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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弹
我叫刘士奇,家住在小兴安岭末梢一个犄角旮旯里叫做刘家村的小村子里。我的父母在我年幼时去了城里打工,结果一去无踪,至今不知是死是活。家里剩下一个我该叫做爷爷的糟老头子,还有个叫我哥哥的小屁孩。小屁孩名叫林墨阳,是老头子捡来的孤...
青椒老腊肉
修真界风起云涌,让我们开始无尽的淘宝之旅吧!一个宗门中地位不高的普通弟子,偶尔地摊上买到一块小黑铁,得到每次炼丹炼器前,几次体会意境控火的机会!从此之后,被无数外门弟子仰慕的一品......
无言时
妙音她觉醒了。沈妙音自从意识到自己是本狗血仙侠文的女配后,她就立刻和男女主保持距离。从不伤天害理,从不挑拨离间,可是剧情线仍旧义无反顾地发展到了替嫁桥段。剧情里女主为了躲避婚约,连夜和男主私奔。而她这个爱慕男主的女配,则要被代替女主嫁给一个生死未卜的男人。沈妙音知道原著里仙君的确是生死未卜,她这次连挣扎都没挣扎,抱着一颗爱咋咋地的心态嫁去地宫了。来到地宫后的三天内,她半个活人都没见过。男女主在私奔路上发来求助——原著女主:妹妹,你可不可以和爹说说让他过来接我。我都半个月没泡温泉了,我难受。你好人做到底,就再帮我一次,等我和许哥哥飞升成神,我们立刻救你出来!原著男主:妙音别怕,我听过传言说司徒厌灵力全失,容颜尽毁,他奈何不了你的。你忍忍,还有人说你道侣已经是个死人了,你不要怕。沈妙音:……+++沈妙音的根骨奇差,她若是想要修炼,那增长修为的方式属实狗血。想到原著里她的悲惨结局,沈妙音决定守着司徒厌这个死人,老老实实当个寡妇。可是没想到,总有人妄图给她的死道侣送帽子。侍奉她的弟子:仙子,我想……沈妙音:不,我不想。我只喜欢司徒厌,特喜欢特喜欢特喜欢!你没机会了。偶遇的魔尊:妙音,我其实……沈妙音:不不,我心里只有我夫君。哪怕他半死不活,我依旧爱他。后来她“心心念念”的夫君还真醒了!他醒来便是含笑看着沈妙音,语气沙哑:音音,不是喜欢我么,嗯?我都听过你说了那么多次爱我,这次见了我,你怎么反倒不说话了?沈妙音:???男主马甲多,给音音表白的都是他。沈妙音:他每个马甲都撩我一次,图个什么?他lv他自己?
七加二十四
大唐垂拱四年,李潼来到这个世界。贵介公子人如玉,不幸生在帝王家。女主临朝,武周革命。不为鱼肉,即为刀俎。名器不假与人,盛世由我而塑。人物风流,诗书尽兴,甲子风云,从头细述。——————我是李守义,章怀太子李贤第三子,我喂大唐袋盐,齁死女皇,再着唐皇冠冕。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冠冕唐皇》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赤面胡子
东方,一个号称养育着龙的传人的国度!黄金圣龙,传说中万年都难得出现一次的至尊龙!千年,一个被浸泡在黄金圣龙的血所成的血池里,来自东方的婴孩、千年的龙血浸泡,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赛特,一个处心积虑想要灭掉鬼族和魔族的人类第三次圣战的英雄。一个本该成魔的人却成了一个悲天悯人的神,一个本该成神的人却成了一个毫无人性的魔。师徒之间的对垒,种族之间的仇恨,所带来的却是无数的腥风与血雨。一个戴着神的面具的魔,一个被误以为是魔的神,最后谁才能胜出,请看本书《血色圆舞曲》,也许本书没有你想像的好看,也许本书并非灭世情节。但是千年必将成为永恒的传说,血色圆舞曲必将永久流传下去。本书誓死不TJ。
鸡爪先锋
游戏设计师陈陌穿越到点歪了科技树的平行世界,用一款又一款神级游戏颠覆游戏圈的故事。“就以这个时代的游戏设计理念而言,不把整个游戏行业吊起来打那我真是枉受国产免费游戏洗礼了。”——陈陌。书友群:558067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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