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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蘑菇
【每晚九点更新】谭冥冥穿进一本大佬云集的文里。大佬a以后会成为叱咤风云、一手遮天的商业奇才。而现在,却因听力残疾,是在校园霸凌中,被践踏、被轻侮的小可怜。大佬B以后会是鬼族令人心惊胆战的存在。而现在,却只是被领养家庭踢来踢去、最后被谭冥冥家里收养的沉默阴郁的弟弟。大佬c本是资产过亿、万千粉丝的影帝。而现在,却因众叛亲离而死,灵魂成了一只流落街头的小狗。而谭冥冥对此一无所知,还在欢快地——给小可怜男同学撑伞买药、送温暖/怜爱地揉弟弟头、告诉他你才不讨人厌/赶走几个欺负小狗的熊孩子、在雨夜将小狗抱进温暖的怀里。……于是,一不小心成了大佬们的白月光。你是唯一的救赎,长夜尽头的光。自此,愿为你生,为你死,为你披荆斩棘,为你藏起眼底的病态偏执。—————————————下篇文写个苏男主的治愈文,求预收《重生后我治愈了病娇天帝》韶音是霜雪山庄的掌上明珠,自小娇宠长大。上一世,毫不犹豫退了一桩婚事,让第一仙宗的那位病入膏肓、时日不久、阴郁残废的大殿下疏华成了整个修仙界的笑话。*可韶音万万没想到,这个阴沉狠戾的大殿下,将来会破除一切命运束缚,夺取斩天剑,成为仙界第一人,六界之主。自己家破人亡,差点身死道消时,是他以命相护,也只有他为自己上穷碧落下黄泉,求来续命药。再度睁眼,韶音竟恍惚回到了十五岁这一年,窗外梨花正盛,庄中下人递来那人的提亲书。*疏华这一生,族灭家亡,支离破散,被打断骨骸,炼作药人,锁链缚身,暗无天日数百年。眷恋儿时一人,将其珍藏心底,那少女却执意当众退婚,不曾多看他一眼。即便后来毁天灭地,一统仙宗,成为人人惧怕的大魔头,他身边也空无一人,茕茕孑立。他以为今生再无希望。可是那日,她手中提着一盏灯笼,光亮东晃西晃,将他照亮。她望着他这个面目可憎的废人,眼中并不是一如既往的漠然与漫不经心,而是含笑,甚至有几分让他失去呼吸、死灰复燃的东西。她宣告众人:“这婚,韶音宁死不退。”
幽蓝梦魇
一呼可召甲士来,一将可抵百万兵。<br/>想看风流的,抱歉了;想看种马的,抱歉了;<br/>想看杀人如麻不眨眼的,抱歉了;<br/>这本书的主角不是完人,更不会玩人。<br/>这本书的......
落尘归
故事有点特殊,实在是在类别找不到能够适合此书的具体定义,一个不会死人,一个没有感觉的人,甚至是没有性别的人,拥有着绝对的防御,这样的人又是一个极度自恋的人,然后发生一些平平淡淡的事情。大量运用搞笑手法,又是第一次写书,文辞上难免有点纷杂。全书贯通一句话,‘凡莽世间,多少尘烟路,皆为飘萍化浮魅。’而主角的过程就是从无人记忆的飘萍化作一缕无人记忆的浮魅。属于狂想式偏执性小说,所以书中会出现很多没有道理的东西。原本书名叫传承者游戏,不过里面的随感比游戏多了点,所以只能使用随感来命名。
痞帅痞帅的云
天地初开,三族大战,祖龙陨落。但是他的肉身并没有破碎,并且进入了不周山的里面,吸收了盘古脊髓,就在破损的记忆融合完成,刚刚要产生意识的时候……祖龙的身体却被一个来自地球的穿越男给顺利交接了……哦买噶的!灵宝啊灵宝!都来让我祭炼了吧……美女啊美女!都来跟我暧昧下吧……(PS:这只是主角的口号,灵宝会多,但不会泛滥。美女也一样)挥刀四十余,东方再无敌!!!
薄暮青衣
那一年,我才知,那句诗的意义。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如若早知如此,便不必有后来的后来的我们,转过头,只望见那一季的悲凉。我时常回头想,倘若不是我如此柔软,是不是所有的事情,就都扭转,转过苍凉,转过忧伤,转过那年我们肆意的青春,转向我们一同梦想过的,那丝绢般美好的画面。无从得知。我们唯一可知的,是后来的后来的后来,我们都抱着自己的身子,微微的,哭了。</font>
小家火
战争,火山。天灾人祸将宁静的小镇屠戮灭绝,岩浆之上,盲人少年寻找他心爱的傀儡,孤身返回小镇,听着滚滚天火,被敌军君王捡回去,从此收纳珍藏。艾瑞瑟斯:我的王是孤独的勇者,是安我的城,可我——只是王身后那块,残缺的宝石。好看,但无用,王心疼我,王就会割破手。王:你是。但我想握着,握在手心里。-喜怒无常温柔宠妻攻x善良乖崽小瞎子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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