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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繁华的都市��,每当夜幕降临时��,总会有一些‘东西’会出现���。路灯下没有影子的女人���,狐脸老太太��,行走的干尸���……每当它们出现时��,总会有人守护在黑夜中���,斩妖除魔��,这些人被称为守夜人。守夜人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严肃���,正直��,脱离了低级趣味的组织����。直到一个叫林旭的家伙加入了他们。林旭:道友���,你在画符箓���?正好���,我刚买了一台印刷机�,试试看�……请问这就是传闻中的墨家傀儡术���?我这刚买的钢铁侠能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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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章节:(2025-01-11)
更新时间:2025-01-11
这只是一个智商不够,试图慎重苟下来的dnd冒险者,这是一个在无限的冒险世界之中,作为一个dnd冒险者的故事,他可能扮演的是一个自己想的角色,也有可能他已经成为了那个角色,可能有些压抑,可能有些欢乐,但是这却是一个真实的世界。目前世界哥布林杀手
有人问我,你写的诗歌为什么一点也不美?我恍然不知所措,竟无言以对。直到有天我问了一个基督徒:你能证明上帝的存在吗?基督徒答道:“我为什么要证明的上帝存在?你能证明什么是爱情吗?”我又无言以对,因为我无法用数字和逻辑思维去计算或证明什么是“爱”!这时候,我觉得有了自己的答案!我写的诗歌大多是在阐述情绪或者情感的美,较少是风景的美!大概,诗歌就像阳光般无色,眼睛是捕捉不到的,只有映照在流水般的情绪时,方会折射出内在的色彩!所以,我称它们为情绪的彩虹。至于诗歌有存在的必要性吗?我想爱过一个人的人,都会明白什么是爱!只可意会,因为爱是不需要逻辑的证明的,诚然,诗亦是如此!诗,只有懂的人才懂,无需证明。
老板?老板算什么?只要你打老板一巴掌,我就送你一个系统,一个菠萝菠萝蜜玛尼玛尼哄神级操蛋系统……不管你信不信,反正陈阳是信了!自从陈阳打了老板一巴掌后,他觉得他的生活真的有些操蛋……什么?一百亿不行?一百亿不行,那就两百亿……每天他都跟这些枯躁的数字打交道,他觉得他的生活真是操蛋透了……
我早就知道,我不是一个适合被爱的人,甚至,我也无力去爱什么.所以,在一切都还未开始前,就将所有的可能都斩断吧!然后,一切都没有发生……一切,都可以回到原状……只是讲述一个迷茫少年的故事而已.PS:文中的"妖"并不是寻常意义的妖精鬼怪,可以理解为"异形"
血之戒签(又名-破天荒集) 传奇要从掌心绽放 血之戒签:恶魔被天使吻上,伪妆人类的王-时代终结:在染红的天空下和恶魔一齐放肆对吼-血时代:请迷上我的双爪,教我将你撕碎。 等级制-右手一握,湮灭掌心的桎梏;左掌一撑,绽开另一个世界—无限突破之等级再创! 进化阶-骄傲地将死亡踩于脚下,谁能拒我之不死之身! 热血点起激情,将我化为流光焰尘。 和我共舞一曲好吗? 摇滚吧!贝多芬......
虽然刚穿越进来的夏佐Lv1,没武器,全身装备就一件破亚麻布衣,但不妨碍Lv27的哥布林骑士挥剑攻击他时,某成就奖励致使夏左做出完美闪避,紧接又自动往哥布林头盔拍了一下——「Hp-0」,清脆金属声回荡此片林中...小手疼得通红。……被迫的战斗之路与冒险就此展开。这款游戏玩了许久,自己太了解它了,今后岂不是全知全能、得心应手?夏左心想,但是...当游戏不再是程序,没了原剧本束缚,NPC们行为便自由起来,大陆某角落,矮人族竟发明出火枪?这令战争变得不再仅靠魔法制胜。魔法与火器?虽越来越偏离游戏原作,夏左都没觉得有太大不妥——通通伤不了他分毫。看了眼身边,那位自愈力极强,肢体可自由变换为羽翼和兽爪的女野人仆从,无论是选单种族图鉴介绍,还是她自述记忆,都表明她属于上古时期存活至今的某支究极生物种族。什么?还有万年前石器时代的真实历史?“这根本不是《龙与剑与魔法》...”夏左苦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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