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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野犬
那一剑,无限风情,那一式,点动春情。当他那一剑落下,万千女子为之心倾。 他一个毛头小子,因为机遇偶然成为一代女人所追逐的角色。激情过后,还会出现什么?
阿芜(书坊)
是在世界崩溃中溺亡,还是在黑暗中觉醒。是在沉沦中苟且,还是在怒火中爆发。当世界濒临崩溃,你是否已经做好沉沦黑暗的准备,即使为世界所憎恶,也要保护这个世界,抗起人类复兴的大旗。我们行走于黑暗,却维护光明。我们是恶魔猎手。而我,则是他们的王。
肥鸟信
被渣男骗?被亲爹驱赶?被人随便欺负? 她柳臻从来不是吃素长大的!谁人辱她、欺她,誓要毫不客气一一回击。 从来不信命,就算低到尘埃里,她依旧是她。 什么?听说大将军整日为她魂牵梦萦,渣男为她改了性子,王爷为她一掷千金? 某腹黑男霸道得宣誓主权,“除了我许下的万里河山,你谁也不能答应!”
李麻麻
她被当做人质送到九重天宫,第一次见面就把天族的太子调戏了。她是尊贵却没有地位的魔族尊神,他是高冷的天族少主,他们简直是天底下最不可能的一对。但是,狂傲随性的野丫头,遇上了神界里最完美的木头,从此相互纠缠,相互折磨,相互不放过。~~~~~~~~~~~~(虐心版):佛祖问我,你可觉悟。我奄奄一息的摇摇头:“不悔。”三千梵音环绕着伏魔阵里,无穷无尽的浴火,万死万生的痛苦,都抵不过他唇边淡然的一笑,白衣翩跹的一角。我只要有他给我的梦境就够了,我宁愿永远沉睡。可是,当他无比真实的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欣喜若狂。不管是梦还是现实,我希望自己永远都不要醒来。“灵枢,我求求你,放弃魔道,一念成佛,我才救得你出伏魔阵。”这是我唯一一次见到他流泪,我庆幸着自己的眼泪早就已经流干了,不然我会在他的面前哭。我凄然一笑:“我血染三界只是为了魔族一统天下,与你无关。你堂堂男儿,需拿得起放得下。”“若你放下,我们就一起放下。若你不放,我陪你一起成灰!”我知道,我永远都入不了佛道。我放弃了天地,却独独放不下他,所以我入了魔。~~~~~~~~~~~~~~~~~~~~~(八卦版:)魔族犯下滔天大罪,导致冥界崩坏,从此三界变成了二界。万众敬仰的新任天君重整了天界和地界混乱的秩序之后,却又传出了与魔尊的绯闻。一时之间,天界神祇、四海龙神、八荒妖魔、九州人族,全都又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之中。大家都在纷纷议论,但到底是魔神弃恶从善,还是天君助纣为孽,看来这一切只能由天定了。而最近,九重天宫盛传天君正在专心研读《二十四孝训夫手册》,以博得未来天后的欢心,此举更是让二界的大好男儿们人人自危。其中,光是四项基本原则,就足以证明天君已经彻底的归顺了魔尊。二界的芸芸众生都唯恐再次引起一场浩劫。四项基本原则如下:第一项、夫人想去的地方,东南西北都是顺路。第二项、夫人想吃的东西,酸甜苦辣都是美味。第三项、夫人想见我,我随时随地都有空。第四项、夫人想揍人,小心手会疼。总之,夫人想怎么样都行。
东方不乱
六岁那年,我做了个手术,醒来后,我妈告诉我,我的身体里,住进了另外一个人。她让我把他看做自己的亲生弟弟,要我爱他护他对他好。可是自我看见他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我做不到。后来他回到了自己的身体,成为了一个独立的人。他是公主与将军的儿子,天之骄子。而我不过是一介草民,光是生活就耗光了我全部的力气。他锐利且嚣张,就像是毒药。他需要我,同时厌恶我。·“我叫陶树,可我的枝丫上,好像永远不会盛开桃花。”他说我就像是他身上一处丑陋的疤痕,祛不掉,甩不脱。但撕下疤痕后,伤口却会不住地往外淌血,直至浑身冰凉,了无生机。第一人称主受,阴郁毒舌美人攻(谢冬荣)×贪恋美色清醒受(陶树),he其实没有文案写得那么悲催,有点搞笑的,真的(认真)。后期疯批追妻。世界观奇特,有副cp,洁党慎入。
腌萝卜的猫
他是家族弃子,又是神州弃兵。在国外,他建立了冥殿,自称冥王,令人闻风丧胆。为了一个承诺,他回到家乡。却不料陷入一场又一场的纷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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