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科幻
- 老师用丝袜脚夹我好爽短文完
一许飞鸿
何为枪神?百发百中;何为枪神?一击致命;何为枪神?精确走位;何为枪神?林狼说:杀死人而自己不死才是枪神。看林狼如何在《枪神纪》中大展拳脚,最终成为竞技冠军。
曹府三当家
转生成为一国太子,觉醒万界帝国系统。完美开局,穿越者古峰立下一个小目标,统一世界吧!发展经济,从最基本的日用品,到带动世界进行血淋淋的海上贸易。发展军事,不会吧不会吧?不会还有人信奉骑兵至上吧?看我大搞异界魔能科技!机枪,坦克,轰炸机了解一下。什么?你说我破坏和平?航母舰队给老子出动!根部团藏和锦衣卫搞谍报就问你怕不怕,斩魄刀十三队就问你强不强,有事没事我还要搞几个神器充充门面。世界太安静了,只有蘑菇弹的怒吼能够让你们明白什么叫威严。统一世界也只是一个小目标,亡灵界,魔界,神界......“山巅寂寞如雪,欲与天公试比高,万千世界难道就没有一个让朕满意的..
梁凡(书坊)
欲望的牵引下,黑暗的种子已经深埋。我从不否认我的罪恶,我的诞生本就是对天主的亵渎,只有毁灭才是死灵存在的价值。
李白喝花酒
黑魔王死后五百年,巫师界灭亡了!然而,不看小说的科学狂人穿成了哈利波特,随身携带一个年轻版的伏地魔。什么?你说邓布利多是最伟大的白巫师?可我怎么觉得里德尔才是救世主!!(ps:本书慢热······)
略
一朝穿越,发现自己居然嫁人了,娘家不要,婆家不喜。吃不饱穿不暖,被人欺被人嘲,身后还有不省心的小叔子小姑子一溜串。老二又馋又懒,老三一心想嫁个有钱公子哥,老四只顾着贪玩,好歹自己亲弟弟是个懂事的,但奈何是个病秧子,整天让人提心吊胆。花朝
筱萱
十余万年前,莫云养了一只蚂蚁。三万年前,莫云收留了一只秃毛鸟。三千年前,莫云捡了一只土蛇。孰料,蚂蚁吞噬了诸天星辰。秃毛鸟燃尽了十万里虚空。至于那只土蛇,则封号龙仙。有当世帝仙对莫云不满:“前辈,你就不能养点正常的宠物!”莫云无奈:“我也想啊,可养着养着,它们都超神了。”
《老师用丝袜脚夹我好爽短文完》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或网友上传,只为原作者死灵人偶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青色以君并收藏《老师用丝袜脚夹我好爽短文完》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