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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若枫
天地之间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它凌驾于战士的斗气、魔法师的精神力、武者的内力……练到极致甚至还要比修真者的真元力强上一筹!这种神奇的力量,叫做:霸气……淳杰:我一直都认为自己可......
笃Z
【四组签约作品】欢迎广大读者朋友们加入我的书友群:34538925。您是不是有着一段柳毅传书的奇情别恋?夜色深了,您是不是渴望有一种香唇来为您舔舐伤口?您受伤了吗?在爱情里,但愿我这个医生能治好您的疑难杂症!这里有香艳的爱情,这里有江湖,有刀剑,有斩不完的千情万缕!这里有爽甜可口的巧克力,有男孩,有女孩,有夏天,有花朵,有大笑声!您是那一个喜欢淋雨的女孩吗?您是不是希望有一顶伞悄悄地遮在您的头顶?您是不是希望有一个白马王子,悄悄地走进属于您的那一本童话里?您茶饭不思,日渐日瘦,您生病了吗?这没有关系,您看了我写的书,我保证您笑口常开,三十年不得一场病!失恋了?这也没有关系!您看了我写的书,我担保您十天谈一个,最后准成功!您是企业家吗?这更没有关系!您看了我写的书,我保准您一年四季都发财!财源滚滚来!不信?就读读看吧!说一说作者:规规矩矩,实实在在,大大方方的一个人。对待朋友的时候,往往把自己忘在了九霄云外。没有事的时候喜欢给自己找一点事,所以才有了几百万的文字,我觉得生活的累一点无所谓,关键是你在累了的时候,应该把腰挺起来!从前是在稿纸上爬格子,现在把阵地已经逐渐地转移到网络里来了。希望在这里能够找到我的一席之地,在我被生活累得要倒下来的日子里,让我喘口气,让我歇会!说一说作品:这是我的第三部长篇小说,继武侠言情小说《血色梅花(中国文联出版社)》、《花开的声音(中国文联出边社)》。之后,我创作了《我的江湖我的地》。在《血色梅花》之后,吃饭闲谈的时候,常有人问我:“你们写作者能不能写点人事?”言语之间很嘲讽很极端。但说的也不无道理,是啊!一部作品在它的身后总是要学会留下点什么,我觉得任何一部作品都要给人们留下一点思考的空间,让人们有足够的时间去品味这一个世界的沧桑和巨变。所以说留下一种思考,才是一部作品最大的宝藏!!我是一个善于思考的人,有时候思考也是一种痛苦,在现实中竟然找不到一份正确的答案,我们的社会在某些方面大大的伤害了我的积极,我虽然很痛苦也很无奈,但我和很多渴望着幸福和爱情的人一样,希望把所有的欢乐和甜蜜都当做自己的名和姓。对此,我很肯定我的写作态度,把世间最基本的人性、世态炎凉写出来,把世间的美德和丑恶写出来,愿意怎么写就怎么写,没有人能用绳索捆绑我,我是散漫却是自由的一个人。虽然某些人某些事,我对他们很不满,所以我就在我的作品里写出来一把锋利的匕首来刺醒他们,虽然他们觉得我的匕首并不能把他们怎么样,但起码让他们的道德良心有了躁动和不安。人非完人,谁敢担保你这一生没有办出过一件错事呢?黑夜过去了还是会变成白天的,早晨太阳出来的时候,还是会照亮你和我。所以当朋友说你们写作者“应该写一点人事”的时候,我几乎慌乱了,自己真正觉察到从前文字的那一种肤浅,那一种无病呻吟的怪模样。任何事物,皆有一个尽头,大树到了冬天也会解下周身的叶子来一次冬眠。我累了的时候,也有一种要躺下来的感觉,所以这几年一直都在诗歌里寻找文字的乐趣,我觉得我的小说创作已经到了“江郎才尽”的地步!但是今天我又一次忍不住地写起来了,写小说还真受用,写着写着就把所有的痛苦给写没了。不求有多大建树,只求“乐在其中”。我以前的作品,多写校园男女生的故事,也写过一部武侠小说,但我觉得武侠小说太空,给人的感觉往往是驾着“筋斗云”有一点海马行空的样子,让人不踏实,难以相信。当然我不反对文学作品中敢于大胆夸张的那些人,偏巧我正是赞成这一主张的人,所以我在作品里大胆地写出来了柳毅这个形象鲜明的人物,他为了练胆量居然和十几条狼较量,最后还把恐龙吓到了世界的尽头。柳毅从来不用剑,他和我们身边的人一样,虽然偶尔来一点恶作剧,但他的善良也能让我们觉得他是一个非常有正义的人。