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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逗皮
他是万人敬仰的雇佣军大佬!他是人间巅峰的杀手之王!他所到之处,寸草不生!他所杀之人,无人幸免!他是小国的保护神!他是大国的眼中钉!他,就是万军之神!那个男人,他,回来了!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都市嚣张军神》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醉仙老道
林小天被一板砖拍穿越了,穿越的林小天莫名其妙的牵扯进了一桩人命案子,为了给自己脱罪他成了京都名侦探,本来古井不波的京城被林小天搅和的翻天覆地,把动漫改成评书,在古代开酒吧,给部队配备自制八倍镜,没有啥是林小天不敢干的,就连皇帝都说:“林小天,要不朕封你个混世魔王吧。”林小天却不高兴:“你才是王八,你全家都是王八。”
不掷骰子的上帝
眼睛一闭一睁,沈墨就变成了古代一间小小杂货铺的小学徒。老掌柜病魔缠身,撒手人寰,沈墨继承杂货铺成了新任掌柜。前有官差勒索,后有混混欺辱,上厕所还要用竹片子擦屁股,刷个牙还要用树枝弄得满嘴血沫子……沈墨表示心好累,古代一点都不好。“大掌柜系统”应时而生:“请宿主先从成功卖出第一件商品开始创业之路吧!”沈墨看着手里的一提卫生纸,又看看一百两银子的标价,沉思片刻,目光转向了熙熙攘攘的京城大街。人傻钱多的肥羊(错了,划掉)是既识货又大方的尊贵客户们快到我的碗里来!总结:这是一个杂货店小学徒依靠着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最终成为天下首富,还顺便干掉了一个个对自己不友好的家伙(包括皇帝),逐步走上人生巅峰,过上幸福美满生活的励志故事。嗯,非常的励志。
Y岚岚
我这辈子所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就是在我26岁那年和我喜欢的人上了床,我和他睡完了以后我往对方的身上砸了一百块,他长了一张与我梦中情人过份相似的脸。他不缺床伴,他们都心甘情愿地跟着他,但是那又怎么样,在我看来就是我嫖了他。 我们这种圈子可以谈性但是不该谈感情,毕竟当今社会挺开放的,上了床不意味着一生一世。何况我们又不是女人,我更做不到卑微地用一个孩子去留住一个心里面没有我的男人。月票统一投《显性叛逆》吧(第二部分)他说我的心是黑的,挖出来喂鱼反倒是会脏了那一片海。我眼底的恶毒从来不加掩饰,穿过我的眼睛就可以看见住在里头的那一个沉睡中的恶魔,你让我学会他们那一套伪善,我只会不顾一切地把他拖入深海让他溺亡。我这辈子最憎恨的就是他们那种纯洁的小白花了,他太干净了,我见了他便只想毁掉他,他没品过苦头哪知人间的阴暗,他相信童话美好还不是因为有骑士为他砍杀了前路的恶鬼,他的纯洁善良把我衬托得越发的肮脏。我早就把整个身子都摔入了黑水池里,黑水浸透过我的内脏和骨髓,就连灵魂也被染上了纯粹的黑,曾也天真地以为只要郜朗死了,我就会是尹赫的唯一,可我实在是高估了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了。他说,郜朗永远都是最好的。那我算什么?我陈乐在他眼里到底是什么玩意啊!大概是用来消遣的玩具吧。给两颗糖就能把我哄好,踹我两脚就能把我打发,他是你捧在手中的珍宝,我不过是随意让人踩在脚下的烂泥,我身上没有一处是干净的,每一个夜里,我都会被粘稠的白浊模糊了自己的脸,他们嘴里叫嚷着野兽的欲望,窗外有淡淡的星光,可是有光的一切,都不会属于我。郜朗为什么要出现……他为什么要出现,这个世界对他已经够好的了,他出生比我好,他从来没有熬过生活的苦,他从小到大都是他爹的掌心宝,要什么便是有什么,他凭什么还要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抢走你,疼爱他的人明明有那么多,你为什么还要对他那么好,你就不能只对我一个人好吗,我就稀罕你一个罢了。我是不是……真的太贪心了?
矮子与圣女
李继宗熟知史上一切功法武技、丹鼎阵纹、符箓炼器,重生在武道初兴、万法争鸣的年代!——不管任何人修炼的武道功法,我皆如翻掌观纹,尽在掌中!本书又名:《万道归我李继宗》、《好吧,我确实横推无敌》、《万法归宗大挂逼》……
居士13
一个拥有过目不忘本领的男孩,在一次考古中改变了他的一生.....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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