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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基野
关河洲,头脑好,样貌俊,还是个斯文优雅的英俊美男,尽管女人总爱绕着他打转,可惜他对女人没兴趣也没打算招惹,因为他光应付姚晓书就够头大了。对这位自诩侠女,又爱多管闲事的青梅,从小到大,他的钱一向无限量供应,他的人更是随时待命。想要见这女人,最好的方法是拿钱诱她上门。只是等了这么多年,姚晓书这个情商不高的女人,依旧傻乎乎地.....
我是蓬蒿人
“狐狸给王生个崽!”“生崽?能生别的吗?”王挑了挑眉,“你能生什么?生蛋吗?”“可是,怎么生?”“本王也不懂,回去研究下”…“给你”王羞红的脸让人想入非非,“看了这个你就会生了!”“看了山水画就能生了?”“山水画?”王俊脸更红,“拿错了!”当夜王派人送来一本画册:秋宫图……
血漫银天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力量叫做圣光,是最神秘的力量之一,而拥有这种力量的主人公李小斌,凭借着这种力量,一步步化险为夷,并且向着神的道路出发……
夜火离华
主角:叶莺,傅琛。一、 凤城的叶家生了对双胞胎千金,女孩儿长得一模一样,容貌都是一顶一的漂亮。只可惜大女儿叶骊许给了傅氏集团的疯少爷,众人都觉得叶骊这辈子算是毁了。 叶莺第一次来傅家的时候,傅琛站在楼上的落地窗前看她。 朋友调侃道:“你说她能待几天?” 傅琛嗤笑了一声,眼角冷了冷。 “一天都不到。” 这一待竟然好些年,叶莺也追了他好些年,他从来不给她一个回应。 直到那个雨天,小姑娘心灰意冷拖着行李箱要走。 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傅琛顾不上打伞,冲进雨幕中,慌得将她搂在怀里。他低下头一遍遍地吻她的眼睛,柔着声音哄她。 “乖,不要跑。” 叶莺冷漠地推开他。沉默了片刻,她抬眸看着被大雨淋湿的狼狈不堪的傅少,淡声道: “我不喜欢你了。” 她离开以后,傅琛魂牵梦绕,想她想得快要发疯,故意淋雨让自己发烧整整三天三夜,她没来看过他一眼。 再后来,傅琛听说叶莺消失了。 二、 人人都羡慕叶骊有眼光,即将嫁入豪门。她的未婚夫年纪轻轻就是福布斯青年富豪榜的首富,是凤城多少名媛最想嫁的男神。妹妹叶莺就不行了,一个人辛辛苦苦在娱乐圈打拼,还遭到雪藏。 那日宴会,叶莺登台献歌,引得了无数富二代的青睐。 一曲终了,一群富二代围在叶莺身旁邀请她跳舞。 众目睽睽下,男人西装革履,矜贵出众,缓步走来,在女孩面前站定。 “她是我的。” 叶莺眼里有什么闪了一下,她低垂下眼睫,轻声说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叶骊……” 不等她说完,他搂过她的腰,将她拉进怀里。男人低头,在她的眉心烙下了一个炙热缱绻的印记。 他低声喃喃:“我知道。” 谁都不可以替代你,因为你是我的无可替代。 无论你伪装成什么样子,我都会知道,因为你,就是你。 我的小夜莺。 你需整夜地为我歌唱/那刺需刺入你的心头/你生命的血液得流到我的心房里/变成我的。 ————王尔德
血漫银天
一个泯灭人性的实验,将人类推向了毁灭的边缘隐藏在平和世界的背后,充满了无限的阴谋斗争与残酷杀戮逐渐开始崩塌的世界,人类的敌人不仅仅是丧尸,还有,人类自己没有怜悯,没有慈悲,有的,只是一颗生存下去的心一款游戏打开了末日的序...
闻晓听风
——这是一个自从遇见妖怪后玄幻的世界。自从她被告知,体内有只能治妖怪的治愈晶核之后,日子就陷入了一片水深火热之中——遗憾的是,她并不是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的女强人,只是一名弱小的小小人类。但没办法,为了活下去,为了自己的理念!她开始保护晶核,和一众妖怪伙伴联手打拼起那恐怖又刺激的生活——从人界再到妖界!最后她发现,原来信念不是活下去,而是那不可分割的深厚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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