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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心未央
“哲王”是我《天马行空四部曲》中的其中一个角色。有一天,我收到一位纽西兰华人的读者来信。她说她本来很想自杀,因為看到我写的天马行空,佩服我的大无畏的勇气,所以她不敢自杀了,怕对不起我的天马文字意义…。其实我也想自杀,我的原因是我的境界已经无法突破了,人生的生命对我完全没意义。然而因為我留一部书给世人,随心所欲的书竟然真正的有读者读进我的世界,唉!害我也不敢自灭了,因為读者她说她想看我能够活多久?逍遥多久?瀟洒多久,尤其她竟然说她拜託我写一些哲王的真实故事,即使没人看,她一定会看,因為我是她一生不会谋面的知己。唉呀!我无奈又感动,对于人这生命我非常明白,我不明白的是我很想死了,却有人需要我的勇气!那算了,我死是完全不怕的,我明白人的生存意义。士為知己者死,我何德何能,此生竟然有好多个知己。為了自己為了知己。我就写个《哲王记》好纪念无能的龙吟月,也有朋友!谢谢!!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哲王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银辉之耀
我一定要夺回属于我的东西,我的爱人,哪怕整个天下都与我为敌。因此引发了一场开天劈地、掠夺天下红颜的狂霸之战……但谁曾想到,惨厉的报复并没有让敌人屈服,反而是我对深情爱人那种义无反顾的绝恋让我名动天下,不,应该说是---情动天下。
逐梦之浪
她一直以为她和霍启琛的婚姻永远是一纸婚书,仅此而已,一直到那一晚,留他在她的房间——第二天,他以上司的名义将她召唤到他的办公室,“第一次白天看见你,和晚上不太一样。”她一阵愕然,然后淡然一笑,“晚上的我是什么样?” 他薄唇抿起一抹淡淡的弧度,“散发出的香气特别浓。”————————————六年前,她爱疯了一个叫邵莫庭的男人,与他相恋十年,一夜之间,他却变成了她的妹夫,无法看着他们在她面前出双入对,她销声匿迹了六年。二十七岁生日的那天,她突然接到妹妹的电话,“姐姐,我要和莫霆结婚了,希望你能做我们的伴娘。”她呼吸一滞,“不好意思,我已经结婚了。”为了应付回家的难堪,在同事和朋友的介绍下,她和一个叫霍启琛的男人糊里糊涂地领证结婚,带他出席妹妹和前男友的婚礼,没想到从此会嵌入骨血,再也无法剥离。霍启琛,家世显赫,东霍集团的掌舵人,传说,他是男颜界的指示牌,引得全城女人心水,却从不近女色,任何女人都别想近他一米之内。本以为这是幸福的开始,可是,怀上他孩子的第三天……在感情最热的时候,她提出离婚,净身出户。临盆的那一天,他却突然出现在产房,捏住了她的手腕,眸色幽然,“婉婉,既然孩子是我的,我不可让他成为私生子。”她苦笑,他一句话戳痛了她的伤口,可是,他是要孩子,还是想和她复婚?【弱弱地补一句,其实是宠文。】
苏在在
叶非然是明陵城出了名的废物大小姐,继母压迫,姊妹嘲笑,一朝身死,再睁眼时,凤眸凌厉,猖狂果决,封印打破,昔日的废物小姐竟是绝世天才!叶家训练场上,面对强敌她轻蔑冷笑,将犯她者踩到脚下:“孬种?有种再说一遍!”被城主退婚?她扬眉冷笑:“记住!是我休的你!”想在生辰宴上看她笑话?“怎么说的话给我怎么咽回去!”昔日废材少女一鸣惊人,大放异彩,竟然成为绝世天才!手炼绝品丹药众人艳羡,身携萌宠纵横大陆。阴诡森林,苍凉荒漠,险峻山脉,无尽沼泽,她一步步走上强者巅峰之路。ps:本文美男多多,男强女强,结局一对一,爽文。
游梦凡人
什么是神,无神论者所坚持的东西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和这本书的主题无关。
熊安是我
这是一个小道士重生异界后,在无意中得到一枚逆天戒指,从此开启了一条泡妞把妹,装逼打脸,扮猪吃虎,一步步成为巅峰强者的故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凌天逆神》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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