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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诗苑
魔种胸中种,悠悠赤子心。平生多寂寞,万事少知心。世人皆称我为妖魔,那我成魔又如何!我要以这妖魔之身行走于天地之间。
偷白菜的顾家小墨
一颗来自异界的子弹,击中了一名农夫少年,从此揭开了一段堪称史诗的宏伟篇章。==这里没有一些人想要看的热血与永不言败。读这本书也没有那么多金手指和升级的快感。这是一本相对而言可能会让有些人感觉到压抑的书。甚至可能会让一部分读者的价值观产生轻微的扭曲!所以在读这本书之前,请确保您已经成年,并且有足够鲜明的是非观。这是一本很认真的书!
花生配毛豆
公元1204年,中华大地,宋,金,西夏并起。蒙古草原,一代天骄成吉思汗,也逐渐统一漠北草原。在此之际,特警李承绩,偶然被神秘佛像带回这混乱时代。更悲催的是,他穿越的地方还是进入灭国倒计时的西辽。到底是静静等待历史的丧钟,甘为蒙古人的奴隶。还是奋起反抗,重振汉人王朝。全看民族大义与个人私利间,李承绩的抉择了……
千面怪人
你有三倍音速?我有缓慢之瞳,在我面前你就是蜗牛。你有牛叉的技能?我有复制之瞳,把你的技能统统复制过来。什么?美女没有穿内衣?不好意思,我有透视之瞳……欢迎加入读者群:564303905
蚊子爱送红包
【【2016星创奖之玄幻参赛作品】】苍天已死,荒也逝去,天幕笼罩着侵蚀着大地,究竟出路在何方?少年走出山村,踏上寻亲之路,却意外发现有一只黑手穿越万古,布局天下。看少年与人斗,与神斗,与己斗。天幕之下,我孤独前行,以一腔热血、一身筋骨将这黑暗杀出一个缺口!
醉欲红尘
主角:余笙、王昭岩。片段:七岁那年,余笙第一次见王昭岩,她自我介绍说:“你好,我叫余笙。”十二岁时,余笙和王昭岩同桌,她在两人中间放一支圆珠笔,然后骄傲的宣布:“不准过界。”十五岁,运动场上,余笙接过王昭岩递给她的矿泉水,笑靥如花:“谢谢!”十八岁,高考前夕,尘土飞扬的建筑工地上,余笙大声质问王昭岩:“你就这样放弃了吗”二十二岁......二十六岁......现如今,人声鼎沸的会场,余笙坐在台下前排中间,双眸清澈的看着台上的人,脸上是岁月静好的微笑。王昭岩在闪光灯下,对她说出全世界最动听的话:“余笙,我的泥泞之路,感谢有你陪伴,你的未来之旅,我来护你纤尘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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