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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村我最帅
一半人族血统,一半妖族血统的家伙在人族厮混,历经磨难,让他郁闷的是调教出了一个领袖级别的势力……让他欣慰的是泡了一群妹子……
萝卜吃兔子
一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奇族王子,为了逃命而来到人间。他在复仇的道路上历尽艰险受尽磨难,在失去中拥有,在拥有中失去。面对阴险狡诈的混世魔王,他毫不畏惧,在一次次失败的磨炼中日渐成熟,最终不负众望成为宇宙使者。想知道详情就快来关注我的作品吧!如果对本书由什么意见,请加群21190428我们一起讨论!
未来的我与一
天下大乱,吾辈当自强!苍天不仁,吾辈举剑战歌!红瑞彩霞,龙凤异象,莫无忧一出生便是天之骄子,无忧无忧,终其一生,他离无忧的境地很远很远,他背负着国仇家恨,不能正大光明说出自己姓氏,努力的修炼,只为用仇人之血来血祭族人的在天之灵,少年意气,他陷入爱恨情仇,天下纷争,他举剑征服四海,终有一日,他必将成仙永恒,万古不朽!《问天战歌》群227408577,欢迎大家加入提意见什么的!
化卿年少影
特种兵王当教师,都市暧昧不断,桃源滚滚。且看他如何靠着一身正气纵横都市!
墨迹尘云
沈水北第一次见到顾山南的时候,他才从抢险救洪的现场回来。一身泥泞,看似狼狈至极,但那双眼睛,却亮过了天上的星子。再之后,领证隐婚,包办婚姻,四年,她见他,独独那一面。四年之后再见,他要离婚,身边带着白蝴蝶一样的女子。而她,却死咬,认他做老公。都说爱情里呀,谁先爱谁就输,沈水北一直不明白,自己的心,坚硬如铁,明明藏得那么好,为什么,就爱了;自己貌美如花学历过人,有钱有颜有身材,为什么,就输了。直到最后,她接过从异国送回来的一面染血的红旗的时候,忽然明了…………他,是一名军人呀。
驻巴大使入住酒店
一把天火坟了常宏的家乡,无意间常宏却得到了一本无名古卷,几经修练后远行,一路之上刀光剑影,他不知道自己应该去什么地方,但是却要浪迹天涯,一路之上在凡界打败了天下无敌手,到了仙界又是无人可敌,到了神界神界也无敌手,到了异界异界复然如此。 喜欢宏勋的书的希望你们一路追踪,宏勋万分感谢,2010年新书还望大家帮忙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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