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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本空人
沈霁瑜眉骨处有一枚桃花痕,是姜素昔心头十几年的朱砂痣。苦苦追寻,却求而不得。 多年后重逢,醉酒的深夜,双眸都失焦了的姜素昔攀援上沈霁瑜的肩头,鼻息炽热,尾音缱绻:“你娶了我吧,好么?” 对方低沉嗓音:“好。” 结果第二天酒醒,姜素昔把自己做过的事给忘了!!于是,又回到了暗自苦恋的日子。只是……一切好像不一样了。 * 姜素昔面若桃花,却是个异类。和父亲异姓,与母亲疏离,十四岁被赶出家门,大学毕业就有了个四岁大的私生子,身后金主成迷…… 沈霁瑜年少成名,三金影帝,巅峰时期被欧洲舞台剧大师召为关门弟子,被称为娱乐圈最后的净土。 异类和净土是不应该有交集的。 直到绯闻缠身的姜素昔,幼年时采访被翻出来。肉嘟嘟的小娃娃被问及长大以后要做什么时,奶声奶气地回答:“唱京剧,嫁霁瑜哥哥。” 众人:不是想凑热度,就是得了失心疯。 不久之后,沈霁瑜将钗环满地的姜素昔环在化妆台上,为她轻柔卸去半脸油彩的照片曝光。 白皙的小腿还俏皮地勾着他的腰肢。 全网哗然。 沈霁瑜微博:@桃花精姜素昔,介绍一下,孩儿他妈,给口饭吃。阅读指南: 1、敏感执着京剧大青衣vs温润如玉影帝。 2、划重点,孩子不是任何人的私生子。 3、没原型。 4、圆滚滚萌娃姜梓芽:等等,怎么还不让我出个场呢?
LYE42
无论你是人类,还是恶魔;无论你是精灵,还是巨龙;无论你是矮人,还是泰坦;无论你是地精,额,地精就算了。想经过我的领地,先交买路钱再说。“什么?我的领地在哪里?无论哪里都是我的领地”乖乖交钱吧,兽人过处,寸草不生。
叶希彦
武之极处,上临九霄,下踏黄泉,挥手弹指逆阴阳……废物?天才!!!以武入道、以丹补身、神秘的系统、特殊的奇遇,让曾经的废物少年踩着敌人的累累白骨,一步一步踏上巅峰!!!————————————新书请大家多多支持,书友群:69226423
一笔弄墨
师父说过:男人看女人看的是外表,在她看来这话一点都没错。瞧瞧眼前这男的看她是什么眼神,只差没当场把她轰出去。还好她早有准备,不然就亏大了。眼前这一脸麻子,闭着嘴时牙齿比眼睛露得要多得多的女人竟然是他指腹为婚的未婚妻?这也太扯了吧!旁边随行的丫鬟都比她美上千百倍,鬼才会娶这样的女人为妻。可父母之命不得不从,只能硬着头
晴玉笛
先哲说: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有一部分故事,像一片片香山的枫叶,可以在清澈激越的时间泉流里,漂流到山涧之外,落入喧嚣繁闹的人间。背井离乡的少年乐离觉得自己就是一部故事,年幼时国破家亡,被禁于无泪城九年方能逃脱牢笼,毕生之愿便是能再次踏上故土,然而复仇之路却是千难万阻,幸而一路走来都有朋友和长辈从旁相助,得以一步步向目标迈进。然而,不曾想,却被那绝美的三千青丝,缚住了手脚。P.S;赵泽:乐离只能算是一部故事,而我,是传奇。。。
双面人
莫名的穿越,是偶然还是天意? 无数年前的传承,圣人?平凡还是普通。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按照着远古的神话在进行着,唯一变的或许只有自己吧…… 盘古的天道,鸿钧,为什么我总有一种被玩弄的感觉。天意为何?何为天意?我到底是局外人还是身在局中? 洪荒的是非,说不清道不明,一切只能够凭借着自己的感觉去走,一起见证着洪荒的传奇…… 一个是大好人镇元子,一个是大恶人冥河,两人的命运居然就是那么交织在了一起…… 算是老书新传吧,前面的名字叫做《洪荒之混沌青莲》,自我感觉不行,有些地方需要修改,所以有了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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