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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前任军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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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唐漓重生到1985年�。上一世的不甘与不满���,她觉得在这一世一定会弥补回来��。她也认为自己一定会活的高大上���,却没想到又一次陷入生活小事中��。而越活越通透的她��,却分外珍惜这每一件小事��。随遇而安����,才是对她这一世的最好报答�!(本书属于原创。)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之小事随安》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重生之小事随安最新章节,重生之小事随安无弹窗,重生之小事随安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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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章节:(2025-07-31)
更新时间:2025-07-31
道之微末者,为身为灵,道之本源者,为心为念。道法万果,于其本性。诸天万念,于其质行。看一个妖如何走出万法千念。成就一个时代。
圣斗士军团,巨人军团,死神军团,忍者军团...世界政府,海军,七武海,四皇...轮番上阵,粉墨登场。红土大陆上天龙人至高无上,作威作福。在红土大陆地下,四通八达的洞穴中,一列列蒸汽火车呼啸而过,贯通了四海。ps:求收藏求推荐....
狂蛮兽血,焚烧九天。苏浩擎臂诛灭天仙,斗战妖邪,蓦然回头,遥望众生,脚下已无敌手!
有这样一种动物,被称为世界上最无所畏惧的动物;有这样一种动物,幼年的猎豹都要伪装成它的样子自保;有这样一种动物,脾气暴躁,发起火来连自己都咬;有这样一种动物,一生不是在打架,就是走在去打架的路上。这种动物,有一个可爱的名字,叫做蜜獾。可人们更喜欢叫它的外号:平头哥!不用告诉我对方是谁,也不要和我说他们有多少人,只要告诉我,时间,地点!——平头哥这是一个主角重生成为平头哥的故事,纯属虚构,不喜勿喷。
记忆最初,她是前呼后拥的小土豪,他是远近闻名的大学霸。两杆子打不着的人,她却一拍大腿,“这男人,我许云笙要了!”于是,她追了他七年,从十六岁到二十三岁。七年,她成了身后一屁股债的笑话,友谊、亲情、未婚夫都走的一干二净,她心灰意冷,早已不奢求他能爱上她。只是,当她失魂落魄回首的时候,那个苦苦追不到的男人却戴着眼镜,对她张开了怀抱。他说:“许云笙,你就安心呆在我的身边吧。”她感动的泪眼汪汪,刚想扑上去,却听到这个斯文禽shòu慢悠悠地继续,“……因为我就是你的大债主。”所以,你就是怕我跑路吗?英雄,好歹你有点儿浪漫情愫!·告白时:她拿着一把匕首,对着他的脖颈:“你要是不从了我,我就杀了你!”他一脸无辜地骗人,“刀拿反了。”她手一哆嗦,那刀就险些掉了下来刺中她的脚。男人却趁着这个空当儿,一把夺过刀,避免了这次可能见血的危机。正当她内心的感动无以言说的时候,他慢悠悠地将刀横在她的脖颈上。“别想多了,我劫财。”看她一脸惊恐,他嫌弃的目光移到一旁。·落难时:她在同学会上被嘲笑的没有自尊,被青梅竹马的未婚夫解除了婚约,铺天盖地的媒体诉说着她的狼狈。可他却微微一笑,从泥泞中抱出了这个一直都不喜爱的小女孩儿。满身耀眼时他不动心,跌入低谷时他却不忍心。他轻声哄着,“乖,这些人不值得。”·焚火时:烈火熊熊,燃着他充血的眼。“许云笙,你好样的,为了躲我连死都可以!”他奋不顾身,冲进火场,却只救回了一具烧焦的看不出面貌的尸体。他在众人视若疯子的目光中缓缓低头,贴近尸体的面颊,极尽一生的温柔。“许云笙,你活过来,我就说爱你。”·闻说,云少为了一个女人伤了一条胳膊,闻说,云少为了那个女人一掷千金,闻说,云少为了那个死去的女人发誓终身不娶。他一向聪慧过人,没想到会栽在这个蠢笨的女人身上。真相在时光中层层揭露,她竟是……云墨泽盯着她无情的眼,惨笑,“许云笙,我爱惨了你……”·爱一个人,就是想死后和他同寝而眠,墓碑上刻着他的名字。也许这样,便能河山不变,生生世世。——云墨泽PS:此文为宠!逗比土豪女VS高冷傲娇男!这本会写很长,良心提示!至于沈欢和顾二少,也会在这个文中打打酱油的哈!
星蓝星云中之国的紫云郡,主角洛小滨从这起步,与一众好友逆时空,过三界,跨古今演义兄弟情,朋友义,绵绵如雨的爱,轰烈似火的情,尔虞我诈的利益争斗,欲拒还休的心灵决择煎熬。哪些年前,遇到了哪些事,述与谁说,何需述说。人生无常,世事无常,情谊无常。三春湖面泛月桥边,桃花山上博望亭旁,观两江边上日新月异,叹双子城难以成双,空蹉跎。请看完前三章,你会爱上这部小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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