.有书友说前4章看上去有点闷。我的解释是,为了让各位大大能形象的了解刘思凯的个性,我写了不讨巧的前4章。要是大大们觉得刘思凯的性格背景不需要详细了解,可引言读完后直接读第5章。
赤子练
大学是个堕落的天堂,但在这个天堂里有一群不甘堕落的叛逆青年,他们每一个都在思考... ... 在花样的年华里,他们的生命像花一样怒放着。长大的他们面临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他们开始省视自己的人生。虽然他们都只像茫茫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出奇的平凡,平凡得出奇,但是只要他们还懂得呼吸,还想奋进,他们就会发出这样的声音:我不甘心,我还想尝试一次!这次尝试让他们跟芸芸众生划清了界限,他们成为了传奇!自己人生的传奇! 男主人翁就是这群叛逆青年的核心,通过他与女主人翁的爱情故事,告诉读者在这样一个堕落的二流大学里,在这样一个扼杀个性的年代中,还有人宁愿选择痛苦的坚守自我,也不愿意安乐的随波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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