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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雨(书坊)
【百万字,可宰!】<br/>转生异世,前世留给他的仅一柄飞刀,诡异体质的他该何去何从?<br/>异界飞刀,翻手间是否依旧能断人生死?<br/>红尘俗世,爱慕的是高高在上的仙子,还是诱惑......
尘不飞扬
我想把对你的故事对你曾经的感情写下来。虽然,你可能不会知道。有一本书是为你而写。没关系,这些都没有关系,只要曾经你来过我的心里就已经没有任何,遗憾。那是一个很美的早晨。我的一生都不会忘记。直至老去,那些曾经你拥抱我的画面,就会永远成为永恒。我要把这些故事、心情写下来。以写小说的方式来纪念曾经我对你的感情,在我的世界里,感情就只有对一个人。没有第二。你走了。离开了,再也不会用同样的感情对待第二个人。直至垂暮。一生爱一个人足矣。谢谢你来过我的全世界。也谢谢你曾经给过我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心情。那就是,爱。永远不会改变的唯一的至爱。
玉米菠萝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孤独大爷
一朝横死,今夕已换。统御朝政,盗摄天下。此为乱世,自为乱臣。叶栖迟:既然这苍天已死,那我就要改换天地!
谭门小生
新书《人王》已经发表,求一切!十二号晚十二点冲榜。预定鲜花,预定贵宾! 神明不公,以天地为棋,众生为子。大陆光与影长期对立,厮杀不断。 贺天携带修真秘籍穿越异界,为了追回至爱的女人闯荡光影大陆,逆神而上。 天道不仁,他便破天!神明不公,他便杀神!秩序不平,他便重拟秩序! 凭借《神》诀,他弑仙灭佛,斩杀神明,合并大陆为九州,重拟天地秩序。成为——神。 (书友一群:65210654。老群,快满。 新开书友二群(vip群):257041820。进群请截图验证。只收vip订阅用户。)
结发予长生
【正式版】:在下小剑仙,杀人不会偏。————————————【搞笑版】:「请问诸位对本书主角曹小宁有何看法?」樊小勇:吹爆我宁哥!宁哥的一言一行我都会记录下来,成了一本《人前显圣指南》,我天天看,受用一生。妖族圣子:太猛了!打个哈欠放个屁都是大招,这不是要人命吗?魔族魔君:太强了,原子弹我不能碰。骨族骨王:不管你怎么高估他,到最后你终究会发现,你还是低估了他。鬼域之主:对付他的最好办法,就是永远不要和他作对!龙族三太子:曹小宁?他来了?!千万别告诉他我在这里!巨人族族老:哎,为何要和我提这个名字,今晚又要做噩梦了……颜洛族女王:虽然我们颜洛是苍灵大陆最美的种族,但我们的颜王,却是一位人族,他的名字就叫曹小宁。仆阑小满:说实话,其实本女主第一次见他,就见色起意了。……曹小宁本人:千万别听他们胡说。其实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长得有点小帅,实力有点小强的普通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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