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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虫儿
都怪阿玛啦!妄想着要“瞒天过海”让她代替死去的妹妹成为四阿哥的福晋结果这五年来,她都被从未谋面的夫君冷落在避暑山庄正当穷极无聊时,一个男人突然闯进她的“冷宫”挟带着无法抗拒的魅力......虽然她不是“正牌的”福晋,也不懂什么男女之事但她名义上毕竟还是个有夫之妇如果她真的就这样放任自己,不知算不算红杏出墙?唉!管他的,反正她的夫君早就不要她了于是,她把自己献给那男人,更把自己的闺名告诉他却没想到,这男人竟然就是她那从未谋面的夫君!说起来,命运的安排实在很可笑她苦苦等着被夫君宠怜,最后盼来的却是一个不顾“妻子”,只顾掠夺的冷情男子…
章节ZERO
又名《2431小说》《你欠我一个拥抱》《再给我一年独宠》,汤瑶正欲将手帕拿出,却忽的瞟到手帕角缠着一根女人的长发。 阎少琨是在拿他藏在别苑的情人之物来敷衍自己吗? “大帅有心了,这礼物很有女人味。” 汤瑶脸色白了几分,五指紧紧攥着腿上的棉被。 阎少琨皱起了眉头,多年的相处,他深知汤瑶此刻心情不好。 这个女人只有在生气的时候才会叫自己大帅。 “明年就不送了,以后想要什么你从账房拨钱,自己去买。” 阎少琨动了动薄唇,脱下身上的军大衣,便进了内房。 明年,他连敷衍的心,都没了。 汤瑶看着他的背影,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小声喃呢:“我恐怕……撑不到明年这时候了……” 她和阎少琨,终究是熬不过这七年之痒。 她正想着,胸口又隐隐泛疼,连气都喘不过来。 汤瑶拿出袖口的枣红手帕,一边堵住鼻孔一边微微仰头。 这样的动作,一气呵成。 不一会儿,温热的血腥味充斥整个鼻腔,那枣红手帕上却看不到任何血迹。 大夫说过,血流得越频繁,病情就越难治。 汤瑶不想出国,她舍不得阎少琨。
LJN32
牧野是首都市区赫赫有名的太子爷;他是长相妖孽的纨绔子弟,嚣张霸道,自私自利,游在花丛,片叶不沾身的滥交,毒舌的17岁少年。格桑只是首都市区贫民窟的普通穷酸女;只是个15岁,升高只有150CM的平胸小萝莉,因为智商200和囊括了国际不少大奖的荣誉,有幸的成个【圣地学院】的特招生一枚,有了3年在校所有经费全免的资格。他们的孽缘因一条手链,埋下了种。为寻找自己不慎遗失的手链,格桑在圣地学院里到处乱窜,却意外的撞见了香艳场面。“别…别动我…哪里…呐~”她看见一只手划过某女的腿,摸进了红黑相间的格子短裙。无心看这免费的成~人电影,可是转身瞬间,看见了苦寻的手链被那少女压在了屁股下面。他们的纠缠,被【钱】缠在了一起。“小野猫,是我牧野瞎了眼,想要钱?都给你!”牧野掏出皮夹,泄愤的把钱包甩上了格桑的脸。“主人,我只要支票,这些卡,我不爱。”格桑不屑的轻撇着都快崩溃的男人,开着自己的条件。“好…好…好,这样!够了吧!”牧野颤抖的拿笔开了张支票,那支票胡乱的被折叠几下被塞入了格桑的胸。“够了,要上,就快些,我很忙。”格桑语毕,开始快速的宽衣解带。他们的距离,被玩笑般的一个捉弄推向天涯。“格桑,要怎样?才能原谅我?”牧野惶恐的跪地,抱着格桑的腿,哭的惨绝人寰。“呵呵?原谅?如果你去死的话,我可以考虑一下。”格桑厌恶的甩开那抱着自己的手臂,扬长而去。6年后的再遇,他们能从迷途的泥沼里挣脱出来么?
霸道的风油精
杀人何须千钧力,血刀之下万魂鸣……归途中,雷族欺我,四圣阻我,龙族杀我,我以决天之剑,撼神雷、斩圣首、屠恶龙……结界也好,虚空也罢,我这颗不屈之魂,誓要踏万骨前行,逆血流而上……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纵雷决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赤红朱雀
上流社会的种种一切看在他眼里,实在是虚伪、做作到极点!因为父亲白手起家,也就是俗称的暴发户,所以那些自诩“上流”的人们,即使瞧不起,也得假装热络地与他们交际应酬,维持表面的和气;偏偏他是家族里的黑羊、最反骨的么子,这种生活非他所愿,自由不羁才是他本性,但上天显然不想让他太好过,竟然给他送来一个难题──大哥要结婚,对象却是随便娶;其实也并非随便哪个女人皆可,他深知大哥要继承家业,必得娶个真正的名门千金,但这样没心没爱的商业婚姻,就要绑住大哥的人生,他就算热爱自由讨厌麻烦,也不愿大哥为家人这样付出,只好自己跳出来,反正不过是搞定一个千金小姐,有什么难?但这位小姐居然真的难搞!因为她是个货真价实的淑女,这有规矩那也有规矩,惹得他心烦意乱又充满挑战;原来他不只是惹上麻烦,还是麻烦缠身甩不掉了~~
煤气罐
小可怜突然变成R天R地的大佬,搅得风云变色人心惶惶,生怕不小心就得罪了这噩梦难度的超级Boss!某男人见状极其骄傲:“不愧是我的人,够劲!”众人:“???”老大你不要脸,人大佬还没说要你呢!小可怜:“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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