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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素衣
穿越八零第二天,隔壁寡妇死了,留下一个无人问津的儿子。他脏兮兮又凶巴巴,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与动物抢夺食物。村里大人嫌恶他,小孩捉弄嘲笑他。没有人管他也没有人爱他,只有阿汀半夜投喂。月光清冷,少年耳尖微动,抬头露出一双琥珀色眼睛,既漂亮又野生,充满暴戾的凶光。喂食第一天,他狠狠地咬了她一口。喂食第六十二天,他紧紧地看着她,寸步不离。许多年以后,他西装革履衣冠楚楚,重新出现在面前。阿汀:……你谁?“我咬过你,你哥说我是狗。”他扯开领带卸下伪装,笑着伸手捻住她的,嗓音低沉嘶哑:“那我就是……你的狗?”唇角温温扬起,眉眼依旧阴冷。阿汀双眼晶亮:没错这才是我养大的崽崽呀!爱你入骨为你成魔,低头称臣做狗又如何?男主:我做舔狗很快乐!!*前世是医药世家的小千金,爷爷去世,父母躲债。孑然一身的阿汀穿书了,变成八零年代人人厌弃的娇纵炮灰。她有了新的家人,治好了老村长的旧疾病,还帮大伙儿找到新活计。大家都说,自从在田里摔了个大跟头,阿汀变成咱们日暮村的小福星了。除了有一点:每次看到那猫眼小子,凶巴巴守在小姑娘身边,全村人都忍不住叹息:阿汀什么都好,为什么要去招惹那没爹妈的小怪物呢?【女主:乖软小团宠】【男主:野生食肉派,长成偏执的斯文败类】排雷:【画风清奇】【男主前期很怪物很野兽派】【请当做架空年代文瞎巴儿看看】预收:《娇软小画眉》阿音有把灵灵的好嗓子,相貌也灵,唯独脑瓜子不太灵。十四岁初次登台,一举成为上海滩顶有名的小画眉,又被七爷买下。之后娇养在漂亮时髦的大房子里,日日吃得精细睡得精细,肌肤剔透莹亮,每根头丝都透着精细。人人说她飞上枝头变凤凰,唯有表小姐日日劝她:女子不该依附男人;独立自主才是新式女子的追求。于是阿音提着洁白盛大的裙摆,踩着小皮鞋溜出宅子,最后丢在滚滚战火里。黑烟熏坏了嗓子和眼睛,岁月磨坏了容颜,她死在春光烂漫的废墟里。重生于二十一世纪,,阿音睁眼又在台上,下头赫然坐着温笑的七爷。眸光深沉。*沈琛是圈子里著名的矜贵温雅,也是著名的口味挑剔。谁能料到有一天,他会在台上看见梦里最最宠爱的女孩。*无逻辑甜饼*不求上进的小傻子x矜贵·独宠小画眉的大佬
李卫公
一个现代的青年偶然转世到了修仙者的世界,没有惊人的天赋,没有强大的背景,甚至连偶然形成的金手指也漏洞百出,他要如何才能从中脱颖而出?“你有什么资格从无数生灵中超脱?”“科学啊。”“科学技术吗?修仙者毁天灭地,不是科技可以战胜的。”“不,是科学思维,它在于发现,研究,总结,应用,只要存在,即为合理,就一定可以被研究掌握。”所以,张志平带着科学的思维和前世的记忆走在了修仙路上,他能走多远?请看《法象仙途》。~~~~~~~建了一个书友群,欢迎大家加入:488961264
九圆
重活一回,裴锦箬总得聪明些,给自己走出一条锦绣繁花的路来。有冤报冤,有仇报仇,有恩偿恩,有情……咳!就算了,不用还了吧?某男:想得美!(已有三本百万完本,坑品有保证,欢迎跳坑。攒稿阶段,一天一更,二月初,恢复一天双更,每晚20:00更新。欢迎点击、收藏、评论……不甚感激。)
向暖
女巫女巫满天飞,怪物怪物胡乱吼,王子王子遍地走,公主公主你不如狗……这操蛋的童话世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的黑暗童话》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像风一样讲述
没有什么可以长存不灭。无论是绝代风华的女帝,还是修为惊天的武祖,亦或是气吞天地的魔尊,以及有着通天之能的道神,最终都难逃一死,被岁月所淹没。唯有兵器,永不腐朽,与世长存。纵然器身破碎,亦有不灭器灵,存留天地,有朝一日,器灵再现。八十万年之后,太古第一凶兵以一屡残灵复苏,获得天生为器的天兵神体,以器灵入主,占据人身,化而为人。以血肉之躯,以凶器之灵,修霸器之道。(书友群:146145475,期待大家加入。)
红玫瑰的花
劫后重生,林君梦立志一定要踏上强者之巅。大荒之上,魔怪纵横,人族势微,他带领亲朋好友始终为人族生存延续洒尽热血。杀身之仇不共戴天,林君梦隐忍多时,终于报得大仇。此时站在强者之巅的他发现大荒实则是座监狱,他誓要破狱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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