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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世
阿善穿书的第十年才现自己穿书了。最倒霉的是把剧情忘得差不多的她,已经招惹了文中最大的反派。于是她现在的身份是——反派的小娇(逃)妻。每天都莫得感情,想要搞死阿善的反派夫君,后来:善善好香。*不知道自己穿书了之前,阿善在路边捡到了一个失忆的美人,他举手投足优雅尽显,温柔却疏离。与他相处的时间越久,阿善越觉得美人太暴戾。后来有一天,阿善的小院子被一群侍卫层层包围,美人身着霜白华衣踏着满地的梅花而出,身侧的人问:主子,那位姑娘如何处置?美人漫不经心的转了转拇指上的玉扳指,看也不看她,“杀了吧。”【外表温柔美人内心残暴无情的反派夫君x救死扶伤温软可爱的小娇(逃)妻】----------------------------------------*男主貌美,不是善茬,权势滔天,手段狠辣。*女主倒霉,是个好人,救了男主,赔了自己。本文原名《捡到的美人是反派》,男主心狠手辣所以感情线微慢热。【架空别考究,作者小白。】*下本开《穿成豪门小女佣》求预收~欢迎关注微博:a-流兮冉
冰冻冷凝
三年前,她惨死成迷。用三千年,与阎王换十年阳寿。三年后,她携怨而归。改容换貌,步步为谋,解怨报仇,却发现真相迷雾重重。曾名扬天下,受人崇拜的她,却成臭名远扬的杀人魔。是谁?以她之名,四处作恶。是谁?对她步下重重圈套。再世重生,十年之期。她的复仇之剑,该刺的人是谁?是曾经挚友?亦或是曾经挚爱?又是谁?用尽三世换她十年。红尘再入,迷局难破,她该何去何从?她曾为他穿红衣,只为不被他说弱,不被他瞧不起,用红衣掩盖所有伤口与鲜血。如今,舍弃那一身红衣,只是走出曾痴恋向宴生的那个自己。可有一日,他为她亲手做了件红衣,只为让她嫁他。红尘滚滚,斗转星移,若此一生,有君相伴,再短亦是幸福。【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木芽(书坊)
本文正文己完结,番外正陆续更新中。另:推介一下妖娆预计在六月开的新坑《贺兰传奇之大漠蔷薇》,有兴趣的亲可以去看看。生在富贵之家却因为是妾室之女而处处受尽欺凌,空有一张绝世的面容又......
苏零
把饲料放在眼前不许吃,是在训练宠物学习忍耐,可他不是宠物,是野兽,怎麽可能忍着不开动?当年要不是她年纪太小,怕她被他猛烈的感情吓到,他早在出国留学前向她表白了,怎会让她只身留在台湾,白白给其他雄性生物有可趁之机?幸好现在还来得及修正,相隔十二年,回国後首要任务──排除障碍!藉着空降为她顶头上司的优势,在办公室里宣示所有权,再靠当她奴隶那段时期所奠定的好形象,拉拢她家人,现在只差能回她身边的机会,而既然没有,他就自己创造,宣称重要合约出状况,拐她陪同赴日见大客户,假出公差之名,行预度蜜月之实(虽然她本人不知道),尽管东窗事发她气得立刻收行李走人,但这也在他的算计内,虽然接连使计拐她,对她有0。1%的抱歉,不过他非做不可,因为他再也不想等待或忍耐,只想让他的主人变成他的女人…
唯我墨黑
升米养恩也养仇,斗米养仇也养恩!人性的复杂不是能够用升米、斗米就可以量出来的。每个人都想做潇洒的施恩主,不愿做憋屈的受恩奴,要不然就不会有“嗟来之食!”这个词的出现。本文应该归类于种田经商,其中没有明确的施恩、受恩,只是以刘余金、王洪英夫妻俩为主线,讲述这一家子从无到有、从农村到城市、从被动做好事到主动付出的一个平凡小世界。因为有玄幻的超强外挂和金手指,因此在里面强加了很多理想性的东西。不要考究,因为现实中付不起那个代价。还是觉得《斗米也养恩》更加贴切一点,因此改回最初定下的书名。这还是清水文,有些不喜欢平平淡淡的朋友只怕不会爱看。
诸葛青风
一个古老的国度,在面临异族入侵,人民面临灭绝的时候,奋起一次血腥的绝地反击。他只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俗人,也是一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血性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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