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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墨千羽
回到2005年,他从一个小职员变成了畅销作家!他创建人人网!他在世界杯赌球赚钱!他写的歌曲火爆大街小巷!更重要他还会和很多明星发生一些... ************************************** 跪求推荐票啊!求收藏啊!另求打赏、评价、催更! 回到2005年读者群:241546763(呵呵!没人) 一杆147书吧作者群:240834112(快满!进群需验证)
黄某人
器,丹,阵,符。人,魔两族。人族有九天暗中控制。魔族有七圣背后支持。王朝内又有十恶迅速崛起。两百多年前的大战后,人族有了如今的局面。如今,形势再次变化。白日门,一个从未记录在人族史册中的江湖门派。四大名主,名震天下。
施小意
某年某月某天,我们的主角宅在家玩手游。但最无耻的是啊,他居然用修改器。可能是因为他的无下限,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于是乎,他那新入手的三日牌手机“嘭”的一声,炸了!!!嗯,炸了呢。。。(づ●─●)づ。。。。。。想知道后续吗,那就跟我来吧(_)
戴眼镜的阿呆
我这辈子所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就是在我26岁那年和我喜欢的人上了床,我和他睡完了以后我往对方的身上砸了一百块,他长了一张与我梦中情人过份相似的脸。他不缺床伴,他们都心甘情愿地跟着他,但是那又怎么样,在我看来就是我嫖了他。 我们这种圈子可以谈性但是不该谈感情,毕竟当今社会挺开放的,上了床不意味着一生一世。何况我们又不是女人,我更做不到卑微地用一个孩子去留住一个心里面没有我的男人。月票统一投《显性叛逆》吧(第二部分)他说我的心是黑的,挖出来喂鱼反倒是会脏了那一片海。我眼底的恶毒从来不加掩饰,穿过我的眼睛就可以看见住在里头的那一个沉睡中的恶魔,你让我学会他们那一套伪善,我只会不顾一切地把他拖入深海让他溺亡。我这辈子最憎恨的就是他们那种纯洁的小白花了,他太干净了,我见了他便只想毁掉他,他没品过苦头哪知人间的阴暗,他相信童话美好还不是因为有骑士为他砍杀了前路的恶鬼,他的纯洁善良把我衬托得越发的肮脏。我早就把整个身子都摔入了黑水池里,黑水浸透过我的内脏和骨髓,就连灵魂也被染上了纯粹的黑,曾也天真地以为只要郜朗死了,我就会是尹赫的唯一,可我实在是高估了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了。他说,郜朗永远都是最好的。那我算什么?我陈乐在他眼里到底是什么玩意啊!大概是用来消遣的玩具吧。给两颗糖就能把我哄好,踹我两脚就能把我打发,他是你捧在手中的珍宝,我不过是随意让人踩在脚下的烂泥,我身上没有一处是干净的,每一个夜里,我都会被粘稠的白浊模糊了自己的脸,他们嘴里叫嚷着野兽的欲望,窗外有淡淡的星光,可是有光的一切,都不会属于我。郜朗为什么要出现……他为什么要出现,这个世界对他已经够好的了,他出生比我好,他从来没有熬过生活的苦,他从小到大都是他爹的掌心宝,要什么便是有什么,他凭什么还要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抢走你,疼爱他的人明明有那么多,你为什么还要对他那么好,你就不能只对我一个人好吗,我就稀罕你一个罢了。我是不是……真的太贪心了?
一只驴
【兴趣群:928186238——欢迎加入!】【他,夜家嫡子,却是个不折不扣,连下人都敢欺凌的废物,十岁的妹妹为了救他,差点成为百花楼丫鬟……这如何能忍,自是一剑废之,他不服,怎么办?当然是二话不说,就是一脚…“你敢打我,我可是…”一个时辰后…“大侠饶命,是我狗眼看错了人…”…主角管你服不服,只劝你莫再逼逼…】【当锋芒毕露时,他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陆第一剑客…持劫天之剑,控琉璃之体,可化金翅翱翔九天,可驭万兽践踏山河!】【男主…一代剑君…时而冷酷霸道,剑指天下风云乱…时而幽默风趣,笑谈红颜百花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万剑之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中华回归
一觉醒来,地球成了神界,凡人成了古神,一切缘何而起?传说有燧人氏盗天火以耀万族,史皇氏明大道以传万法,今看叶霄携一缕灵母道源,掌八把神秘钥匙,重开天门,君临三界!我道即天道,我法即人伦,愿世间,再无蝼蚁......(每日随缘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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