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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封千里情
第一卷是写王俊凯哒: 王俊凯啊,我们有缘无分 其实我是真的爱你 只是我说不出来 我不怪你妈妈害死了我父母 我是我怪我自己爱上了你 王俊凯,再见… 第二卷是写易烊千玺哒: 千千,你为什么要骗我 我可是你的未婚妻啊 千千,我们可能有缘无分啊…… ----------神圣分界线-------------- 这本书是菁殿自己写哒,请勿抄袭!!! 如发现雷同,巧合而已~~~ 啦啦啦!别抄袭宝贝的小说哦! 推荐:《乞丐公主的英俊拽王子》 欢迎加入小菁砸的小木屋,群号码:547500982
广州路人君
当别人在修炼金肌玉骨的时候,陈天早已经是钻石级的骷髅君王,一副骨骼坚不可破; 当别人在修炼强力法宝的时候,陈天的骨头爪子,早已经无坚不摧; 当别人拿出至高神器的时候,陈天慵懒的伸出了自己的骨头爪子。 咔嚓…… 别人眼珠子差点登出来,陈天吹吹骨头爪子上沾的神器粉末,邪邪一笑,从容而去。 ~~~~~~~~~~~~~~~~~~~~~~~~~~~~~~~~~~~~~~~~~~~~~~ 骷髅能修炼,众神也怕见;骷髅会武术,谁都挡不住~! ~~~~~~~~~~~~~~~~~~~~~~~~~~~~~~~~~~~~~~~~~~~~~~ 做人要厚道,看书要留票~!新书需要支持~!多谢~!喜欢,请记得收藏噢~!
一目了然
主角:季飞白、夏薇。片段:一场暗恋,持续了十年,本想要表达出口,却不料,她即将嫁给好哥们为妻,季飞白看着手机里的结婚请帖,最好的哥们要结婚了,娶的女人是爱了十年的夏薇,心里面除了痛苦的隐忍,再无其他,神圣的殿堂,他西装革履,而她,明艳动人,这一切显得那么喜庆而又神圣...
月行镜
她,是国际最隐秘特工组织的王牌特工,更是特工界的神话,世界特工排行榜第一人!她,生存在刀枪血口的血腥时代,神出鬼没,杀人无形,却免不了垂死在组织策划的一场惊心爆炸事件中。任务后的意外身亡,换来都市平凡少女的校园生活!因看不顺眼而被殴打至死的“丑女”?因贫困而借助奖学金上贵族学校被瞧不起的穷瓜蛋?还有家里那些个极品亲戚!洛沫然冷笑。范我者,必诛之!放胆子过来,前世今生的仇一块儿算了!自此,她闯校园,混黑道,杀敌扶友,重走前世世界顶峰,任谁欺者,杀无赦!*场景一“后果?我洛沫然做事,从不计后果。”话落,只见离云明锋甚远的洛沫然身影一闪,几个健步便贴在云明锋桌前。这诡异的步伐不经使门口处的夜俊辰莫子轩吓一跳。这,又是什么速度?云明锋回神后便感受到一片冰凉抵在他脖劲处。冰凉处,洛沫然手握刀片,刀柄在她手中隔着桌抵在云明锋脖颈处,只需稍稍一动便可取他性命!*场景二暗处的狙击手暗暗吃了一惊,以飞快的速度顺利躲过洛沫然的子弹,他这才架着狙击枪想再次瞄准洛沫然,却发现原地哪还有她的身影。心下一慌,狙击手有些手无寸铁,才一眨眼的功夫,连狙击目标都已不见,而且对方都还只是个小女孩!心里暗暗有些后怕,总觉得有些异常,狙击手想了想又觉得好笑,对方顶多一个小女孩,能有什么能力?“呵。”忽然间,背后传来一声轻微的讥笑,狙击手猛然一震,才刚转过头,只见一颗子弹穿过,以飞快的速度正中太阳穴穿过狙击手的头部。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狙击手便颓然倒地,一声不吭。【初来发文,望多多支持,此文女强男强一对一身心干净,喜欢的亲请加入书架吧】重生之少女特工王
Friend
重生香港70年代末 去改变我认为遗憾的地方如果 阿芝不会受到感情的波折 阿莲不会拍三级片 阿翁不会死 、、、、、、、、、、、会怎么样
井蛙的心
阮秋秋穿书了,此时摆在她面前的路有两条:一是继续当炮灰女配,被白莲花女主打脸后惨死兽潮。二是为了部落能有足够的盐石,嫁给书里那个失明毁容残疾、性格变(?)态又狠厉的前任狼妖首领冲喜。阮秋秋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第二条路。比起勾心斗角抢男人,她更想好好休养佛系种田。况且恶狼夫君已经残疾失明了,还能对她怎么样?——后来:被压在地上,浑身到手指上都是牙印的阮秋秋哭着抱着某狼的胳膊,“我错了qwq!”恶狼先生轻轻舔咬她的唇,心口酸涩,声音郁郁又委屈,“嫌我丑?嗯?”***身怀魔血的恶狼先生意外毁容残疾,双目失明。他濒死之际,却惨遭抛弃,在他饿到狼狈啃噬洞边雪团的时候:那个据说被部落用三百斤盐石换回来的、给他冲喜的小夫人,却小心翼翼的走到他身侧,将兽皮盖在他丑陋不堪的残肢上,轻轻叫了他一声:“夫君?”食用指南:1.1v1sc身心永远只属于彼此,女主并非穿书,原因后文会讲。2.参加征文理由:秋秋后期会和大灰狼先生一起,利用现代的一些知识种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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