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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点
人类永远在走自己的路,无论他是否意识到这点。 这本书写了一个小姑娘的道路,是她自己选择的,也许也是命运安排的。无论是否辉煌,这段旅程都需要她自己走过。
剑歌东临
<br/> 死过一次,重生在叛逆之神创造的失乐园。背负着罪恶之都的恶魔之名,跨越了年龄的差距,他们自然而然地相爱,自然而然地生活在一起。有什么比爱情更永恒?有什么比幸福更迷人?他不在乎她曾心有所属,而她,又何曾在意过他比自己小九岁?他们要相爱,要幸福,要在这罪恶的风都生活一辈子,生生息息不分离。<br/>
亿嗝笑靴神
阳间在发展,地府在进步,鬼差已经不再称呼为鬼差。而是有个相对时尚些的称呼“公务员”。吾乃毛凌,前世伏魔毛家弟子,做了近百年公务员,因偷食香火被贬入阳间饱受七情六欲之苦。且看我如何,寻找生辰簿,探寻母亲之谜,一步步化解前世的爱恨情仇!【志弟官方书友群:http://www.taiuu.com/冬天将至,大伙躲在被窝里进来听鬼故事吧!】
莫言岁月
薄季琛曾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对一枚棋子动了情。于她,他是高高在上的集团总裁。于他,她只是一枚用来报复他堂弟的棋子。事后,他邪魅的咬着她的耳,“我很喜欢……床单上的梅花。”慕暖安盯着眼前俊美如天神的男人,“薄先生,我是你堂弟的未婚妻!”男人勾唇,“与其跟那个穷画家,还不如跟我,如何?”他俯身,语气不容置疑,“做我的情人,你妹妹的医药费我给你付。”◆终于。大雨滂沱,她站在他门前嘶吼——“薄季琛你个王八蛋,我爱上你了,你满意了吧?!”他皱眉看着浑身湿漉漉的女人,低喝——“给我进来。”“不要,你说过的,只有你的女朋友才有资格进你家门!”“废话!”他蹙眉将她拉进来,“你什么时候不是了?”◆那段时光是慕暖安人生中最幸福的日子。“暖安,我只有你,别的女人都是逢场作戏。”我只有你。慕暖安永远都记得,这句话是如何催眠般抵达她耳边,令她中蛊,恋恋其中不肯醒来。这是她从薄季琛口中听过的最动听的情话。◆直到有一天——她亲眼看见两具光,裸的身子在同一床被子下。那一刻,她才知——幸福只不过是镜花水月。◆薄季琛深知她的软肋,自以为是的认为,如论他如何肆无忌惮,慕暖安这个女人绝不会离开他。可是,当她毅然决然的离开时,当他看见她蜷缩在冰冷的出租屋时……“慕暖安你赢了,跟我回去,立马把证领了。”◆再后来,短短三个月的婚姻还是画上了休止符。三个月前:“薄季琛,你到底要追到什么时候?”“追到你做我老婆为止。”三个月后:“薄季琛,你累不累啊,你别追我了好不好?”“不好,”他凝视这张令他朝思暮想的美丽面孔,满眼深情,“暖安,我很想你。”“可是薄季琛,我是真心的希望你和她,能幸福,是真心的。”她目光真挚灼灼。“慕暖安!”他痛的无法呼吸,“你知不知道,你发自内心的祝福对我来说是最残忍的。”◆心若向暖,安之若素。她不只一次的告诉他她名字的由来。暖,安,薄季琛念着这个名字,想不明白,这样一个浑身带刺,倔强的令他痛恨的女人,他到底爱她什么?可当他幡然醒悟到这个事实,才发觉——慕暖安这个存在,原来早就不只是睡在同一张床上这么简单。她是他生活的必需品。有的时候,理所当然。没有之后,便惶惶不安。【有宠有虐,加入书架!】
道胜义
她,元雨,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一脚摔下山底,落到蛮荒时代。他,戎烛,被灭了族的少主,要救回被俘的兄弟,重建部落。过着颠沛流离生活的元雨,吃着刚种出来的瓜蔬,感慨的说,“我还是喜欢城市!”化身妻奴的戎烛斩钉截铁的说,“好,都听你的,那就建城……可是,城是什么?”城就是……其他部族攻不破的堡垒。他们的家。
酱油玄珠
历练一年回归都市后,林烈左右逢源,傲娇大小姐,高冷美女老师,白富美空姐,冰山美女总裁一一出现在他身边。什么?还有一个神秘的学姐忘记介绍了……ps:本书书名由级贴身高手,改名为《绝美女神赖上我》,多多追书,拜谢。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绝美女神赖上我》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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