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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用嘴喂女主吃红烧肉
785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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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陆白枭上辈子单相思反派大魔王�,谁知反派大魔王反手就被空降女主撩走了��,陆白枭也被女主当成炮灰挡刀而死���。重生后���,陆白枭又踏上了反派的贼船����,要说原因����……比较质朴����。陆白枭:反派爱上女主后���,就抛弃了自己的基业�,我苟一苟���,价值连城的基业说不定就到手了��。陆白枭兢兢业业当反派马仔���,虽然事情的发展跟上辈子有点出入�,好在反派终于遇上了落难的女主。在这历史性的一刻����,反派毫不犹豫地牵起陆白枭的小手走了��,走了!陆白枭:�?�?��?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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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章节:(2025-09-26)
更新时间:2025-09-26
王昊,一个生活在普通农村少年郎,当他意外的获得宝葫芦之后……种田,开厂,治病,飙车样样全能。挖山货,开沙场,搞农业,带领村民赚钱致富。
艾纪XXX年,年轻的赛亚人王子陷入了无比难堪的困境之中。“双生木龙!”“螺旋气元斩!”“三倍武仙拳!”在他面前的白袍绿皮怪、秃头小矮子、三眼肌肉男这样大吼着,警告他不想死的话就速度滚粗地球……骄傲的赛亚人王子扭头看向另一处,在那里黑色头发的下级战士一脸认真地对他说:“你还是快离开地球吧,不然惊动了我师傅,你想跑也难了。”***三百多年前,一个人穿越成了年轻的龟仙人武天,想写一点新东西来,也加了点元素,都是为了推动剧情……希望大家会喜欢,能够收藏、投个推荐票啥的,感谢感谢。
始于蛮荒,起于苍茫。一个久远到不为万族所知的年代,巫、人两族的先祖挣扎在这片蛮荒大地上,与大凶搏杀,与神灵征战,与灵族争一线因果!他们,不跪天,不跪地,不敬鬼神,无所畏惧!他们,一路高歌,披荆斩棘,白骨为冠血为衣,征服了万万界!他们,被称为——蛮!---------------------------------PS:本书为慢热……第一卷可以理解为菜鸟成长史,第二卷菜鸟已经变成雄鹰。书友群:315218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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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叶莺,傅琛。一、 凤城的叶家生了对双胞胎千金,女孩儿长得一模一样,容貌都是一顶一的漂亮。只可惜大女儿叶骊许给了傅氏集团的疯少爷,众人都觉得叶骊这辈子算是毁了。 叶莺第一次来傅家的时候,傅琛站在楼上的落地窗前看她。 朋友调侃道:“你说她能待几天?” 傅琛嗤笑了一声,眼角冷了冷。 “一天都不到。” 这一待竟然好些年,叶莺也追了他好些年,他从来不给她一个回应。 直到那个雨天,小姑娘心灰意冷拖着行李箱要走。 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傅琛顾不上打伞,冲进雨幕中,慌得将她搂在怀里。他低下头一遍遍地吻她的眼睛,柔着声音哄她。 “乖,不要跑。” 叶莺冷漠地推开他。沉默了片刻,她抬眸看着被大雨淋湿的狼狈不堪的傅少,淡声道: “我不喜欢你了。” 她离开以后,傅琛魂牵梦绕,想她想得快要发疯,故意淋雨让自己发烧整整三天三夜,她没来看过他一眼。 再后来,傅琛听说叶莺消失了。 二、 人人都羡慕叶骊有眼光,即将嫁入豪门。她的未婚夫年纪轻轻就是福布斯青年富豪榜的首富,是凤城多少名媛最想嫁的男神。妹妹叶莺就不行了,一个人辛辛苦苦在娱乐圈打拼,还遭到雪藏。 那日宴会,叶莺登台献歌,引得了无数富二代的青睐。 一曲终了,一群富二代围在叶莺身旁邀请她跳舞。 众目睽睽下,男人西装革履,矜贵出众,缓步走来,在女孩面前站定。 “她是我的。” 叶莺眼里有什么闪了一下,她低垂下眼睫,轻声说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叶骊……” 不等她说完,他搂过她的腰,将她拉进怀里。男人低头,在她的眉心烙下了一个炙热缱绻的印记。 他低声喃喃:“我知道。” 谁都不可以替代你,因为你是我的无可替代。 无论你伪装成什么样子,我都会知道,因为你,就是你。 我的小夜莺。 你需整夜地为我歌唱/那刺需刺入你的心头/你生命的血液得流到我的心房里/变成我的。 ————王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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