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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冉尘
谁说百无一用是宅男?萧煜之凭借其三寸不烂之舌(虽然只是QQ上),腹中万千书卷(尽管只是小说),醉观夜阑美人,指点王侯将相。从死刑犯,到万人风靡的的说书人,书商,富贵王,大贤……恨他的人说他是国家的蛀虫,萧煜之笑骂,“不,我最多是个书虫。”爱他的人说他惊才绝艳,萧煜之左上四十五度仰望,长叹一声,“其实我——只是个书虫而已。”小小书虫回古代,小说魅力请能挡?PS:声明,本书里面的大殷朝属于完全虚构的朝代,并不是中国古代的殷商时代,请大家不要搞错了,谢谢!殷-超级群:21784499(招兵买马中~)殷-超级V群:35763399(进群请个人书屋截图验证)
软饭硬吃的小黑
在灰暗的人生里,总有人是你的光,起初,慕迟是云桑的光,云桑将慕迟奉若神明,藏于心间,珍而重之。后来,云桑是慕迟的光,慕迟爱她到了骨子里,倾其所有,护她周全试问,云与泥如何相遇,飞鸟与鱼又怎样厮守,慕迟:如果我是云,我便散去清冷,化作金风云桑:如果我是泥,我便削去脏污,化作玉露.....云桑本是天赋下等的庶出女,人生一眼望到了尽头,她不怒不怨,不争不抢,平静的接受了自己平庸的命运,可她偏偏遇见了高悬云端的慕迟,人生从此走上了另一条路,终于多年后带着一身星光拥抱了那个贯穿她一生的男人慕迟是帝皇血脉,天之骄子,惊才艳艳,无人能及。可他在最骄傲的时候遇到了最重的打击,一朝跌落云端,黑暗之际他遇见了云桑,于是他的人生也走向了另一条路,比之前更为艰难的路,但幸好,一路上有云桑
破晓丶黎明
凡是阻碍大明发展的,统统杀掉!铁骑踏处,旌旗所指,日月光耀,是为大明朝!......
我是李帝
洪宇穿越了,成为大唐治下一个小县令。 然而他发现这居然是西游之后的世界,想安心的做个地主老爷的梦破碎了。 既然不让我愉快的做个地主老财,那么我就让整个世界都不愉快!
曹千山
【周四也就是明天v,当天三章掉落么么哒!】凌夏穿进总裁文里,成了女主的恶毒闺蜜。傻子才和女主抢男人呢!她要利用剧情线,发家致富!重点是,撩遍比男主更高、更帅、更天凉王破的各位大神!新晋首富:哦。黑客大神:嗯。影帝男神:好。【全都是一个人,嘿~】食用指南1、披着穿书壳子的年代文,看标签——打脸、爽文、升级流、甜文2、日更,更新时间晚上十一点左右;一定完结,有完整大纲,放心跳坑;不定时掉落加更;坑浅可以先收藏哦!推我cp的完结文:《公主不出门[快穿]》
为情醉
崔响是个现实中表里不一的富家乖乖女,掩饰不住内心女汉子的狂野,更是对网文所有照收无误,丝毫没有下限!最近更是迷上了末世文,她除了稍微催更外,可没跟别人大肆吐槽,可却在作者坑文后扔了一溜的黄金翔,于是乎猝死重生!重生到那本几近完本被坑掉的末世文中!而她是那个连名字都没有提起,一只被作者用清汤挂面美女统称送女主机缘的名媛,在女主前去学校救同学时,在一个屋子里看到被人啃得丧尸的崔响!!!崔响是个外表林妹妹般较弱,胆子小,欺软怕硬!来到小说的世界,她手无寸鸡之力,自然要找个大腿抱,于是相中了一个在坑边上接近完本要同男女主角对上的势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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