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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知若水I
看诗仙剑仙李太白携中华剑术道术在异界如何魔武双修,诗成泣鬼神,剑出惊天地,混沌自天成...高级群105554315
神性老陈
主角:叶三岁、顾遇殊。片段:当初是叶三岁违背了她和顾遇殊之间的誓言,不管是事出有因,还是迫不得已,终究是她欠了他的,于是她心甘情愿被拿走一切,即使是生命,可是当她真的付出所有的时候,她的生命也就走到了尽头,谁能想到,她只有一颗肾脏,那也就意味着,当初那个捐献器官的人,不是别人,就是叶三岁,想到这里,顾遇殊才知道,这么久以来,一直是他错怪了她,更加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将她伤害的痛不欲生。
虞笙筱
帝者以傲骨冲破天道的桎梏贤者以智慧开启生命的殿堂圣者以血肉筑成天地的脊梁。
消夜来没
我这辈子所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就是在我26岁那年和我喜欢的人上了床,我和他睡完了以后我往对方的身上砸了一百块,他长了一张与我梦中情人过份相似的脸。他不缺床伴,他们都心甘情愿地跟着他,但是那又怎么样,在我看来就是我嫖了他。 我们这种圈子可以谈性但是不该谈感情,毕竟当今社会挺开放的,上了床不意味着一生一世。何况我们又不是女人,我更做不到卑微地用一个孩子去留住一个心里面没有我的男人。月票统一投《显性叛逆》吧(第二部分)他说我的心是黑的,挖出来喂鱼反倒是会脏了那一片海。我眼底的恶毒从来不加掩饰,穿过我的眼睛就可以看见住在里头的那一个沉睡中的恶魔,你让我学会他们那一套伪善,我只会不顾一切地把他拖入深海让他溺亡。我这辈子最憎恨的就是他们那种纯洁的小白花了,他太干净了,我见了他便只想毁掉他,他没品过苦头哪知人间的阴暗,他相信童话美好还不是因为有骑士为他砍杀了前路的恶鬼,他的纯洁善良把我衬托得越发的肮脏。我早就把整个身子都摔入了黑水池里,黑水浸透过我的内脏和骨髓,就连灵魂也被染上了纯粹的黑,曾也天真地以为只要郜朗死了,我就会是尹赫的唯一,可我实在是高估了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了。他说,郜朗永远都是最好的。那我算什么?我陈乐在他眼里到底是什么玩意啊!大概是用来消遣的玩具吧。给两颗糖就能把我哄好,踹我两脚就能把我打发,他是你捧在手中的珍宝,我不过是随意让人踩在脚下的烂泥,我身上没有一处是干净的,每一个夜里,我都会被粘稠的白浊模糊了自己的脸,他们嘴里叫嚷着野兽的欲望,窗外有淡淡的星光,可是有光的一切,都不会属于我。郜朗为什么要出现……他为什么要出现,这个世界对他已经够好的了,他出生比我好,他从来没有熬过生活的苦,他从小到大都是他爹的掌心宝,要什么便是有什么,他凭什么还要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抢走你,疼爱他的人明明有那么多,你为什么还要对他那么好,你就不能只对我一个人好吗,我就稀罕你一个罢了。我是不是……真的太贪心了?
祸水泱泱
不是说总裁大人都是高冷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吗?...为什么对我完全不同....
贰公子
聚会中,长辈展示老照片,其中一张黑白照片上的年轻男子,俊逸清隽,英气逼人,典型的民国贵公子。江薇听长辈说,这是祖上一位太姥爷,曾在沪上呼风唤雨,十里洋场大名鼎鼎的公子哥,数不清的名媛对其趋之如骛,是祖上的传奇人物。可惜天妒英才,这位太姥爷只活了不到二十八岁,也未曾留下一儿半女。一觉醒来,江薇变成即将与沪上新主谢家联姻的名门千金,而联姻对象谢家三少,正是她在老照片上见过的那位……英年早逝的美男太姥爷。酸爽狗血风,糖拌玻璃渣,结局he本文大概又叫做《回到民国嫁给美男太姥爷》,背景民国初,人物故事皆杜撰,无历史原型。注:男女主为一表三千里的远房亲戚,早出五服,无血缘关系。接档都市文:《春日迟》《野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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