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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筠
一朝穿越成为一个穷乡僻壤里的小村姑,家徒四壁父母双亡亲戚逼迫,还捡了个漂亮的三岁小孩当弟弟养。可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弟弟会转身一变,成为一个长相妖孽身材爆好的王爷?某王爷:“你已经看过我的身子,我们还同床共枕,你要对我负责!”某村姑怒:“三岁小孩的光屁屁有啥清白之身,不负!”
十月花香
那些和朋友一起混迹都市的日子;那些不堪回首又不愿忘记的岁月;那些被欲望吞没又挣扎求生的体验;那些喷张的友情、憋屈的爱情以及猥琐的发育
_清明
【【历史新纪元脑洞风暴征文】参赛作品】元末明初,人才辈出;英雄归路,疑云密布。百战百胜的名将常遇春真的是暴病身亡的吗?富可敌国的大商人沈万三被朱元璋发配云南后,客死他乡了吗?郑和七下西洋是为了开辟新航路、发展海外贸易?还是为了帮助朱棣寻找建文帝?抑或是另有他因……一个穷屌丝、一个西部山区的支医大学生,遭遇“虫洞”,时间旅行让他穿越回到六百多年前的元朝末年。阴差阳错,他与还未成名的沈万三、常遇春结为兄弟。兄弟、义气;金钱、权力;战争、屠杀;爱情、亲情……《明越坡》将带你回到那段荡气回肠的峥嵘岁月。
姜姜蒋蒋
一次撞车,使明羽穿越去了高达seed的世界,但是,他发现,这里因为他的到来发生了一些改变,于是乎。。。。。。(那个,因为小虫是第一次写文,请看过本书的大大们都评论一下哈,小虫要吸取大大们的建议改进写文的水平,大大们千万不要做潜水员呐!!此书绝对不会太监,所以请大家放心看吧) ps:改了封面,现在这张女版阿斯兰的图片是我偶然发现的,和我的文是绝配啊!!!!洛克,高达,seed
怎么写书这么难呢
雄性的天性就是战斗,男人最大的本能就是面对挑战,通过战胜一个又一个对手来展现自己的强大,来吸引异性的青睐,这就是生物之间强存劣汰,自然进化的不二法则!当男人放弃了这种天性,开始象温驯的狗一样出现在女人面前时,挤出自以为是的优雅微笑,挤出他们自以为是的绅士风度时,女人在无法言喻的失望中,也只有用让自己坚强起来的办法,来表达自己的失望和失落。 最可怕的是,又有谁能明白这些?当追捧什么狗屁野蛮女友的时候,当男人以被野蛮女人追得满地乱跑,被野蛮女友揪住耳朵。仍然挂着讨饶笑容甚至暗自窃喜,以为自己追得上什么潮流什么时代的时候,你已经放弃了雄性的尊严,你已经放弃了男人身上最可珍贵,最能吸引女人,最能让任何女人变成绕指柔情的东西! 那种东西就是男人……傲骨!
哈撒给
一位不择手段为了追求神一般力量的人类,成功的研发出了传说中的神粒子,但是却应爆炸而去了另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因神粒子拥有了无穷的创造能力。只要他想,就可以创造出无限的可能,各种影视幻想世界的一切皆有可能,那么他将会成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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