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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九
秋瓷重生了……回到了那个她将要嫁给那个狼心狗肺的男人的前夕。开启了妈妈送她的那个耳钻。这一次,她一定要好好保护儿子,保护亲人,身体健康长命百岁!她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她秋瓷不嫁人一样可以活的肆意。只是要是少了某人狗皮膏药的存在那就更好了!“别跟着我,我只是顺手救了你,请你离我远一点儿!”“媳妇儿,那我以身相许可好?”“滚远点儿……”“来,滚到我怀里……”某人笑的肆意……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盛宠七七》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睡觉吃饭打豆豆
万古大劫,因弑天者的出现而起,从古至今,诛杀弑天者,维护世间安定,便是所有修士的使命。修仙界七大门派为首,合力剿杀弑天者座下的反天七圣。人间小镇,平凡少年偶遇修士元神,踏上修仙之路,阴差阳错成为弑天者,与整个修仙界为敌。长路漫漫,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奇妙功法层出不穷,枭徒豺辈比比皆是。荆棘满路,一剑劈开。举世皆敌,烈焰焚之。纵然天道欺压,我也要锐意弑天!
骑蚂蚁砍杀
不败家不能攻击!不败家不能回血!什么?败家数目不够居然连美女都不让碰,我靠!这人怎么把金币丢地上了,这是个什么情况?主角为了败家那是各种各样的事情都干,好的,坏的,不知廉耻的,就连转职个隐藏职业都是已败家为前提,这是一个在虚拟游戏世界里败家败到成神的-败家子。新书《败家器魂师》老书《网游之龙盾孽天》书友交流群:233269643。
文刀刘侯
主角:恋七七、冷爵杀、恋雨柔。片段:一场阴谋,将她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未婚夫的抛弃,亲人的背叛,一夜之间她成了一无所有的人,从高高在上的千金小姐沦落成全城笑话,狼狈至极时,她逃离出国。再归来时,恋雨柔的身边多了一个腹黑的天才萌宝。
老戈头
我这辈子所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就是在我26岁那年和我喜欢的人上了床,我和他睡完了以后我往对方的身上砸了一百块,他长了一张与我梦中情人过份相似的脸。他不缺床伴,他们都心甘情愿地跟着他,但是那又怎么样,在我看来就是我嫖了他。 我们这种圈子可以谈性但是不该谈感情,毕竟当今社会挺开放的,上了床不意味着一生一世。何况我们又不是女人,我更做不到卑微地用一个孩子去留住一个心里面没有我的男人。月票统一投《显性叛逆》吧(第二部分)他说我的心是黑的,挖出来喂鱼反倒是会脏了那一片海。我眼底的恶毒从来不加掩饰,穿过我的眼睛就可以看见住在里头的那一个沉睡中的恶魔,你让我学会他们那一套伪善,我只会不顾一切地把他拖入深海让他溺亡。我这辈子最憎恨的就是他们那种纯洁的小白花了,他太干净了,我见了他便只想毁掉他,他没品过苦头哪知人间的阴暗,他相信童话美好还不是因为有骑士为他砍杀了前路的恶鬼,他的纯洁善良把我衬托得越发的肮脏。我早就把整个身子都摔入了黑水池里,黑水浸透过我的内脏和骨髓,就连灵魂也被染上了纯粹的黑,曾也天真地以为只要郜朗死了,我就会是尹赫的唯一,可我实在是高估了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了。他说,郜朗永远都是最好的。那我算什么?我陈乐在他眼里到底是什么玩意啊!大概是用来消遣的玩具吧。给两颗糖就能把我哄好,踹我两脚就能把我打发,他是你捧在手中的珍宝,我不过是随意让人踩在脚下的烂泥,我身上没有一处是干净的,每一个夜里,我都会被粘稠的白浊模糊了自己的脸,他们嘴里叫嚷着野兽的欲望,窗外有淡淡的星光,可是有光的一切,都不会属于我。郜朗为什么要出现……他为什么要出现,这个世界对他已经够好的了,他出生比我好,他从来没有熬过生活的苦,他从小到大都是他爹的掌心宝,要什么便是有什么,他凭什么还要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抢走你,疼爱他的人明明有那么多,你为什么还要对他那么好,你就不能只对我一个人好吗,我就稀罕你一个罢了。我是不是……真的太贪心了?
贱贱猫少年
林克是一个长在人类审美点上的大帅比,是地球上最强的人生赢家,但世界似乎觉得给林克开的挂还不够,又给他送了一个诸天乱入系统。在系统的帮助下,林克开始在诸天万界乱入:在犬夜叉的世界,化身疾风剑豪,用疾风之力和巫女一起降妖除魔;在雄兵连的世界,化身二郎神,以远古神话的名义,地球由我来守护;在斗罗大陆的世界,化身凤求凰剑仙,拯救青梅竹马比比东;……当他走过漫漫诸天,却发现,一股巨大的危机,正在威胁着诸天万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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