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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熙籽
狗若爱了你,就会永远爱你,无论你做了什么,发生了什么,经历了多少时光。狗跟你的关系,像是传统而古板的婚姻关系,沒有丝毫分居、离婚的念头,从一而终。因为它对你从来就不懂背叛、欺骗与怀疑。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你爱的人其实是条狗……赚啦!**兰雨默,医学世家出生,爱狗痴狂,因此不走医人之道,成了一名女兽医,一天她救了一只即将被狗贩子宰杀的狗,取名小狼,然后……就被这只狗吃干抹净了。犬魅罗,山海界犬妖一族的王,血统纯正,妖力强大,貌美如花,堪称妖孽中的妖孽,一天他误入人界,因轩辕帝在远古时期设下的镇妖结界之故,妖力全失,成了一只普通的狗,被狗贩子逮住,将死之际遇到了兰雨默,从此走上了一条妻奴的不归路。**场景一:兰雨默曾以为眼前这只大狗是上天赐给她的宝贝,它却在眼前缓缓化作人形。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因为变身,他、什、么、都、没、穿。他眯了眯眼,随着她的视线往身下看……抬头,邪魅的抿唇一笑。她冷不丁看见一片树叶,冲动的捡了起来递给他。“遮……遮……”她已经语无伦次了。他接过,蹙眉,比了比。树叶太小根本遮不住!她鼻腔一热,噗的一声,瞬间喷出两柱鼻血。**场景二:“大王,你的妖力还没恢复吗,耳朵没收回去啊!”忠诚的仆人对于貌美如花又英明神武的大王顶着一对毛茸茸的狗耳朵,怎么看怎么别扭,勇敢的提出。“本王高兴!”“可是,低等的狗妖才会露耳朵……”妖是分等级的,越是像动物,等级越低,越是像人,等级越高。大王愤恨的望着远处对着犬夜叉海报正发花痴冒心心眼的兰雨默,咬牙道:“你懂什么,现在就流行这样……”**场景三:兰雨默在参加犬族的一场相亲会后向大犬妖问道,“小狼,你们狗妖的择偶条件是什么样的?”某忠仆立刻回道,“这还用问吗?看她一窝能生几只狗崽!”另一个忠仆补了一句,“一窝八只最佳!”兰雨默:“……”这……什么狗屁条件。她抹了把汗,又问:“没有其他条件了?”大犬妖瞥了她一眼,又勾了勾手指,“你过来!我悄悄告诉你!”兰小妞凑了过去……拐走!门板震颤两小时……吃干抹净!**作者友情提示:如果你喜欢狗,本书绝对适合你,如果你喜欢犬夜叉或杀生丸,又或是钢牙,那么本书你不能错过,如果你喜欢狐妖巴卫或忠狐双炽,那么本书不会让你失望。本书不是同人文,以山海界为背景的原创故事,女主不花瓶,有脑子,偶尔逗逼,但绝不掉链子,非白莲与圣母。这是一个美女兽医和她的犬科动物后宫,哦,不对,是犬科护卫队的冒(爱)险(情)故事,更是一只非常妖孽的大犬妖把老婆追到手的故事。1VS1,双处,应该不会虐……应该。
帕蒂洛米尔
初见,魔都忘川,再见,九天仙界。同是位居九天的仙尊。仙魔之战,恩怨情仇之间,她能否挽救他那绝望的心?他有自己的执念,她有自己的无奈,若三界的命运,只是一个人的恩怨,谁来为苍生祭奠!
奈玖笙
这是我写的第一本书。此书于十三岁始笔,十五岁成书、出版。 英雄是精神,无间是情感,一本书最主要的正是人的精神和人的情感。 一部小说为何定要写到最好,只要有它的可读性,同时感动读者,这便足够了。 阴谋、悬疑、情感、侠义――看尽几代江山繁华,淡看原始江湖,别有一番荡气回肠。 作者总对自己第一次作品慎而重之,因其寄寓儿时多少梦想。此书存在不少先天残缺性,多次改写此书,总显力不从心(见「外传」、「少锋刀」),不得已宣告那段直觉直感的写书已成历史。文笔的淬练与创作的激情无法兼存,这是作者的悲哀。无论如何,它都是珍贵的,今后谁也不会见我这样写书。林世冲、蓝水晶、冷雪衿、杨取义、清水寨、冷阳教、铁门帮
何欢亦何求
童浩重回到2013年,那年4G刚刚起步,国内通讯市场内有华米OV等百家争鸣,外有三星、苹果虎视眈眈,拥有电子制造系统的童浩一头栽进了电子信息通讯市场。(本故事为虚构平行世界,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如有不同,纯属正常!)
落落蝶倾城
睦羽--高大俊帅的中美混血儿,在大家积极往美国留学时,他却回来台湾读高中,说得好听一点的理由是,他也算半个中国人,当然要回来好好的学中文。但实际上,他是来寻找他的「白雪公主」的......
安敏儿
李云在李家村可是一枝花,可她却眼高于顶,村里儿郎看不上,非要和镇上首富之女张倩抢情郎,最后丢大了脸,回家后想不开,跳进了村口的河里。之后的李云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凶悍,泼辣,行事果断,怂恿娘亲和爷奶分家,对长辈叔伯动手。李家村村民提起她,个个摇头皱眉:李家家门不幸呀,出了个不孝的悍女!李云才不管无干人的不舒坦,只要自己在乎的人幸福,自己舒服就行!咦!跟在自己身后忙着帮自己,打人递棍子,坑人帮挖坑,骂人帮递水的小后生,摇身一变却成了高高在上的世家子弟!而且还对自己唯命是从,让自己情何以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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