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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间的风
“天狗起于垒土,而坠于残霞,天际殷红如血,吉星退于虚无。苍茫间,一人蹒跚前行,筚路蓝缕,一步一喋血,只余一株荼蘼在身后凋零。”这是一则无人能解的谶语,可有人说,这是我的命。还有人说,礼官横涉阴阳,精于墓葬,蒙蔽天机,古之贵人皆葬于其手,以荫后人,终不得好死,我亦难逃。可是,我不服……
我的小面包
17岁那年,乔晚心里住进了一个叫陆寒的人,将她有死亡边缘拉回来,22岁那年,乔晚嫁给了沈君彦。一个在锦城呼风唤雨、只手遮天的神秘男人。一纸婚约,各取所需。当她要退出婚姻时,沈某人却绝不放手!原来,她生命中有两个男人,一个是恩人,一个是爱人。
逐汐
隋毅因为骂了句老天就很随意的穿越了,一个平行世界更年轻的自己,更帅的自己,老天这是要补偿自己吗?为何别人穿越重生的金手指都是那么的优秀,到我这就成了死要钱。上来你就让我玩单机,这是传说中的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白花七鸟
我们,是龙的传人。谁又曾经想过,我们的祖先究竟是什么东西?也许他们根本就不是东西……呸……我们的血脉里,究竟流淌着怎样的血液?我们的祖先又会留给我们怎样的遗产?别眨眼,看……(前面的章节正在筹备修改中,希望对本书由兴趣的朋友能够稍等数天,这几天比较忙。)
白面书生羽少
秦天意外到洪荒,成了人族的大祭司。人族的强者越多,实力越强,他的实力就越强。培养出三千大罗金仙,他的实力突破准圣。培养出十万大罗后,他的实力突破了混元大罗金仙。在三清还未成圣时,他已经放眼诸天万界,让洪荒人族降临亿万时空,传道万界,誓要将洪荒打造成至高世界。“信我人族大祭司者得永生!”这一日……太清老子来到人族,想要在人族中传道。秦天:我人族不需要传道!被拒绝后,太清老子含恨而去。无数年后,妖族想要屠杀人族炼制屠巫剑。帝俊:你们管拥有混元大罗金仙的人族叫弱小?疯了吧?太一:别打了,我天庭求饶还不成吗!
肉粽子
旧朝覆灭,洗尽昔日繁华,尉迟飞燕只想忘掉以前的金戈铁马,跟着叔伯一家过着和乐安康的平民日子。可是旧日战场上的叛贼敌手,却是现如今尊贵已极的二皇子骁王殿下。他如同驱不散的阴魂一般不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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