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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痕在衣
兽人百族,每一族均有一颗传承生命水晶。传说中,当有人能聚齐百颗生命水晶时,就可以召唤出天神封印的兽魂军团,从而一统人间界!一个弱小的狼人,将如何在这惊世大战中左右逢源,最终踏上巅峰,携美游天下……踏过三千冷尸,蓦然回首,却已是高山之巅,天涯尽头……………………………………………………………………字数少,各位大大可以先养着,要记得收藏投票票哦!小何拜谢了!
路桑
作为一个后辈,周闲没有像起点小说中穿越洪荒的前辈那般立大教,争气运。至于原因嘛,很简单——他懒!......
我要食热狗
这只是一部普普通通的玄幻小说,主角没穿越也没金手指。你问他惨不惨,我觉得,蛮惨的。历经了千辛万苦,他妈却被人掘了墓。为了喜欢的妹子,经历了八十一难,最后那妹子却和他手下跑了……为了让人家认可,努力建起来一番事业,本以为自己够格了,却发现,那是人家布好了的局。你问这样的书有人看吗?我想,会有的……
魂聚忘川
我这辈子所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就是在我26岁那年和我喜欢的人上了床,我和他睡完了以后我往对方的身上砸了一百块,他长了一张与我梦中情人过份相似的脸。他不缺床伴,他们都心甘情愿地跟着他,但是那又怎么样,在我看来就是我嫖了他。 我们这种圈子可以谈性但是不该谈感情,毕竟当今社会挺开放的,上了床不意味着一生一世。何况我们又不是女人,我更做不到卑微地用一个孩子去留住一个心里面没有我的男人。月票统一投《显性叛逆》吧(第二部分)他说我的心是黑的,挖出来喂鱼反倒是会脏了那一片海。我眼底的恶毒从来不加掩饰,穿过我的眼睛就可以看见住在里头的那一个沉睡中的恶魔,你让我学会他们那一套伪善,我只会不顾一切地把他拖入深海让他溺亡。我这辈子最憎恨的就是他们那种纯洁的小白花了,他太干净了,我见了他便只想毁掉他,他没品过苦头哪知人间的阴暗,他相信童话美好还不是因为有骑士为他砍杀了前路的恶鬼,他的纯洁善良把我衬托得越发的肮脏。我早就把整个身子都摔入了黑水池里,黑水浸透过我的内脏和骨髓,就连灵魂也被染上了纯粹的黑,曾也天真地以为只要郜朗死了,我就会是尹赫的唯一,可我实在是高估了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了。他说,郜朗永远都是最好的。那我算什么?我陈乐在他眼里到底是什么玩意啊!大概是用来消遣的玩具吧。给两颗糖就能把我哄好,踹我两脚就能把我打发,他是你捧在手中的珍宝,我不过是随意让人踩在脚下的烂泥,我身上没有一处是干净的,每一个夜里,我都会被粘稠的白浊模糊了自己的脸,他们嘴里叫嚷着野兽的欲望,窗外有淡淡的星光,可是有光的一切,都不会属于我。郜朗为什么要出现……他为什么要出现,这个世界对他已经够好的了,他出生比我好,他从来没有熬过生活的苦,他从小到大都是他爹的掌心宝,要什么便是有什么,他凭什么还要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抢走你,疼爱他的人明明有那么多,你为什么还要对他那么好,你就不能只对我一个人好吗,我就稀罕你一个罢了。我是不是……真的太贪心了?
云隙的光
宅男穿越到心跳光之美少女世界和可以许3个愿望,从男变成女,成为了原著中没出现的光之美少女,看她如何跟原著光之美少女一起,打败自私王拯救扑克王国……
秋水览星河
赵子龙带着终极任务回到美丽的海边城市——海宁,保护美女总裁蓝若涵的时候,意外的成为了只会搞笑的兼职奶爸,与可爱俏皮的蓝雪儿结下了深厚的特殊感情,本来只想安安静静的完成任务去度假,可总有美女找上门求助,每天满身麻烦的女人香就算了,那些不知好歹的敌人却禁不住虐,赵子龙没想到,人生居然艰难到摆脱不了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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