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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老师弄得死去活来
南京胖子
“师尊!”凤玉瑾不可置信地看着那人无情地将赠与自己的那把剑刺入自己的心脏,自己以为,玉子墨至少会有些许的犹豫,些许的不忍,哪怕只有一点点一念成佛,一念成魔,为了你我可以成魔,也可以成佛,奈何却成了魔,而你却要亲手将我送进地狱玉子墨说道:“我赠你诛邪剑,是希望你心无邪念,一心向道,而你却心生杂念与魔道为伍,屠了几座城,仙门百家如何能容你”凤玉瑾颤声道:“你从来都不曾信我”玉子墨一字一顿地低沉道:“你要我如何信你”凤玉瑾苦笑:“师尊,您可曾见我欺瞒过您,为何您可以相信所有人,却唯独不信我!”抓着剑身的手用力一带让剑又没进三分,猛的吐出一口鲜血,凤玉谨用手拥着玉子墨低头靠在他肩上声音沙哑地说道:“即便如此,我也不曾后悔遇上你,能遇见你是我此生最大的荣幸”然后一把推开玉子墨,踉跄地向身后的悬崖退去,决然地看了那人最后一眼,慢慢往身后倒下…
天无旡
主角:沈欢、景泽骁。片段:沈欢转校的第一天,救了景泽骁的妹妹。景泽骁的妹妹:“大哥哥,你救了我,我无以为报,只能让我哥哥以身相许了。”沈欢转校的第二天,救了景泽骁养的猫。景泽骁的猫:“喵~(你救了本喵,本喵要无以为报,只能让主人来以身相许了。”沈欢转校的第三天,在电梯里救了景泽骁。景泽骁潋滟着一双桃花眼,两眼一瞬不瞬的盯着沈欢:“听说你救了我的妹妹,还有我的猫。现在你又救了我。看来我别无选择,只能以身相许了。话落,抬起修长白皙的手,骨节分明的手指捏上沈欢的下巴,抬起,薄唇压下。“从现在开始,你,是我的人了。”沈欢:“???”这……是你以身相许还是我以身相许呢?【1v1】【一见钟情】【HE】
朽木蓝风
这片大陆上存在着两种文明,数量最多的两个智慧族群:人类和恶*魔。恶*魔主宰着森林与山川、风暴与海浪、苍穹与气象,大地的一切,海洋的一切,天空的一切。人类只能偏居一隅,苟且偷生。在恶*魔眼中,人类不过是和牲畜相似的食物、玩具、宠物、乃至罪恶的温床。人类在圣殿骑士团的护翼下,赞颂着圣神的尊名,祈求着宽恕与救赎。……被圣殿骑士追杀的鲁德,吞食了一颗恶*魔之
秒杀
李萱,一个普通的大学生,一不小心魂穿,而且穿到了生孩子的现场。孩子是大少爷的,她却不小心爱上了二少爷。没有结局,只有一死解脱。江子奇,江家二少,长安十大才子之首,尤其是画,都说“千金难买子奇画”。他看她可怜,帮她逃走,却爱上了这个宁可放弃自己性命也要“保护”他的小丫头。她却不知,他的武功比他的画还要出色。她的死,是他心中永远的痛。好在,,好在,,女主第二次又穿了回来,这次是自己的身体,子奇还会爱上她吗?
毒心萝卜
洒家第一次写小说,写的是幻想,写的是情怀——个人的情怀;这本书是我寄给自己过去记忆的一封情书,对记忆中的很多人、很多事、很多电影;这是一个全面性的回忆,因为我纯粹地只是喜欢好电影,所以有香港、有内地、有日本、有韩国、有好莱坞;附属了一点自私的愤青之气,变成了这样一个属于我自己的梦,我只是想将自己的梦分享给大家而已。人是自私的,自私的我构建了一个“乌托邦”式的幻想,一个满足我个人私欲的幻想;个人的梦总会被大多数人所不理解,我理解……对不起有些喜欢本书又放弃本书的人,第一本书如同初恋,初恋是单纯的;让我满足一下自己;现实中何尝不是如此——每个人的情书都是自己的情怀,无意间被人发现,读别人的情书总会觉得别扭;很多事我心里明白,原谅我的自私,原谅我的任性,原谅我的第一次……某一天我清醒之时,一定会抛却私欲,编写一个属于大众的梦……
问道随心
一段青梅竹马的初恋,牵出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恋。夏伊,长相优雅脱俗,一对小酒窝优雅中又添小女人的清纯与甜美,顾盼之间,双目闪现倔强。本是夏氏集团的千金,童年父母双双离去后,夏氏被无良大伯掌权,几经周折,大学毕业后踏入娱乐圈,几年后翻身为当红花旦。宁孟,商界白手起家,令人闻风丧胆的商界鬼才,现冰山总裁一枚。青梅竹马,心心相印的两人因一场我车祸就此有了裂痕。“你把第一次给了谁,为什么?”……六年后,夏伊:你帮我结婚好吗?领证。婚后,“宁孟,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因为五岁那次见到你,我就知道你是我的媳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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