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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一个浪子文
他与她缘遇,约定梧桐树长成时,她来寻他。他亲手植下梧桐籽,却等了她千年。直到两人再见时,已互不相识。继而相守千年,生出许多故事来。
可乐只喝百事
小说《金瓶梅传奇》,作者郭戈,世界十大禁书之一,是一部演绎《金瓶梅》问世过程的书。此书写得典雅、古朴,可读性较强。《金瓶梅》乃传世奇书,而《金瓶梅传奇》也不失为一篇奇文。明朝嘉靖年间,元宵最盛,帝都京城,本已繁华之至,恰值元宵节,偏又应了那“八月十五云遮月,正月十五雪打灯”的俗语,但见亭台楼榭,银装素裹,满城街巷、铺银散玉。远近树木挂琳琅,犹如撑片玉伞,等到冰轮升起桂华满,只见临街人烟凑集之处,遍搭起于姿百态的灯架,真个是玲咙百灯,无奇不有,银烛星球灿烂,照耀如同白昼。历来京城旧俗,这日于家万户门开不夜,男女老少,全都上街逛灯市;便是平日足不下楼的贵阁千金,也破例上街观灯走桥,凑个热闹。引得那风流少年,如蚁附膻,岁岁生出不少风流佳话。主角世贞自幼天资聪慧。七岁读书,过目不忘。但凡所读书卷,阅后便一把火焚之。家人皆惊其狂,问何以焚书,催贞拍胸笑道:“所读诗文,皆存腹中,一本废纸,留之何用。”十三岁时,适逢京中科举、那主考大人,本是翰林学士,饱览天下文章,皇帝亲书:“读天下书”之御匾相送,这日主考官高悬皇赐御匾,一路鸣锣开道,前赴考场,行至途中,忽见一赤身孩童,横卧于路上,仆役赶他,却是一动不动,主考大人甚奇,招之相问何以阻轿?孩童无俱,却望着那“读天下书”之御匾笑道:“数日阴雨,恰值今日放晴,晒晒我胸中万卷书。”主考官见其狂妄,好气又好笑,正待说话,恰见一犯法和尚披枷而过,灵机一动,命其以犯法和尚为题赋诗相试。 那孩童拍拍肚皮笑道:“这有何难?不加思索,开口吟道:“知法又犯法,出家又戴枷;一块无情板,夹着大西瓜。主考官心下暗称奇,道:“真乃神童,他日前程当无量也。”果然,世贞十九岁中进士,官授刑部主事,为七子诗社之杰,一时名噪京都。世贞之父王抒,本是巡抚御史。先是巡抚山东、浙江,今又调往山西大同,历任数年,经久不还家,留下一个府第,皆由世贞支撑。
星河入梦来
反叛失败了,初恋情人离他而去,昔日同学反目为仇,唯一的朋友战死沙场,天风,反叛集团唯一的幸存者,成为亡命天涯的独行者,而帝国早已撒下追捕的天网。龙旗,是一面早已被人们遗忘的旗帜,而天风,要用这一面旗帜拯救行将衰亡的国家,拯救自己,面对死而不僵的庞大帝国,面对虎视眈眈的列强,面对臣民们的明哲保身和事不关己,一个走在危机四伏的人世间的独行者,他能办到吗?国家的复兴史,民族的征服史,个人的奋斗史,一切尽在《猎猎龙旗》
柏林最后的98k
季云姿这辈子最悲剧的事情就是,被自己的亲姐姐抢走了相恋三年的未婚夫萧睿。被狗男女逼得走头无路,季云姿咬牙,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她要嫁给萧睿的小叔!她要赶在两狗男女跟前结婚,让他们每天叫自己小婶婶!膈应死他们!可萧睿的小叔萧宸是什么人呢?高大英俊,身材性感,目光里总是充满着无人能及的自信。二十八岁就上了福布斯排行榜的人,怎么会看上她这么一个没胸没屁股的小女人?
希瓦之守护
我,一代神偷,在任务中失手被女警察“飞鹰”击毙,却穿越成了“孙悟空”,最让我惊诧的是,要我保护去西天取经的小唐,原来就是女警察“飞鹰”的前世?!看到他那张酷似“飞鹰”的脸,我满脑子都是复仇!等着瞧!看去西天取经的路上,我怎么收拾你!呵呵!什么?打死意图羞辱他的妖怪,他却说我滥杀无辜,还念起了紧箍咒?我非得好好教训他不可!于是,我强行把他压在身下,将他吃干抹净在野外。。。该死!对他的情义,他却视而不见,还为花心好色的猪头“衣带渐宽,销得人憔悴”?!我非把这种“我才是他唯一”的观点,深深的植入这个灵魂。于是,我将他拥入怀中,极尽温柔缠绵的吻罩了下来。。。面对笑容令人迷醉、颦眉令人心碎、高贵优雅、温柔富有正义感的他,我迷茫了!是恨?是爱?还是永远的痛苦? 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僧,观音,如来
髓缘
小民成了小人——成功地活了下去,小人成了英雄——拯救百万的生灵,英雄成了魔王——未婚妻作为祭品,尸骨铺就漫漫帝王路——流不尽的英雄血,杀不完的仇人头。嗯,我不太会做简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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