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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灵变
主角:蓝晚、谭墨。片段:顾朝叙一进门,蓝晚就冲了上去。 “朝叙你听我解释。”蓝晚双手环上顾朝叙的脖子,扬起白皙妩媚的小脸,急急向他解释道。 “我正要跟你谈这件事情。”他把她从怀里拨出去,神情冷漠。 “你说。” 蓝晚对男人的冷淡有些无所适从,但她自从做了他的金丝雀,早就习惯对他百分百信任。
- 冷暖自知
洞房花烛夜时她逃跑了,看来他是小看了自己的小娘子了。第二次相见时她在青楼嫖娼,一个瞎子还挺风流的嘛,这也就算了,过后再度逃跑,看来他还是小看了他的娘子。第三次抓到她肚子里有了一个球,他给气疯了。“对不起,我知道我对不起你,可我真的爱他,这个孩子我想为他留下来。”“这个种是谁的!!!”“是一个谁谁谁的,我不能说…我怕你伤害他…”她哽咽起了声音,无神眼睛水汪汪的。“说,谁的!”他用力耐住火气,正在他气得想把那个谁谁谁剁成肉酱时,一个可爱的枕头从她衣服里掉了出来“这就是你和你深爱的那个谁谁谁的种?”“埃!?这个……”
滇红茶
叶归,传说中的废材学徒,无意间被云水宗长老步玄空看中,得到了上古奇功玄空遁,从此,一切都开始不一样了。收小弟、抱美眉、战强敌,这一切已经够令人激动了。然而,这只是开始。他的最终目标竟然是……已宣示加入网络文学文明写作行列,自愿接受文明写作行列中各成员进行监督。
红叶穿林
都说隋唐有十几条好汉,而且各个英雄了得。大傻鸟挠挠鼻子,撇撇嘴从嘴角挤出一个字:渣都说隋唐好汉的第一把交椅当属李元霸……大傻鸟伸出中指向下,灰常鄙视:长得像猴子有些畸形,大国泱泱难道没有个像样的,这样的人称第一是不是有些丢人呢?……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大傻鸟懒洋洋地说这话,寓意深远哪个朝代的美女最美?当然是大隋朝的女人最美了。别忘了还有千古一后萧美娘!嘿嘿,大傻鸟有非分之想......什么?竟然不知道大傻鸟的含义,捏个……慢慢……
龟某
一个痴痴呆呆的皇子,一个跨界而来的强者灵魂。 两者的碰撞,会给天元大陆带来怎样风起云涌的变化? 且看白七如何凭着异世的传奇功法, 自创逆天的强大武技, 从一个皇朝的落魄皇子蜕变,踩落无数的天才! 踏着敌人的尸骨,一步步走向巅峰,皇临天下! 『当吾重临天下之时,尔等逆臣皆将灭亡!』 ———————————————————————————— 参赛作品,新人新书,需要大家的支持。您耗时一两秒,鼠标轻轻地点击,对我是莫大的鼓励。
晒太阳的落水狗
平南王世子程烁,俊美邪肆,其智近妖。没人敢在他面前耍手段。却被个小姑娘,忽悠了一次。两次。三次......小姑娘小小一只,又白又嫩,他舍不得掐死。于是某日,程烁将小姑娘堵在巷子里,狠狠吻上那樱桃小嘴儿。“再敢忽悠本世子,忽悠一次吻一次!”——上一世,叶渺是被自己蠢死的。为了一个男人,她背叛家门。学兵法,习武艺,修得一身奇门遁甲之术,助他登上九五之尊的位置。最后却背上淫妇之名,落得满门抄斩的下场。当她的儿子被他亲手掐死时,她才知道,原来那一晚的男人,不是他!含恨死去的叶渺重生在豆蔻年华,当上辈子的仇人一个一个出现在她面前时。叶渺眸光森森,笑容蚀骨。杀!全杀!不过在杀光仇人前,叶渺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她要让前世的儿子重生。她要找到前世那一晚的男人,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与他春风一度。然后。去夫,留子!…(女主穿越+重生,一对一,双洁双宠双强。)——风雨完结文推荐:术女有毒:数学精英与霸道将军,我要你,你就必须是我的。商女为后:商界白骨精与痴情王爷,为你征服天下。侯门衣香:天才设计师与清冷世子,你的手,撩发了我难以启齿的‘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病娇毒妃狠绝色》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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