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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人262
邵思琪前世替妹嫁给病殃子,最终落得一个凄惨下场。母亲原本是丞相夫人,只因挡了表妹的道,便被她算计而死,也害得她这个正统的嫡女流落在外,成了京城里人人笑话的乡下丫头。病殃子夫君在被她治好病之后,居然要娶她的妹妹,甚至还让心腹丫环在她的饭菜里下毒。临死之前她全身溃烂,看着恶毒的白莲花妹妹抢了她的丈夫,抢了她的地位,再把她推进了蛇窟。重生回到十三岁的时候,她还是乡野间的小农女,还没有回到那世族大院。在这里,她有疼她的养父母,还有一个温润尔雅的青梅竹马。她故意隐瞒自己的存在,推迟了回京时间。发誓这辈子一定要活得轰轰烈烈,再为任何人委屈求全。只是在改变自己的同时,怎么还遇见了一个前世特别牛逼哄哄的人物?前世他嗜父杀兄,三岁孩子闻其名也得吓得大哭。一双邪佞的紫眸有着鬼瞳之称。她再次重生,竟遇见了年少时的他。这个时候他狼性初露,却被她强势闯进来,成为了他的软肋。两人在乡下地方相遇,相知,相爱。然而……一回到京城,她变成了高贵的丞相之女,又得面临替嫁的磨难。而他是不受宠的庶子,一回到京城就化身为魔,嗜杀一片,整个京城腥风血雨。他是天下人皆惧的恶魔,却为她撑起了一片天。对天下负他之人,杀之灭之。对她,宠之溺之。世人都说幸好有个邵思琪成为他的软肋,否则整个天下都要被他倾覆。红衣似血的男子手握宝剑,剑刃流淌着鲜血。地上躺着无数尸体,而那双紫眸里阴沉一片。“邵家大小姐来了。”一道娇小的身影跑过来,看着满地的尸体,皱起了好看的眉头。“南宫晔之,你失约了。”男子扔掉手里的剑,擦拭掉手上的鲜血,对她一笑倾城。“乖琪儿,这不是我的血。天下能伤我之人,只有琪儿你。其他人不配。”
仲渊2
看上的男人跟表姐好了,没关系,我还能再找一个。相亲对象考中举人,他妈翻脸不认。没关系,暗恋我的谢家小霸王提亲来了。历经七转八折,我转职成了谢家三少奶奶,正要走上人生巅峰过上安逸奢侈的享乐生活,结果天降一道闷雷,我男人竟然不是谢老爷的亲儿子。好日子眼看就要飞走,小霸王他王爷爹从天而降——没关系,跟爸爸上京城过好日子。备注:特别狗血的打脸爽文,剧情高能,注意避雷。通知:8.18入v,谢谢支持。
西时雨
看来我确实没有写简介的天分,魔装是这样,修罗还是这样,哭咳咳,这是一个穿越的小说,主人公穿越到了修罗界……(众读者:我靠,看书名就知道了吧!板砖伺候!)表打表打,咳咳,嗯,主角稀里糊涂成为了一个修罗,然后在修罗界大打出手,击败无数敌人,然后……(众读者:废话,难道被无数敌人轰杀?板砖伺候!)哭!当然,主人公还网络了不少美女的芳心,传说修罗族的少女可是个个美如天仙的……(众读者:你直接说后宫或者种马不就完了吗!板砖伺候!)那个,其实还是有所不同的,这本书……(众读者:◎#¥◎#……%#◎#¥)故事的结局是,面酱用读者朋友送的板砖,盖起了一所宫殿,然后幸福快乐的生活着……
神祠末影
《七零年代璀璨人生》里,有这么一个女主,她清丽脱俗,她至善至美,她是男主的白月光,男配的朱砂痣,众多男N号心目中的不二女神,她能将泼妇说的温婉贤良,能将流氓说的弃暗投明,作为作者的亲闺女,一切的好运加诸在身,无限风光,最后和男主恩恩爱爱名利双收,在男配和众多男N号真心祝福下,走向大结局。而在长达近五百万字的撒狗粮过程中,总有众多的恶毒男配女配在其中成为两人的拦路狗绊脚石,不巧的是——姜瑜就是文中那个大写加粗的恶毒女配,拦路狗,心机婊,而且还是从头到尾不断作死,最后被女主的爱慕者男二号给打包卖到了一处穷乡僻壤,做了一对年过四十还未娶妻的智障兄弟的共妻。女主得知这个消息,最后只淡淡的发表了一句感慨:姜瑜心术不正,这对她来说也未尝不是个好结局。穿成姜瑜的陆颜裹紧自己的小被子瑟瑟发抖,女主光环太强,惹不起惹不起。【妖艳软萌女主VS高岭之花男主】1、双处,双处,双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2、架空,架空,架空,一切设定以本书为准则,勿代入现实,没原型。3、在保证三观的基础上,疯狂的撒狗血,不虐主角,作者亲妈。4、文中角色随便骂,作者不给骂。5、会黑原文男女主,介意这点的别点。
三猪公
活了十几万年的仙界散仙夺舍重生在一个人间界的小修士身上,炼器炼药无一不精。 猪脚座右铭: “苦练十年功,不如丹药一颗。” “纵使你练得一身铜皮铁骨再,还不够我手中神兵一击。”ps:猪脚的名字蒯瑜,发音为kuǎiyú
九月飞马
我若成魔,天下无佛我若成佛,妖魔奈何世界杀手排行榜第一,有着“剑侠”称号的叶雪城挂了洪荒西游的某个角落里,本该死去的小土地重生了纵观所有神话故事中的小土地向来是任人驱使,毫无尊严的酱油党,稍微厉害点的妖怪就能将他们当孙子一般使唤这怎么行,叶雪城他不服,且看叶雪城剑指大道,如何成为真正的土地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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