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槛外人72
武道与仙道共存的世界,陈正道死后重生回到十二天前,并且觉醒了穿越几十年的金手指,十万重横炼剑圣系统。当剑体提升到了极致的时候,你觉得它最强的是剑气吗?不不不,它最强的是防御。你破不了防,还要被一剑秒掉的横炼剑圣!……Ps:新书期日更八千,上架一万二,节奏快而超爽!另一本书是精品《十万亿重炼体的神魔》,不够看可以去看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十万重横炼剑圣》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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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飞鸟之殇》我们都是个性鲜明的,我们都是有棱有角的,但是我们的棱角却让我们寸步难行,现实会磨去我们的棱角,把我们打磨成圆,目的——是让我们滚的更远!这本书是写小人物的故事!让我们从小人物的视角去体会现实的千姿百...
羽宁宁
吴念扑闪着眼睛看了谙意一眼,伸出手指在他手心戳了戳。谙意面无表情,吴念撅了撅嘴正准备放开,手却一下子被抓住,抬起头,只见某人依旧面无表情的看着别处。..........“父亲,我早就有喜欢的人了!”听到这话时,暮至正在旁边高冷的充当着吃瓜群众,冷不防自己被一股大力扯了进去,头撞到一个坚硬的胸膛,头晕眼花时听见头顶传来一个清亮的声音:“呐,这就是我喜欢的人,师父平日里最宠爱小师弟,我是万万不能负了他的!”.......(作者有话说:总之~这是男男。)
春泛若耶溪
要奋斗,要享受,更要世外桃源般的悠闲生活。巍巍群山,湖光潋滟,纵马游猎,摇船捕鱼还能丛林探险,俺的农庄秀色可餐。果园,鱼塘,药田,酒庄,牧场,还有全村乡亲等我领导,励志建设天下第一村的俺亚历山大!一枚神秘空间,黑土仙泉图鉴,黑犬白狼争宠,猎鹰海豚护航。捕鱼摘瓜卖药,换得金银满堂,若问天堂何在,请遥望卧龙庄。嗨~俺是牟辉阳,卧龙农庄的无敌大庄主,在此声明,本庄客房已满,请校花,天后,警花,女总,千金们速度退散...啊,你们不能,快住手啊.....
洛城烟云
我只想安安静静的悠闲一身,只是命运却从未允许,当每一次的落笔成为了法则,我却与整个世界联系在了一起……如果不能拯救世界,那就让我毁灭世界。
绝境尘封
我这辈子所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就是在我26岁那年和我喜欢的人上了床,我和他睡完了以后我往对方的身上砸了一百块,他长了一张与我梦中情人过份相似的脸。他不缺床伴,他们都心甘情愿地跟着他,但是那又怎么样,在我看来就是我嫖了他。 我们这种圈子可以谈性但是不该谈感情,毕竟当今社会挺开放的,上了床不意味着一生一世。何况我们又不是女人,我更做不到卑微地用一个孩子去留住一个心里面没有我的男人。月票统一投《显性叛逆》吧(第二部分)他说我的心是黑的,挖出来喂鱼反倒是会脏了那一片海。我眼底的恶毒从来不加掩饰,穿过我的眼睛就可以看见住在里头的那一个沉睡中的恶魔,你让我学会他们那一套伪善,我只会不顾一切地把他拖入深海让他溺亡。我这辈子最憎恨的就是他们那种纯洁的小白花了,他太干净了,我见了他便只想毁掉他,他没品过苦头哪知人间的阴暗,他相信童话美好还不是因为有骑士为他砍杀了前路的恶鬼,他的纯洁善良把我衬托得越发的肮脏。我早就把整个身子都摔入了黑水池里,黑水浸透过我的内脏和骨髓,就连灵魂也被染上了纯粹的黑,曾也天真地以为只要郜朗死了,我就会是尹赫的唯一,可我实在是高估了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了。他说,郜朗永远都是最好的。那我算什么?我陈乐在他眼里到底是什么玩意啊!大概是用来消遣的玩具吧。给两颗糖就能把我哄好,踹我两脚就能把我打发,他是你捧在手中的珍宝,我不过是随意让人踩在脚下的烂泥,我身上没有一处是干净的,每一个夜里,我都会被粘稠的白浊模糊了自己的脸,他们嘴里叫嚷着野兽的欲望,窗外有淡淡的星光,可是有光的一切,都不会属于我。郜朗为什么要出现……他为什么要出现,这个世界对他已经够好的了,他出生比我好,他从来没有熬过生活的苦,他从小到大都是他爹的掌心宝,要什么便是有什么,他凭什么还要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抢走你,疼爱他的人明明有那么多,你为什么还要对他那么好,你就不能只对我一个人好吗,我就稀罕你一个罢了。我是不是……真的太贪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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