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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是九阶大佬被聊天群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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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萧飞在三岁的时候��,被一个尖嘴猴腮的老头抓到了山上�,并教他修仙��。老头是孙悟空变的��。十年中教会了他火眼金睛�,铜皮铁骨���,大品修仙诀��……学成之后的萧飞下山历练�,偶然进了一个贵族学校。2群群号:263981158���,加了就会成为大圣的徒弟哦����,教七十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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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章节:(2025-07-31)
更新时间:2025-07-31
一个倒霉孩子回到了明朝,当然朝代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穿到了自己老家,合适到房子都是一样的?有隔了几百年的还一样的房子吗?事实上偶{也就是作者我}说可能就可能。回到过去也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发现隔了这么多代,现代民间的一些奇术窍门好都失传了。学吧,还等什么?反正猪脚也喜欢这些,怕就怕认真二字呀。
路见时,信息素最迷人的十大Alpha之一。脸蛋贼好,家里贼有钱,武力值贼高。可在外人眼里满是光环的他,有两个秘密:1.对Omega过敏,面临着摘除腺体的危机。2.他背地里是个写文太太,写着少女风格的文字。他捂紧自己马甲的同时,还因为过敏症一次次翻车。“好想尝尝信息素失控的滋味”但那是不存在的。他以为自己要孤独终老,直到某个下雨天,他被蚊子叮咬了腺体…突发Omega过敏症不仅消失了,还做了很多奇奇怪怪的梦。梦里为什么腿软了?不大对……*闻执作为新晋美食网红,被誉为最美Alpha,粉丝和追求者无数。他也有一个秘密:一到下雨天,就会变成蚊子。可他晕血,作为蚊子很可能活活饿死。直到有一天,他遇到大少爷路见时,且朝他的腺体一口咬下去…香且甜,一口入魂,超越所有顶级食材。于是闻执叮了路见时一脖子包。然后他变回了人形,场面一度十分尴尬…路见时:咬这、这、还有这、不准停!
睁开眼睛,发现世界末日,人类居然还没有死,不过很遗憾的说,人类已经沦为了吸血鬼的“食物”,还身兼仆人之职。哦,她也是其中一员?可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这个身体的记忆会那么奇怪?不是生平而是整部通用文字词典?那她可不可以兴奋一下,这个人脑还带的速记功能呢!--------------------------------------可食用人类挣扎求存的日子,成为皇仆是生存唯一目标!为了过上奢侈的生活,拼了!
墨小诺:万里山河,我们不是说好要一起同游的吗? 墨小诺:师尊,说好你会一直陪着我的 墨小诺:师父...你相信我,我从未想过要骗你 山河万里,何处是吾乡,红尘滚滚,可有良人归处? 墨陵:有人就是有这样的本事,到...
各位读者大家好:我是本书的作者“血的纹章”。不知您是否有看过纹章的第一部作品《天龙王》?说起《天龙王》,那是纹章的第一部小说,其中有很多不足也有许多摸索,但是更多的是纹章的心血与汗水。我喜欢写小说,但更喜欢看小说!一部好的小说,能让一个人闲暇时刻得到莫大享受,也能让自己在现实中所做不到,或者根本不敢想的梦想呈现在自己眼前。纹章做为了一个小小作者,唯一的责任便是编织出最绚丽多彩的梦想,让您能够与纹章一起去分享这份快乐,感受这份绚丽。《天龙王》并不优秀,但纹章却在努力让他优秀。只可惜,有些已经成为“现实”的东西却已经难以弥补。因此,在纹章将《幻兽物语》呈现各位眼前时,纹章努力对自己说:“我要让它成为比天龙更优秀的小说!”《幻兽物语》与《天龙王》无论是在时空背景,整体世界观,还是人物性格设定上都有着根本性的区别。所使用的庞大“召唤兽”系统,也是经过详细、周密、完成的整体设定!其中即有着最强大的级召唤兽,也有着弱小的平庸召唤兽;有战斗型,也有魔法型;有辅助型;也有攻击型;而最吸引人的,则是能跟随主人的能力,而不断进化,逐渐变强的展型。我们的主角,当然也会拥有展型的召唤兽哦^o^《天龙王》可以说,描写出一个平凡少年逐渐成熟,逐渐成为王者的故事。而《幻兽物语》则是一名被遗弃的少年,在不平凡的履历中逐渐找到真正的自我,更从此成为传奇式游侠的故事。伴随着少年的成长,跟随着召唤兽进化,一个又一个离奇故事,一段又一段传奇经历,那感人肺腑的兄弟真情,那致死不虞的忠贞爱情,权利与亲情,金钱与信念,生与死,爱与恨,一切的一切都将呈现在《幻兽物语》的文字空间之中!
她的IQ高,近乎天才;但偏不爱念书,只想做她自己想做的事!而她也被父母恩准去到地球的另一端:西班牙,不但如此,她还得以跟一个长得帅到爆、个性好到不行、热情仿如火,还将她宠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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