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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ecdotes
前世,渣爹告诉她,“小夏呀,你母亲过世,这府上总不能没有主母持家吧?别人为父也不放心,你觉得你姨母如何?”就这样,她的亲姨母,成为了她的继母。前世,继母告诉她,“小夏呀,我听说,你舅舅的产业,竟然是被安平侯府给收入囊中了,这是怎么回事?”继妹告诉她,“姐姐,我,我说了你可千万别生气,我今日看到姐夫和娄家的小姐亲昵地很,言词间,似乎是还提及了我的那个已经夭折的小外甥。而且,还听说要娶她为平妻呢。”于是,她费尽了心思,将自己的夫君送入了牢狱,以为自己处事聪明,最终胜出一筹,哪知,意外得知,自己才是那个最蠢,且被人利用得最彻底地一个!当她再次运用了一切手段将自己的夫君救出来后,自己亲手毒死了继母继妹,已是无颜再苟活上。死后才知,原来真正的幕后推手,竟然是另有其人?怨气太重,阴魂不散!九华山上,却是意外地被人推动了命盘,将其魂魄吸纳其中,一时风云色变,时空逆转!重生后的她,温暖、娴雅、知书达理!这是表面。腹黑、阴毒、手段狠辣,这是事实!渣爹,渣妹,渣姨母?不狠狠地踩一踩,跺一跺,再辗一辗,怎么能叫渣渣?母亲尚在人世,怎能再重蹈前世覆辙?美男再度求亲,只是,前世之缘,今生如何再续?等一下,这个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美男妖孽,要不要长这么美?咦,怎么瞧着有些眼熟呢?小剧场一:繁华的街道上,某白莲花将一辆华丽精致的马车拦下,万分娇弱道,“姐姐,我是妹妹呀,您怎么能不认我了?”于是,街上行人纷纷侧目,暗自揣测,这是哪家的小姐没有良心,连妹妹都不认了?一道清冷女声传出,“这位小姐认错人了吧?我家夫人只有一弟弟,何来妹妹?”某白莲花咬着嘴唇,极为卑微道,“姐,呃,表姐,我是你表妹呀。”“表妹?我家夫人只有一兄,舅老爷膝下只得三子。不知你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表妹?”某白莲花的脸色大变,再次颤抖着身子道,“表姐,我知道我的母亲是庶出的,不及姨母嫡出尊贵,可是你也不能不承认你就是我的表姐呀。”说着,嘤嘤轻泣。不想那车的帘子猛然掀起,一名侍女模样的小姑娘将其上下打量了一番后,笑道,“原来你就是那位被赶出了王家族谱的庶女的女儿呀?听说当年你母亲守寡在家,竟然是不甘寂寞,还敢勾引了自己的姐夫,宗族的族老们一怒之下,将其赶出了王家,敢问这位小姐,你又是哪儿来的表姐呀?”语毕,某白莲花顿时石化当场。小剧场二:某位妖孽美男,正倚在了榻上看着书,似是有些无聊了,“来人,去请王妃过来。”“回王爷,王妃说日日在府上闷得慌,所以说要出去逛一逛。”某侍卫的眉头不由自主地便拧做一团了。妖孽美男一挑眉,“哦?也是,那就去散散心也好。”某侍卫长舒一口气,还来不及完全地吐完呢,就听主子又道,“去了何处?”“回王爷,说是去东大街了。”某侍卫再次全神戒备,严阵以待。“东大街?去那儿做什么?”“赏花。”这会儿,某侍卫额头上的冷汗已经下来了。“赏花?那里新开了花市?本王怎么不知道?”某侍卫的汗已经是快要连成线了,“回王爷,那儿新开了一家芳心馆。”“芳心馆?”“就是小倌儿馆。王妃说要出去看美男。”某侍卫扑通一声,直接就跪在地上了。“死女人,当本王是死的么?本王长的还不够美么?”“王妃说,天天让你吃海参鲍鱼,你也得有吃腻的一天哪。”这话勉强说出口,某侍卫发誓,明天他就自请调往前线杀敌去。宁可战死沙场,也不伺候这两位主子了。宠文、爽文、腹黑文!阴谋、阳谋、步步谋!本文女强,男更强。女主狡诈多谋,男主更是腹黑阴险。于是乎,天下第一绝配就此诞生!文文一V一,飞雪写文不易,亲们,还请支持正版,且看且珍惜。
仙曜亭
换简介喽,一句话剧透: 都市、洪荒、异界主神、本土圣人、超萌、超爱、美少女、美少男、大叔、御姐、萝莉控,一个都不能少!~~这么一大堆,点进去看就知道啦,保证热闹主神神职神能神技神格
万城尽默
三年前:“莫小言,你的梦想是什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喂,发烧应该去看医生的,何况已经到了说胡话的地步了。”“............”三年后:“不好意思了,莫大文学家。”“你说——什么?”“哦,不对,我忘了,你是莫小...
三千红尘
衣衫褴褛的老人蹲坐在破败房子前的白桦木墩子上,喝一口自制的烧酒,抽一口极烈的青蛤蟆旱烟,眯起眼睛,望着即将落入长白山脉的夕阳,朝身旁一个约莫六七岁、正陪着一黑一白两头土狗玩耍的小孩子说道:“浮生,最让东北虎忌惮的畜生,不是皮糙肉厚的黑瞎子,也不是600斤的野猪王,而是上了山的守山犬。”许多年后,老人躺进了一座不起眼的坟包,那个没被大雪天刮烟炮冻死、没被张家寨村民戳脊梁骨白眼死的孩子终于走出大山,来到城市,像一条进了山的疯狗,咬过跪过低头过,所以荣耀。其爷如老龟,死于无名。其兄如饥鹰,搏击北方。其父如瘦虎,东临碣石。那绰号陈二狗的他,能否打拼出一世荣华?
九品诸侯
烈金雷诺特家的千金大小姐罗秀,骄傲的如同冬日里盛开的优香花,漫步在帝都伦德的街道上。 雾气打湿的地面散发出湿漉漉的光芒,水气从伊苏河上弥漫出来,有着别样的景致。 罗秀身后跟着她的管家陆斯恩,低调中显露出奢华的黑色燕尾服,洁白的手套,点缀着法兰水晶的紫穗佩剑,左胸前烈金雷诺特家族的马蹄型家徽闪烁着淡金色的光芒。 “陆斯恩,我讨厌这雾。” “小姐,虽然我明白你的意思,但这个要求有些过份。” 罗秀轻哼了一声,“那算了,为了惩罚你无法驱散雾气的无能,你必须做一首长诗。” 陆思恩犹豫了一下,抄诗这种事情,他还算在行。 用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打发这种小女孩,最合适了。亲吻你的指尖,我是你最忠诚的仆人
上有红莲下有苦痛
因游戏好友相继离开,他愤而出卖装备,与职业装备贩卖者黑手交易过程中,获悉新游戏诱人之处,遂进入另一崭新游戏。在十级转职时,刘浪依照惯例选择了战士职业,没想到自己选择的却是游戏中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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