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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小僵尸不爱咬人爱舔♂人��,呆萌忠心认主人���。大学毕业后的陆轩回自己家乡小镇开了个杂货店,却没想到在自家地下室里发现了一个衣衫破旧的奇怪三岁小孩��。自从陆轩决定像养宠物一样好心收养这孩子就发现了情况有些不对劲——怕光、皮肤惨白、巨力、成长迅速…直到后来发生了各种离奇的事才发现�,这孩子竟是僵尸����?�!但这小僵尸既能帮忙干活又能卖萌�,留着TA似乎也不错��,等等���,养大后的僵尸*怎么破�?���!僵尸老是调戏自己怎么破��?��!陆老板被年下小僵尸攻城略地并吃♂干抹净的甜宠软萌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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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章节:(2025-09-27)
更新时间:2025-09-27
第一次见面,她非要赠送给他一枚糕点。尽管他最讨厌甜食,还是努力吃掉了;第二次,她因为害怕伸手抱了他。他脸色微红:“这位小姐,请先松手。”第三次,她不小心亲了他,他一副见了鬼的表情,她却说:“意外而已,你不必介怀。”作为一名...
何为剑?一人一剑,万千敌在前,剑在手,全部!灭杀!无视境界强弱,无视实力差距,无视强敌多少,在剑之下,一剑飞灰,灭!管你权倾天下,管你身家亿万,管你爪牙无数,在剑之下,一剑斩之,死!如何得?一生练剑,生于剑,死于剑,以身化剑,磨骨炼魂,剑意在心,百折亦不弯,那怕身死九渊,碎尸万断,也是不怨!不悔!不弃!不屈!!增益,必得!无所不能!如何用?修天地之法,悟宇宙之道,掌千般变化,控万千剑意,得无上神剑!可是事到临头,这些全都不用管,只要心中有剑,去他妈的,挥剑斩下去就是!如何威?挥剑力斩!敌亡!诸神灭!族消!世界崩!一剑而已!唯我神剑永恒!已经完本仙傲,唯我巅峰,无上降临,红顶位面商人
长生殿上,周后透过阶下跪着的红衣少女,朦胧中似乎看到了一个影子,或许,曾几何时,也有那么一个人,跪在大殿下,堵上了一辈子的荣耀尊严,去求她已经不敢想的东西……古有言,结魄灯,以骨血养之,可成愿结魂。
主角:周满满. 周满满穿书了,穿到缺衣少食的七十年代,变成和女主抢男人的炮灰女配。 妈是极品,哥是二混子,她自个儿是狐媚子,抢了女主心上人做未婚夫。 在这种令人十分窒息的设定下,周满满表示…… 十分满意!!! 狐媚子设定她可以! 极品亲戚她也可以!! 反派设定也很可以!! 有钱是她,美貌是她,人多势众是她,别人穿越斗极品,变美变有钱,她什么也不用做就已经活在巅峰! “请问在种田文里做团宠什么感觉?” “爽。” *** 最近周满满发现,原文中的那个大反派喜欢偷偷瞧她,看她,形迹可疑。 周满满满瑟瑟发抖:QAQ大佬你为什么总跟着我呀? 大佬:……我想跟你处对象。 周满满:不敢不敢。qaq我只想发家致富过好日子。 大佬:天塌下来也不怕,我护着你。
俾斯麦家族的人擅长耕种培育,这是众所周知的事。丰收之神的意志、万千草木的主人、麦田守望者、僵尸合伙人、魔画领主、饥荒俱乐部创始者、马修·俾斯麦为保护自己的农场绞尽脑汁……(黑暗诡异世界里的愉快种田文~)
佛说:“人妖殊途,人与妖结合必遭天谴。但佛本慈悲,就赐你们转生三世的机会,只要这三世中有一世你们能够名正言顺的结为夫妻,花妖就可以免遭天谴并永世为人。如果三世都不能圆满,那么不仅你之前三世是善德都会消散,还会沦为畜道,而花妖则会神魂俱灭,你愿意吗?”“我愿意!”虽说和尚戒色,无奈情关难过……轮回转世,他还能找到她吗?作为福伦集团总裁的时亦凡从来没有想过,自己醒来时竟然上了狗身……还遇见了她!在每次喝过酒之后苏一就会做一个奇怪的梦,梦里有个叫净尘的和尚还有一个跟自己长相一模一样的花妖……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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