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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衣
末世救世主,那是什么?能吃吗? 握拳,远目! 可是,有人突然缠上来是怎么回事? 那个…我读书少,只会唱歌,你可别骗我! “桑榆宝贝,来,唱个小曲儿。”勾勾手指,某人欠揍样儿。 “滚!” “不过既...
太极三少爷
毁灭白光横扫大地,目睹家园毁灭的人们悲愤大叫——“为什么!!!”“这个星球说,祂想洗个澡……”文明毁灭者古歌如是说。
太上戏言
夜风《神话》游戏中的最强者,机缘巧合之下获得一颗神秘的绿色珠子,并来到了异界大陆,开始了他传奇的一生
安与洛惜
【起点第二编辑组签约作品,保证完本,请放心收藏!】盘古开天地,天分三界,地分四洲,各族共生在东胜神洲、西牛贺洲、南瞻部洲和北俱芦洲之中,就这样确定了天地格局。天地间共有三族,他们分别是统治天界和主宰一切的仙族、封印在黑暗之中倔强但孤傲的生存着的魔族和瞻仰着神的光辉生生不息世代繁衍的人族。万物轮回不息,数万年的光阴就这样似水流过。可是数千年前的一场三界变故,魔族与仙族大战,使得平稳安定的三界为之扰乱了秩序,而经此一役,仙族的统治地位也遭到动摇,封印的魔族开始伺机而出;神州大地冤魂野鬼遍行,妖兽魔物重生,凡人更是难抗心魔,鸡鸣狗盗、仇恨杀戮充斥人间……在这仙、人、魔共存于世之际,在东海之滨一个集天地之精华、山川之灵气的小渔村之中,一道惊雷在海边的沙滩上降生一个男婴,村民说这个男婴会带给渔村厄运!于是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布鲁布布
这不是坑爹呢么?别人穿越都是皇帝妃子,不然也是个达官贵人,最不济穿越成个包子也能来个炫酷逆袭,怎么一到白歌身上就变成了还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乡村无知少女呢?虽然我啥都不会,看我用麻将玩转异世。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雀圣皇后》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瑰瑰
她,花景蓝齐儿拥有一颗绝顶聪明的脑袋,拥有显赫的家势背景,更是所有人都捧在手心里疼宠溺爱的宝贝儿;优良的基因决定她不是一个平凡的人,她也注定平凡不了,生于军事世家,拥有极高的军事才能,在她的眼中:有亲亲爹地妈咪跟两个哥哥的宠爱,她为啥要表现得自己的很聪明呢?扮猪吃老虎岂不是更有趣,懒是流行,要懒得人见人爱,要懒得人神共愤,更要懒得令人骂不得打不得,只能宠着,哄着,疼着,这就是境界。综上所述:笨一点儿的她可以得到更多的疼爱。当柔弱如风,温柔可人,秀气恬静,性情懦弱,与世无争的蓝齐儿变成因结束特种部队训练准备回家却因帮忙追捕持枪杀人犯时发生意外的花景蓝齐儿,又会发生怎样的“化学效应”呢?历史完全没有记载的朝代,一个以强为尊的朝代,累了十六年,她花景蓝齐儿终于可以将的“米虫”生涯进行到底——他,轩辕陌,一个如神明一般的存在,令世人所迷醉而又心甘情愿承服于他的邪魅男子,他俊美而冷酷,冰冷而无情。他总是抿着性感如蔷薇花瓣色泽的薄唇,紧紧的如一条直线,深邃的黑眸有着魅惑人心的本事,他从不曾笑过,似乎在他的脸上永远只能捕捉到一个表情,淡漠而疏离。相传,若能换他露齿一笑,无数痴情女子甘愿以命相抵、、、、、、直到他遇上她,一个是冰山一样没有任何情绪温度的人,一个是时而聪明伶俐,时而刁钻古怪,却又总是迷迷糊糊嗜睡如命,懒散至极的人;爱上她,内心尘封的千年冰雪似有了裂缝,为她,他亦笑得倾城倾国,潇洒飘逸。他说:“为你,值得,有你,足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说:“不许骗人哦,否则、、、呃,小心我咬你、、、、”嘟嘟囔囔说了不知是些什么,迷迷糊糊的好像又睡着了。片段一:“我可以让你做太子妃,而后是母仪天下的皇后。”一身红衣华服的赵天奇一双迷人的桃花眼紧紧的锁在斜倚在秋千上假寐的绝美女子身上,他就是对她势在必得。蓝齐儿微闭的明眸轻颤,白色的裙角随风轻荡,嘴角含笑,她懒洋洋的启口:“我不适合母仪天下,因为我真的很懒。”继而她优雅的睁开迷蒙的双眼,又优雅的打了一个哈欠。“我不介意,我只要你。”哪怕是她很不女人的睡觉模样都是极美的。“我介意。”慵懒的嗓音里有了淡淡的警告,表示出她不愿再继续这个话题。轻狂的男子轻扯嘴角,独有她,是他的结,对她,他总是没有任何办法。片段二:轩辕墨心情愉悦的坐在凉亭里喝着好茶,品着甜点,逗着漂亮的小宫女,一切都是那般美好。“混蛋、、、、种猪、、、呃、、、种马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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