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你的身边就会有鲜花、有蝴蝶、有朋友、有爱情。但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谁的人生能没有一点破绽呢?谁没有被人生伤害过呢?浪子回头金不换,明天的乞丐有衣穿!所有的武侠小说,大都喜欢写美女和英雄。但《我的江湖我的地》里的主角,不是英雄,他只是街头上的一个小混混,但同样让许多的人们把他当成了英雄。所以当你认为自己是一个好人的时候,你自己千万不要说出来,让你身边的那些人把正确的答案告诉你吧!柳毅不是一个想当大英雄的人,他只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热血青年,和你我一样,和普天下人一样,用一颗正义的心来驯服这一个桀骜不驯的世界。在我的这一部书里,所有小说的主角,都有着他完美的一面,哪怕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七星魔姬多么坏啊!但她为了自己的母亲,却愿意变成一个丑八怪。人啊人,有的从好人演变成了坏人,有的从坏人演变成了好人。人这一生,就是这么变的……在这部作品中,我将虚构和历史人物混为一体,这也是我很喜欢金庸小说的原因。曾经我也是一个金庸迷。但不同的是我把现实中的各种状况糅合在了其中,让人觉得我在这中间放上了一把利刃,随时随地都有捅破天的可能!这一把剑的名字就叫“正义”。有人把这样的作品统筹为“yy文学”,写自己所想写的,歪就歪吧,只要身后的足迹是光明的,由他们怎么去评说吧!在这里我不想占据朋友们的宝贵时间了,这一部作品刚刚写,只要您的掌声激烈,鲜花多多,收藏多多,推荐多多,哪怕把我累得连做梦的时间也搭进去,我也要坚持每天两千多字的更新。当然您看了我的作品以后,也许觉得它很不理想,您可以给我提出改进的意见,您也可以把我大骂一顿,如果您把骂人也当做一种鼓励的话儿,我也欢迎!希望朋友们多多收藏吧,多多推荐吧,多多发财吧!我的诗歌博客网址:http://blog.sina.com.cn/u/1356187783欢迎大家来访交流!我的QQ:446098709!
七樱琉璃
一个初入社会的小白领,来到一个修真时代,成了一名世家修真者。然而,以她母为凡人的出生,如何在以修真为本的世家大族立足,又如何以平庸的资质进入修真大派,最终羽化飞仙!
窜天侯
何为世间最锋利之物!万年流传之谜,一把与天同在的剑!那把剑已经出世夺走了莫家全族人的性命,莫扶杀本也该死去,可别最后因为芸儿的魂魄融于剑内侥幸存活。莫扶杀的经历十分曲折,当他想和师兄和师傅生活一辈子的时候,却发现师兄背叛亲手杀了师傅。之后踏上澜岳山,遇到一无法形容的高人,最后高人曾预言那把剑真正的主人已经出现了。好友冬榕愿乃是万年难遇的天才,世间定点的人曾经说过,这次最强者仍是人族,莫扶杀拼尽一切想和冬榕愿磨平差距,可是最终为了大义还是放弃了自己唯一重要的东西给自己的朋友。但是有人预言过,冬榕愿拿起那把剑的一刻起,便主宰了世界!而莫扶杀则是引领他的人,因为这一把剑引起了无数惊心动魄的事情。
夜楠儿
曾经,我是一个战士...千军万马,吾独往矣,三尺青锋直斩敌酋...呵,匹夫之勇,没什么。曾经,我打了世界杯...群星荟萃,强手如林,过关斩将一举夺魁...哎,往日荣耀,忘了吧。曾经,我有兄弟一帮...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纵横天下莫敢不服...咳,这件事情,别提了。现在,我就是小小魔法师一枚,身边哥们五六个,周围美女一大群,兜里金币堪够花,荣耀使命不用扛。什么?你问我为什么不追逐荣耀?简单...江山代有才人出,也该让别人领领风骚嘛。什么?你问我为什么美女一大群?简单...因为,我是她们的团长呀...
街边的狗
我叫胡说!胡说八道的胡说!……重生的人生,从一次相亲开始转了个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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