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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道尔的晚霞
仙魔同修,百年飞升天界的不世奇才 六界求道,唯有神级修为才可涉野的穿越与轮回 长剑轻舞耀碧落 丹襟微悸动黄泉 至真的朋友,至爱的恋人,为情强大的传奇就此展开 本书作者以正统武侠的典雅文风、玄幻修仙的奇幻情节,为大家打造一篇纵横六界、爱恨情仇的绚丽诗篇。
用眼神非礼你
“听说,村花挽歌嫁给了一个野人,那野人其丑无比,且残暴成性,嗜血无情!”挽歌仰头看着不远处俊美无俦的男人。其丑无比?呵呵。她男人丑?这十里八村就没比他更俊的了!残暴成性?嗜血无情?更是扯屁!挽歌要去做饭,男人道,“我来。”挽歌要去洗衣,男人道,“我来。”挽歌扛起锄头,要去锄地种菜,男人一把抢过她手里的锄头:“媳妇歇着,让我来!”踩极品,撕白莲,虐渣渣,睡硬汉,种田开店两不误。重活一世,挽歌誓要活的精彩!
花零露
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九死九生,只换得一世情缘!黄土大陆历经千年演变,分裂成了青木、朱火、白金、玄水四国,分别以巫毒、美人、兽军、财富著称于世。四国之间常年征战,百姓颠沛失所、苦不堪言。在青木国与玄水国边疆的两界山万兽谷中的一个小村庄里,住着一个懵懂少年,却拥有世人奉为珍宝的帛书残卷。这一卷失传许久的绢帛奇书,又会给主人公带来怎样的人生历程。。。。。。
我是村姑
她,花景蓝齐儿拥有一颗绝顶聪明的脑袋,拥有显赫的家势背景,更是所有人都捧在手心里疼宠溺爱的宝贝儿;优良的基因决定她不是一个平凡的人,她也注定平凡不了,生于军事世家,拥有极高的军事才能,在她的眼中:有亲亲爹地妈咪跟两个哥哥的宠爱,她为啥要表现得自己的很聪明呢?扮猪吃老虎岂不是更有趣,懒是流行,要懒得人见人爱,要懒得人神共愤,更要懒得令人骂不得打不得,只能宠着,哄着,疼着,这就是境界。综上所述:笨一点儿的她可以得到更多的疼爱。当柔弱如风,温柔可人,秀气恬静,性情懦弱,与世无争的蓝齐儿变成因结束特种部队训练准备回家却因帮忙追捕持枪杀人犯时发生意外的花景蓝齐儿,又会发生怎样的“化学效应”呢?历史完全没有记载的朝代,一个以强为尊的朝代,累了十六年,她花景蓝齐儿终于可以将的“米虫”生涯进行到底——他,轩辕陌,一个如神明一般的存在,令世人所迷醉而又心甘情愿承服于他的邪魅男子,他俊美而冷酷,冰冷而无情。他总是抿着性感如蔷薇花瓣色泽的薄唇,紧紧的如一条直线,深邃的黑眸有着魅惑人心的本事,他从不曾笑过,似乎在他的脸上永远只能捕捉到一个表情,淡漠而疏离。相传,若能换他露齿一笑,无数痴情女子甘愿以命相抵、、、、、、直到他遇上她,一个是冰山一样没有任何情绪温度的人,一个是时而聪明伶俐,时而刁钻古怪,却又总是迷迷糊糊嗜睡如命,懒散至极的人;爱上她,内心尘封的千年冰雪似有了裂缝,为她,他亦笑得倾城倾国,潇洒飘逸。他说:“为你,值得,有你,足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说:“不许骗人哦,否则、、、呃,小心我咬你、、、、”嘟嘟囔囔说了不知是些什么,迷迷糊糊的好像又睡着了。片段一:“我可以让你做太子妃,而后是母仪天下的皇后。”一身红衣华服的赵天奇一双迷人的桃花眼紧紧的锁在斜倚在秋千上假寐的绝美女子身上,他就是对她势在必得。蓝齐儿微闭的明眸轻颤,白色的裙角随风轻荡,嘴角含笑,她懒洋洋的启口:“我不适合母仪天下,因为我真的很懒。”继而她优雅的睁开迷蒙的双眼,又优雅的打了一个哈欠。“我不介意,我只要你。”哪怕是她很不女人的睡觉模样都是极美的。“我介意。”慵懒的嗓音里有了淡淡的警告,表示出她不愿再继续这个话题。轻狂的男子轻扯嘴角,独有她,是他的结,对她,他总是没有任何办法。片段二:轩辕墨心情愉悦的坐在凉亭里喝着好茶,品着甜点,逗着漂亮的小宫女,一切都是那般美好。“混蛋、、、、种猪、、、呃、、、种马才是、、、
威武的小狮子
在这穿越者满天飞的时代,林锐在一次意外触电后也毫不意外的穿越了,而且还是穿越到了大洋彼岸的美国。不过,纪念馆里那个身穿蓝色战服的健美先生是谁?!嘿!那个追着锤子飞来飞去的又是哪路大神?!看着电视上那个在楼房间跳来跳去的绿皮大家伙,林锐再次思考着要不要劝父母搬离纽约这个是非之地。不过,想了想他还是拿出电话拨了个号码:斯塔克先生,为了我家房子的安全,我觉得有必要和你讨论下进阶装甲的开发了。这是一个穿越进漫威世界却只想着安稳度日,最后却成为超级英雄的故事。PS:时间线以本故事为主。
无极驸马爷
一把传说中的宝剑让他一个锦衣玉食的小少爷一夜之间沦为孤儿,隐忍十年再入江湖仇家、美人、天下看他如何玩转武林,石破天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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