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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马惊了���,车翻了�,亲生父亲找上了门���。女友走了����,姐姐哭了�,他选择了养父和远行�。从制霸校园到雄霸一方都市��,他经历了很多��,痛了���,忍着��,流血了���,舔掉��。他没有异能��,没有捡到一本神书���,让自己无敌���,有的只是那颗王者之心�。用双手开创属于自己的那一片天空��,成为一代霸主�,有人说他靠女人,山娃说��,他靠的是那些苦难日子学会的坚韧�。他是传奇��,经历了无数磨难后���,用他的聪明和义气雄霸都市的人��,最终成为血色都市霸主的人�,万花众中过的猛人���……群号:m.taiu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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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章节:(2025-09-08)
更新时间:2025-09-08
爱丽丝,铁暴龙,活死人,血惊魂……黑色的列车在残骸中行进!带着幸或不幸的旅客进入一个个血腥的世界。
又名《一不小心将仇鸟养大了》梧桐树修炼数千年,终于化为人形,在寻找自己丢失的魂魄时触犯了人类法律,被灵异管理局禁足在卧龙镇,接管一个倒闭的农家乐。为了早日获得自由,找回自己的魂魄,吴桐只好带领一群穷得叮当响的动物妖精一起创业致富。植物系妖精和动物系妖精联手起来真不是盖的,很快便让荒山瓜果飘香,牛羊成群,眼看就要走向人生的巅峰——这时凤凰找上门来,将吴桐困在角落里,红着眼问:“你居然把我的定情信物给当了?!”吴桐看着昔日涅槃时连累自己丢了一魄的仇鸟,分外眼红:“我们什么时候成情人了?”凤凰挑眉:“凤凰非梧桐不栖(骑),你让我栖(骑)了几百年,现在想赖账不认?”吴桐红了耳朵,啐他:“你这个流氓!”早知道就将那只没毛的鸟给烤了吃了,养大做甚!凤凰亲他一口:“只对你流氓。”一句话文案:养大了仇人,最后被仇人吃了。农家乐的日常画风是这样的:客人点了竹笋炒肉片,端上来的只有肉片……梧桐面无表情:“今天炒菜的是谁?”金丝猴:“是熊猫。”梧桐对金丝猴说:“让它化形去跟客人卖萌!”于是熊猫精带着他的子孙大摇大摆走进农家乐打滚卖萌,抱着客人大腿索要零食,临走时顺便拔光了农家乐竹园里的笋子。梧桐看着满地的狼藉几乎要仰天长啸:难怪上任店长要走,不走就要被气死!
茵茵穿书了,穿成末世小说中出场没几章的炮灰,给女主送金手指的那种。还好来的及时,剧情还没开始,远离剧情,远离女主。PS:新人作者,读者书友们的收藏是我更文的动力,请大家不吝收藏!
他叫李青,自取外号“混头”。老实说,他人很混,文章也“混。”从头到尾都透着一股“混”气。有人说是灵气,也有人说是妖气。李青认为是什么气没有什么重要,重要的是始终要有点气体停留在体内比较好。 记得女孩子见到他第一眼时,用了“混混”两个字形容。李青不知道她们为什么这样叫,但是想想混天地之初,万物皆以气体相存,混混乎天降大雨,于是有了百兽,最后有了人类。李青觉得“混”这个字眼很有内涵与历史价值,因此乐意彼此这样称呼。
地球青年唐锋,莫名其妙的拥有了一座随身监狱,能带着它穿梭于影视、小说、古今中外等诸天万界。 既然是一座监狱,就要抓人关人,但系统指定的抓捕对象不一定就是邪恶之徒。 看谁不爽就抓谁,抓谁解气就抓谁! 甚至,妹子们长得过于妖艳,也有可能被抓进来。 好吧,系统大神不只是任性还很污,唐锋很快就发现了这个问题。
满地的玫瑰花、飘荡的小夜曲、赤裸的女主人被刺死在卧室床上面,堪称一起完美的密室杀人案。刑警大队长抵达命案现场发现眼前场景和畅销书中的情节完全一样,在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为能尽快将凶手绳之以法,只能寻找畅销书作家高峰帮忙。《完美犯罪》、《与尸同眠》、《死亡之音》、《黑寡妇》、《裸露的尸体》等等,高峰凭借着天马行空般的推理,一层层揭开命案现场伪装的面纱,还原案件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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