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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价
天还未大亮,东边的山巅抹了几笔鱼肚色。临秋赶在早起的人出门前先一步走出了见水镇的城门,几番回首,却未曾停下脚步,昨儿个夜里,她一夜未合眼,已经盘算好了一打早出门该往何处去。 临秋肩上背着行李袋,手中拎着旅行包,像一位准备远游的旅人,把所有的眷恋与旧情都留在见水镇,只带着一颗刻着伤痕的心,一迳地往西北方而去。 她一度打算往东北方向走,在文明繁华的世界找一个栖身之所,但一想到思晨和慕雪即将在遥远的东北方展开另一阶段的人生,不觉地打消了念头,于是,她选择了西北方,找寻一片古朴原始的天地,一方心灵的净土。 搭上第一班往楚雄市的巴士,蜿蜒的山路一寸一寸地把临秋带离那个躲在连绵山峦中的小镇,带出二十五个寒暑刻画的记忆围城,所有的一切就这样逐渐地远离;幼年时的天真纯洁,青春芳华的梦幻情愁;父母亲恩的山高水长,街头巷尾的流言蜚语;如疾风吹过的婚约空谈,如浮云飘散的儿女缠绵,一点一滴地尽付于车轮扬起的尘灰中! 临秋从旅行包中掏出一条手帕,靠近鼻尖吸嗅着,淡淡的烟草味直扑胸臆,她屏息着不忍呼吸,怕一用力呼吸,这熟悉的味道就会在空气中散逸。这是大雨滂沱的那一天慕云帮她拭去脸上雨水的手帕,她一直留在身边,舍不得清洗,因为上面留有慕云的味道。 出走最大的遗憾,除了对父母的歉意之外,就只有对慕云的不舍了!她不明白是怎样的心理作祟,让她宁可舍弃已经来到门前敲门的幸福,也许是被遗弃的失落斵伤了好强的自尊,而把它强说为令父母蒙羞而出走!这个可笑的理由,竟然可以使她割舍和慕云的一段情,孰是孰非?孰轻孰重?山路两旁旖旎的景色模糊了,湿蒙蒙的,是临秋的眼睛湿了! 坐了大半天的车,终于到了楚雄市,这里不是目的地,只是个路过的地方。临秋的出走,并未设定终点站,只有一条往西北方向的路线,她好比一个被放逐的犯人,流放于渺茫的穹苍下,没有落脚的地方,却又处处皆可栖宿。 临秋在楚雄市随便吃了点东西,在市区绕了一回,没有特别吸引她的地方,又继续往西北方前进。这次她选择由楚雄北边的水路而行,混杂在观光客中,乘着搭载观光客的小轮,溯着长江的支流而上。客轮在时而缓流,时而急湍的江河上行走,全然新鲜的经验,令人觉得心神畅快。 “小姐,第一次搭船吗?”一个三十来岁,皮肤黝黑,身量中等的的男子坐在船尾向临秋搭讪。
帝皇
作为一个立志报复搞臭自己名声的后妈后妹以及追到高岭之草的白富美,竟然在志愿未完成的时候出了意外,变成了家徒四壁的小穷妞,然后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参加有着高额奖金的超模选拔赛,好在体高貌正,凭借原有的时尚素养,一路杀进决赛夺得冠军,从此开启了大赢家模式:当上大明星,渣渣都炮灰,迎娶高富帅,走向人生巅峰。盛骄阳:这就是我的人生!某高富帅:迎娶我?你确定?盛骄阳(心虚):……某高富帅:还有,高岭之草是谁?盛骄阳立马遁走。
迷恋后的失落
苦逼的穿越,人人都来到古代,她却穿入了荒蛮残暴的冰河时代不想傲世群雄,不想称霸苍穹,只想找个美男过过日子,度过岁月,却惹来了一批批前仆后继的各色人物来强抢,防不胜防,只为她打不过人家,斗不过法术,被霸占了一次又一次。。。。。。...
约西亚
这个世界是由元素组成的,各类元素构成了这个世界,并维持着它的平衡。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少数生物和精灵拥有支配元素的力量。本书的主人公就出生在精灵族众多族系中的天马一族,天马族是以拥有支配雷系元素与风系元素的力量而著称的一族,在精灵族众多族系中能与之抗衡的只有矮人族与鬼尸族,而其他族系的力量也不可小视,但大多人数太少,又分布在艾泽大陆的边缘,名气也就不如天马、矮人、鬼尸三族出名。在这个世界里艾泽大陆占据着世界的绝大部分,精灵族在这里繁衍生息着。不知过了多少年,故事便从这里开始了……
尝涂拔射
每三秒,世界上就有一个人被确诊为阿尔茨海默症。随着父母老去,他们仿佛经历着一场终点是遗忘的马拉松。三个原本素不相识的女孩合住到一起,经历人世的过程中父母不可避免的老去。三个女孩,三段爱情,三个老人,三段遗忘,岁月渐晚,但爱不晚。老去的岁月,让孩子和父母连系在一起。看他们面对老去,面对遗忘,如何用爱治愈一切。
素人画家
她是苏氏集团掌门人,美丽高傲,他是底下商业帝国掌舵人,俊美腹黑。她只不过是偷了他一个种,可他竟要她用一辈子来偿还,还要她赔他N个宝贝。不带这样的,老公人家错了还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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