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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子
前世沈濯是个神经病。原主也疯了。然而这都不如那个深藏在她脑海深处的灵魂疯狂。是的,这是一个疯子的故事。请容作者君同情一下男主。娶疯子爱疯子,永生永世珍惜疯子,需要无上的勇气。尤其是,这个疯子指着小本本血泪控诉:你个渣渣!你说你见死不救了几次?!
崇容
和恐龙战斗,和异族相处,在冰荒之上建立城池,在远古时代努力生存。
映雪公子
这个所谓的师父完全没有尽到一个师父应该有的责任和义务,不信你们瞧,他在做什么?他在对着镜子敷面膜,还学会了用我的护肤品!他在我给他吃了一次泡面后彻底着魔,顿顿泡面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他在用剪刀把自个衣服直接剪成了大背心,大裤衩当睡衣穿!他在学我把头发绑成大马尾!说这样多凉快!丑哭!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这不是我师父!是谁的快点领走,我不要了!我的梦中情人霍建华的脸,怎偏偏长在这个奇葩的脸上!一身的仙风道骨怎么在我这里不到七天就被洗涤成这样了呢?怪哉!
欧银银断啦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宝不嫌多飞升就行。谁说矿工之子不能修丹道?不止要修,还要将天下珍宝一网打尽,窥见飞升宝途!好书不一定都是慢热,但好书必须热到最后!已有百万字处子作完本,人品保证!不太监、不弃坑、不拖沓、不断更!请放心收藏阅读!书友群:53076034——若觉本书尚可↓【点击下方】↓收藏本书,拜谢!
铂金色
人间有云,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诸云却总是念叨,人生若只如猪圈,好死不如赖活着。离题了?绝对不是,作为一头猪,一头喜欢人间事物的猪,诸雨用了六百年的时间,读遍人间大量书籍,努力的让自己成为一头像人的猪,为的就是有一天能真正在人间生活,当然,这不会是她的最终目的。诸雨从小就有一个希望,那就是脚踏实地,阅尽天下上水人情。不过呢,人生通常是不如意的,比如,她再隔一个月,就要嫁到龙宫。她真的想不通,为什么一条龙愿意娶一头猪啊?龙窝有什么好的?人间有云,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猪窝。怎么想,龙窝都不会比猪窝好嘛?况且她是真的不想嫁啊!可又不得不嫁嘛……突然转念一想,没事啊,嫁过去她可以撮合其他的母龙和她家相公在一起,然后她就可以离开了,恩,就这样……反正书里写的,跨越种族的爱恋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艺叶草蓝天
地球灵气复苏三百年,这是一个科技与修仙并存的世界。“师傅,听说到了王者境界,一滴血就能破灭一方虚空,是不是真的?”“是真的。”“那师傅,你来一次大姨妈是不是要毁天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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