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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女s女m的调教日记
半月
三年前,她惨死成迷。用三千年,与阎王换十年阳寿。三年后,她携怨而归。改容换貌,步步为谋,解怨报仇,却发现真相迷雾重重。曾名扬天下,受人崇拜的她,却成臭名远扬的杀人魔。是谁?以她之名,四处作恶。是谁?对她步下重重圈套。再世重生,十年之期。她的复仇之剑,该刺的人是谁?是曾经挚友?亦或是曾经挚爱?又是谁?用尽三世换她十年。红尘再入,迷局难破,她该何去何从?她曾为他穿红衣,只为不被他说弱,不被他瞧不起,用红衣掩盖所有伤口与鲜血。如今,舍弃那一身红衣,只是走出曾痴恋向宴生的那个自己。可有一日,他为她亲手做了件红衣,只为让她嫁他。红尘滚滚,斗转星移,若此一生,有君相伴,再短亦是幸福。【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怀瑾握笔
感谢还收藏本书的朋友看得起,还收藏着本书. 我有一个请求,还望各位书友给点面子,帮帮诺雨 诺雨一个兄弟写了一本书,不是在起点,在外站 诺雨帮他在这打打广告,一本不错的历史类小说,希望喜欢历史的朋友能去看看,在那个站申请一个帐号收藏点击推荐,诺雨再三恳求再三拜谢了,还望书友们能给小弟一个薄面,帮助小弟兄弟冲上那个站的新书榜前三,过去支持了的兄弟请在书评区留言,小弟给您加精 小弟请各位兄弟去支持他,为感谢各位书友,小弟近日会将秦氏天下陆续解禁. 最后废话一句,请兄弟们给面子.谢谢了!!! 连接在书的作品相关里。请看得起诺雨的去帮帮忙。 值得一看的历史小说!请大家去支持支持!!!程不悔、权铮、诺雨
一杯酒醉
中峰灵气稀薄,从一层到六层,灵气仅相比外面七倍到八倍,也就是说在这里修行一天,相当于在外面修行七天到八天。 灵气越是浓密,对于修士修行更加有利,修行的速度也就会更快,聚仙城中灵气已经算是不错的比之黄玄国那边,灵气都要强上几分,但是这圣地的灵气却比起聚仙城要多上十倍以上,就是这中峰,整个九峰圣地中,灵气最为薄弱的地方,但是也要比聚仙城强上七倍左右。 “在这里修行,一天相当于外面七天,可真是不错” 古天来到中峰分给他的灵地,兴奋地说道。 “这有什么,如果是离火峰,那才叫灵气浓密,足足比外面强上二十倍呢,可惜啊” 胖弟子一脸婉惜地叫道,他们之前就在离火峰中修行,就是因为得罪了离火峰上的□□二代弟子,所以才会被送到这里来,足足比那里底了十倍以上。 “哦…那你们怎么会来这里的…”
江边儿
二一一二年,全球变暖冰雪消融,一枚深埋南极二叠纪煤层的树种生根发芽!二一一三年,黄金圣树朝开万花暮结白果……星空历七〇八三七年,人类足迹遍布数十万星河,与宇宙智慧种族战争不断。分享书籍《我的身体有怪兽》作者:醉萧瑟
栀夏
主持人问陈明亮是怎么走上文体之路的,陈明亮说,是因为自小杀猪,我总要比猪长的更强壮!声音也要比猪叫更嘹亮!
条衣
今生立誓尊你为王,用我热血为你封疆!她是21世纪第一天才海盗,星空扭转,棺中浴血重生!天下尽嘲不详之子?放-狗屁!他是阴都第一嗜血邪帝,阴谋背叛,天才变痴傻!纯洁无辜受人欺?逗-你玩!她腹黑无耻贪财极痞,放言虐遍天下贱渣,坐拥万里山河!他无爱无恨无慈悲,莲花心起,披荆斩棘,捧她九天之上!他说,“你废我傻,天生绝配!”她说,“你帅我美,痴心绝对!”众人,“你俩祸害苍生变态强,赶紧洗洗睡!”他衣发缭乱,自带暖床技能,“乖,来睡!”某殿下表示:自己养大的萝莉,跪着也要吃完!【新书《兽血暴君,我有种!》已发,萌宝们快来疼爱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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