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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第一天庭��,东皇太一,以神为名�。第二天庭����,鸿钧�,以仙为名�。百万年过去��,神仙已逝����,独留传说��。我��,苏昊�,第三天庭继承人���,穿梭幻想与现实之间�,以魔之名��,组建魔天庭��,向无尽星空,再起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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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章节:(2025-09-07)
更新时间:2025-09-07
王动在玩一款武侠游戏的时候,穿到了古代,变为了一个江湖帮派弟子。 咦!竟然被游戏上了身,可以通过游戏自由出入“金古黄”为主导的武侠位面?而且当成为位面第一高手时,还能将小说角色带到现实? 哈哈哈,王动仰天大笑,这下...
主角:苏早,沈明鹤。文案:苏早皮肤特别白,特别嫩,随便一碰就是一片红痕。拍戏的时候,沈明鹤用力掐着他的胳膊,只觉得触手一片柔/软/细/腻,等下了戏,沈明鹤就看见苏早红着眼睛抱着青紫一片的胳膊坐在那儿哭。沈明鹤看苏早哭,心底里生出的燥/热/压都压不住,就想将那个人揉/进怀里再狠狠欺负一通。哭唧唧身/娇/体/软/流量受×高冷挂身强力壮影帝攻无逻辑小甜饼,满地BUG,无原型架空。请勿深究。内容标签:情有独钟娱乐圈甜文
我为修罗,屠戮天地,不信苍生,不信鬼神……(这是一个少年在修罗血狱中重生,回人界,闯仙界,杀神界,入圣界,成为修罗圣王的故事。)
一个妖魔横行的时代!一个天才天骄四起的时代!斩妖魔、踏天骄!且看少年萧原如何逆乾坤、夺阴阳,成就至尊之神!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大道修神之至尊之神》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才不希罕什么荣华富贵夜夜歌呢!只要能让她抱着酒壶,一天一天,一月一月,一年一年的永远不要放下就好了!却没想到,人不出门,祸从天降。只因为某人路经她家门口很不爽的闻到酒味,他是布鲁勒斯最伟大的巫灵王迪雅,一生之中,最讨厌的东西就是酒。喂——他不喜欢酒味,那是他的事好不好?为什么要把她揪出来,人家她泡在酒里很幸福的说他高高在上是王。她低低在下就不是人了吗?他不喜欢酒味,她偏要在他面前一喝再喝。结果——小脚一踢,两眼一翻,唇儿一扯——依娃不敢太大声笑了,她一定不会让人家知道原来伟大的巫灵王闻闻酒味儿就能醉。“喂,喂,喂,你知不知道,原来巫灵王怕酒哦”。“喂,喂,喂,你知不知道,巫灵王一闻到酒味就会醉哦”。“喂,喂,喂,你知不知道,巫灵王好逊的了”。刚刚才暗暗决定不能笑得太大声,转个身,她就召告天下,完全无视身后铁青着一张俊脸的巫灵王。“依娃,巫灵王喝醉了会怎么样啊?”。呃——这她不知道呢!不过,她没有别的优点,就是求知欲太强,所以,她一定会找到答案然后,告诉大家的。她很努力的给自己拼命的灌酒。直到连头发丝都透着酒味才兴冲冲的跑到巫灵王面前,伸展双手,欢迎来闻。呃——他真的很不客气的就——吻——了哎。喂,喂,喂,请搞清楚音同字不同好不好——
楚千尘重生了。她是永定侯府的庶女,爹爹不疼,姨娘不爱,偏又生得国色天香,貌美无双。上一世,她因为意外毁了容,青梅竹马的表哥从此移情别恋,侯府厌弃她,却又一再利用她,最后把她视作弃子赶出了侯府,任她自生自灭。而害她之人却青云直上,荣华一世。……上一世,他捡到了无依无靠的她,悉心教导。他死后,她用了十年颠覆王朝,为他报仇,再睁眼时,竟重生在了毁容之前……翻盘重来是必须的。更重要的是,她想见他!————小剧场:听说,宸王不喜女色,最讨厌女子涂脂抹粉,浓妆艳抹。听说,曾经有公府千金被他一句“丑人多做怪”斥得羞愤欲绝。前世,楚千尘也是这么以为的,青衣素钗,生怕他不喜。直到今世,花好月圆夜,宸王摸出一个小巧的胭脂盒,笑若春风地看着她,“我替你擦?”楚千尘:“……”宸王:“闺中之乐,有甚于画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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