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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之总是救错人
林枫晓
一个男人对女人的内心独白,一段男人对女人深刻解析的哲学人生;美丽的女警花、重逢的初恋情人、精灵一般的美女属下、还有被唤起女性本能的女人。探讨男主角的内心怎样对这些女人一一的解剖......如果你能耐心的看完开头,那么你会发现,这是一本男人的哲学!
辛统
在虚拟中寻找力量,在现实中追寻真相 当游戏不再是游戏,进化从这一刻开始 主角语:我可是要成为“攻略之王”的男人 路人望着主角语:可恶,为什么会有这种怪物
玄小南
我林笑笑,前世可是惊天地的神人啊!就算要穿,不惊世骇俗,也得艳压群芳吧?为什么要让我穿成个小衰巴?二族欺辱我忍了,多次暗害也算了,皇族打压那都不是事儿,可是,为什么要被送去五地当奴隶?!很好,那就等我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奴隶翻身把歌唱。等我打脸二族,五地独立,皇家?不过是我的垫脚石!孤军奋战又如何?腥风血雨又如何?可偏偏,天灵帝的出现,打破我遗世独立的意愿。那狂拽邪魅的天灵帝,却独对她刮目相看:我怨恨众生,长于黑暗,唯独笑笑于我同行。笑笑:嗯?巧了,我也是,大路千万条,唯你我同道。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穿成嫡小姐总是被暗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沈鹤衣
一个在古代就滞留人间的包,让高小凡能够及时洞察美女的心事,于是,从高中到大学,从往届到新一届,一个个的校花被他打包带走。有人问:有些姑娘早年其实并不是校花,为什么你也一并打包了?高......
一只兔兔子
她,花景蓝齐儿拥有一颗绝顶聪明的脑袋,拥有显赫的家势背景,更是所有人都捧在手心里疼宠溺爱的宝贝儿;优良的基因决定她不是一个平凡的人,她也注定平凡不了,生于军事世家,拥有极高的军事才能,在她的眼中:有亲亲爹地妈咪跟两个哥哥的宠爱,她为啥要表现得自己的很聪明呢?扮猪吃老虎岂不是更有趣,懒是流行,要懒得人见人爱,要懒得人神共愤,更要懒得令人骂不得打不得,只能宠着,哄着,疼着,这就是境界。综上所述:笨一点儿的她可以得到更多的疼爱。当柔弱如风,温柔可人,秀气恬静,性情懦弱,与世无争的蓝齐儿变成因结束特种部队训练准备回家却因帮忙追捕持枪杀人犯时发生意外的花景蓝齐儿,又会发生怎样的“化学效应”呢?历史完全没有记载的朝代,一个以强为尊的朝代,累了十六年,她花景蓝齐儿终于可以将的“米虫”生涯进行到底——他,轩辕陌,一个如神明一般的存在,令世人所迷醉而又心甘情愿承服于他的邪魅男子,他俊美而冷酷,冰冷而无情。他总是抿着性感如蔷薇花瓣色泽的薄唇,紧紧的如一条直线,深邃的黑眸有着魅惑人心的本事,他从不曾笑过,似乎在他的脸上永远只能捕捉到一个表情,淡漠而疏离。相传,若能换他露齿一笑,无数痴情女子甘愿以命相抵、、、、、、直到他遇上她,一个是冰山一样没有任何情绪温度的人,一个是时而聪明伶俐,时而刁钻古怪,却又总是迷迷糊糊嗜睡如命,懒散至极的人;爱上她,内心尘封的千年冰雪似有了裂缝,为她,他亦笑得倾城倾国,潇洒飘逸。他说:“为你,值得,有你,足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说:“不许骗人哦,否则、、、呃,小心我咬你、、、、”嘟嘟囔囔说了不知是些什么,迷迷糊糊的好像又睡着了。片段一:“我可以让你做太子妃,而后是母仪天下的皇后。”一身红衣华服的赵天奇一双迷人的桃花眼紧紧的锁在斜倚在秋千上假寐的绝美女子身上,他就是对她势在必得。蓝齐儿微闭的明眸轻颤,白色的裙角随风轻荡,嘴角含笑,她懒洋洋的启口:“我不适合母仪天下,因为我真的很懒。”继而她优雅的睁开迷蒙的双眼,又优雅的打了一个哈欠。“我不介意,我只要你。”哪怕是她很不女人的睡觉模样都是极美的。“我介意。”慵懒的嗓音里有了淡淡的警告,表示出她不愿再继续这个话题。轻狂的男子轻扯嘴角,独有她,是他的结,对她,他总是没有任何办法。片段二:轩辕墨心情愉悦的坐在凉亭里喝着好茶,品着甜点,逗着漂亮的小宫女,一切都是那般美好。“混蛋、、、、种猪、、、呃、、、种马才是、、、
FaChtholly
佣兵界的至高人物叶云回来了,为了查找六年前杀害自已父母的凶手,听从爷爷的安排进入到学校之中。一时之间,校花,老师,警察,白领,各种美女纷蜂而至.....全部围在叶云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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